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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對樂府詩史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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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描述漢唐之間民族音樂進入宮廷樂府的途徑、形態、演變的情況以及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特點,並論述民族音樂在樂類的產生、曲調的演變、歌辭內容和體式諸方面對樂府詩史的影響,以此說明少數民族音樂文化與樂府藝術、樂府詩史的密切關係。

論少數民族音樂文化對樂府詩史的影響


關鍵詞:樂府;民族音樂;影響;樂類;曲調;曲辭


  樂府詩是盛行於漢唐間的音樂文學形式,它與之所依附的音樂、舞蹈共同形成爲一種綜合藝術形態,音樂是樂府藝術的核心要素。樂府音樂的發展、變遷直接影響着樂府詩史的軌跡。考察樂府音樂史,我們會發現它與少數民族音樂文化關係密切。本文以宋人郭茂倩編纂的《樂府詩集》爲主要文獻,藉助相關史料,論述漢唐問民族音樂進入宮廷樂府的途徑、形態、演變以及民族音樂影響樂府詩史面貌形成的多方面表現。
  早在先秦,民族音樂就已進入中原。《周禮》記載周王朝專門設有“輥糕氏”負責掌管“四夷之樂”。又據《禮記·明堂位》,魯網祭祀周公所用音樂中包括東夷之樂《昧》和南蠻之樂《任》。此時的民族音樂主要是作爲周王朝或諸侯罔祭祀樂的一部分,帶有一定的政治色彩。
  漢初以來,民族音樂舞蹈逐漸活躍於宮廷中。《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記載劉邦初爲漢王,爲平定三秦,發動居住在閬中(按:故城在今四川閬中縣西)渝水邊的'夷人蔘戰,夷人不僅英勇善戰,而且“俗喜歌舞”,劉邦多次觀看,讚美日:“武王伐紂之歌。”命令宮中樂人學習,因夷人所居之地渝水而稱之爲《巴渝舞》,這支舞曲被看做是“古兵法舞樂”。在漢代宮廷中音樂地位較高,後來漢哀帝因不喜俗樂而裁撤樂府時,依然保留了“巴渝鼓員三十六人”。據《晉書·樂志》,漢時這一舞曲共有四篇歌辭,漢高帝作,文辭古奧,漢以後無人能解,歌辭不存。曹魏初期,王粲改做新辭完成後嘗試合樂,並參考了巴渝帥李管、種玉的意見。王粲的四篇歌辭有“述魏德”的內容,頗有廟堂之音的味道,但主要還是用在朝廷舉行的宴會上,所謂“武力既定,庶士鹹綏。樂陳我廣庭,式宴賓與師”。其中描寫《巴渝舞》表演的情形:“材官選士,劍弩錯陳。應桴蹈節,俯仰若神。”說是應着鼓點的節奏,舞者手執劍和弩,或俯仰,或交錯而行,可以想見舞蹈充滿熱烈的氣氛。至西晉,傅玄爲《巴渝舞》又造新辭,並改樂名爲《晉宣武舞歌》。從歌辭來看,西晉《巴渝舞》的表演同樣手執戈矛劍弩,“進退疾鷹鷂,龍戰而豹起。如亂不可亂,動作順其理,離合有統紀。”舞者動作迅捷,極有力度,如鷹如豹,整齊而富於變化。本爲夷人歌舞的《巴渝舞》後來雅化爲儀式樂歌,用於祭祀,歷代沿襲,僅改樂名,曹魏黃初年問爲《昭武舞》,西晉爲《宣武舞》,南齊時爲《宣烈舞》。這些舞曲在《樂府詩集》中已被列人宗廟祭的l“雅舞”之列了。由“雜舞”而升至“雅舞”,雖然舞容相襲,但音樂地位提升,音樂性質改變,曲調上可能也有變化,我們看王粲和傅玄所作《巴渝》舞辭,雜言相間,體式變化靈活,而至雅舞曲辭幾乎全爲刻板整齊的四言,如果歌辭體式和曲式之間存在對應關係,那麼,後世進入“雅舞”系統的《巴渝》曲調也必然雅化了。
  與《巴渝舞》被直接引進宮廷不同,樂府中源於北部少數民族音樂的重要樂類——鼓吹曲是經由民間進入樂府的。《樂府詩集》引劉璩定軍禮:“鼓吹未知其始也,漢班壹雄朔野而有之矣。鳴笳以和簫聲,非八音也。”閉《漢書·敘傳》:“始皇之末,班壹避地於樓煩,致馬牛羊數千羣。值漢初定,與民無禁,當孝惠、高後時,以財雄邊,出入弋獵,旌旗鼓吹,年百餘歲,以壽終,故北方多以‘壹’爲字者。”樓煩漢時屬雁門郡,故地在今山西神池、五寨二縣內。《漢書·匈奴傳》記載晉文公時晉北有林胡、樓煩之戎。漢興後,在樓煩一地和匈奴有過多次交戰,可見,匈奴居樓煩歷史很久了,這一帶自然流行着胡文化。班壹漢初在此地活動,經營財富,聲勢浩大,在他出行的隊伍中出現了“鼓吹”。“鼓吹”所用樂器簫和笳並非中國傳統的“八音”,從產生地域和使用樂器可斷定它淵源於胡樂。今所存漢鼓吹曲《漢鐃歌》中《上邪》《有所思》表現愛情真率熱烈而樸素,還有《雉子班》這樣的寓言詩,加之體式靈活,確有民歌特點,顯然,鼓吹在進人宮廷前曾流傳於民間。東漢時,鼓吹曲被列入“漢樂四品”之一,稱爲“黃門鼓吹”,用於帝王招待羣臣的宴會上,這時的鼓吹依然還是娛樂音樂。但至三國時代,魏、吳各造新辭,稱頌功德,語言典雅刻板,已然失去漢鐃歌多變的形式和活潑的風格,形同廟堂之音,發展出了雅樂鼓吹的新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