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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社會音樂環境對主體音樂學習心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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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社會音樂環境對主體音樂學習心理的影響
摘要:音樂學習具有社會性,是主體的社會化過程。主體音樂審美心理的生成離不開一定的社會音樂環境,它是主體與一定音樂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

關鍵詞:音樂環境 音樂學習心理
  
  社會音樂環境,指圍繞在人的周圍並對人的音樂心理產生實際影響的客觀音樂世界。從教育學的角度理解,環境是指對主體的音樂心理產生教育影響的各種外在因素,特指那些自發的、非計劃的影響,以區別於有目的、有計劃的音樂教育影響。“人從來就是特定文化和環境的產物。”①隨着個體的成長,社會音樂環境對其音樂學習心理的影響逐漸增大。這種影響是廣泛的、直接的,又是複雜的、深遠的、不受時空限制,有時甚至是決定性的。音樂環境的影響,是具有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的特點。“環境因素是個體心理包括音樂心理髮展的客觀條件。良好的音樂遺傳素質僅爲兒童音樂心理的發展提供潛在的可能性,而環境則不僅把這種可能性變成現實,而且還決定了其發展的方向、水平、速度和個別差異。”②
  社會音樂環境是如何對個體音樂學習心理產生影響的呢?從音樂文化學視角來看,音樂文化環境是一個運動着的、開放性的、生成性的音樂文化整體結構,是由社會音樂意識、音樂形態和音樂行爲三個層面所構成的一個整體。社會音樂意識是一種隱性的音樂教育環境,音樂行爲和形態是一種顯性的音樂教育環境。在此,我們主要從隱性和顯性環境兩個不同的方面,來探究社會音樂環境對主體音樂學習心理產生的影響。
  
  一、隱性社會音樂環境
  
  社會音樂意識是主體對音樂本體所特有的心理反應形式,是隱性的音樂環境。它“體現爲特定文化心理在特定歷史時期對特定存在環境的感受意識”。③音樂意識的核心更多地體現爲主體對自身生命意義、價值、目標、信仰等共同信念,是人類歷史發展長河中主體的生命意識的積澱。在現實音樂環境中,各種存在於音樂文字中的音樂審美觀念、音樂價值觀念,主體的音樂審美態度、審美情趣,一定社會的音樂教育觀念及音樂作品中蘊含的音樂家的音樂思想等,構成了音樂環境的意識層。
  社會音樂意識對主體的音樂心理具有能動作用,其能動作用是間接的,又是廣泛的、深遠的,往往左右一定社會的音樂發展方向、速度和質量。例如,春秋戰國時期儒家的音樂思想認爲,音樂具有審美功能、德育功能,還具有政治功能。儒家大教育家孔子和他的弟子們,都主張將音樂教育作爲教育內容的主體,把音樂教育作爲道德教育的最高手段。孔子說:“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孝經·廣要道》),“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論語·述而》),“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孟子說:“人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孟子·盡上心》)荀子認爲:“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樂論》)《樂記》曰:“君子以鐘鼓道志,以琴瑟樂心”,又曰:“大樂與天地同和”,“禮者別異,樂者合同”,“樂者敦和”,“樂者,天地之和”。儒家的這些關於音樂價值的觀念,發展成爲中國整個封建社會的主體音樂意識。這種音樂意識激勵着那些想躋身上流社會的人們去努力學習音樂。所以,從那以後,中國古代的文人士大夫莫不操琴弄樂,以之怡情養性。
  一般來說,社會音樂意識是以觀念的形式對主體的音樂學習心理產生影響,推動主體的音樂實踐活動。社會音樂意識體現在音樂教育方面,轉化爲音樂教育的政策、音樂教育理念。它需要政策的執行者去貫徹、實施,然後作用於個體,促進個體的音樂學習。例如,本世紀初,我國進行了音樂新課程的改革,制定了新的課程標準。新的課程標準重新審視了音樂課程的性質和價值,提出了新的音樂課程基本理念。《新課標》提出:“音樂教育從本質上說是一項塑造人的工程。它具有喚醒、聯繫和整合人格的力量。它透過對人審美能力的發掘和培養,透過建構人的審美心理結構達到人的心靈陶冶和人格塑造。”④《新課標》認爲,音樂課程的價值在於審美體驗、創造性發展、社會交往和文化傳承四個方面,並把“審美體驗”確定爲音樂課程的核心理念。新課標的頒佈實施,明確了學校音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方向,促進了音樂教師的教育觀念、教育方式和教學手段的更新,也促進了整個社會音樂文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