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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素質教育在小學語文課堂教學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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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素質教育在小學語文課堂教學中的應用
摘 要:小學語文課堂教學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主陣地,如何充分發揮這一主陣地的作用,把素質教育引向縱深?實踐告訴我們,必須建立一種具有“導向”、“調控”、“激勵”功能的課堂教學評價標準。按新頒佈的《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課程標準》)的要求,建立適應素質教育的小學語文課堂教學評價標準,我認爲必須涵蓋三方面的內容。
關鍵詞:小學語文 課堂教學 評價標準
        一、語文字體。《課程標準》指出:“語文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既然是“交際工具”、“人類文化”,就要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培養熱愛祖國語言文字的情感,樹立語文學習自信心,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最基本的語文學習方法,培養學生適應實際需要的語文能力。具體說,要注重如下四個方面:
        一是注重知識能力的評價。語文有其特有的知識,學習這些知識是語文課程自身的基本任務。因此,課堂教學評價要在“學習理解”和“學習表達”兩方面下功夫,即知識與能力兩方面的評價。
        二是注重“情感、態度、價值觀”的評價。新《課程標準》規定:“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按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人文教育是課堂評價的重要內容。所謂的人文教育在小學語文課堂上主要看三個方面:一是看學生熱愛祖國語文的思想感情;二是看學生理解和運用祖國語文的正確態度;三是看學生的良好個性和健全的人格。
        三是注重習慣與方法的評價。習慣是指養成良好的識字、寫字、讀書看報、觀察積累、閱讀、質疑問難、使用工具書等習慣。方法是指透過大量的語文學習實踐、學生自己“悟”出的、帶有明顯個性特徵的方法,是反映學生對語文學習規律的真正掌握。
        四是注重實踐與創新的評價。課堂教學中,主要看學生對課文的理解程度和對課文的獨特理解,其目的是發展學生的思維能力、想象力和創造潛能。
        二、學生主體。適合素質教育的課堂評價標準,目的是保障每個學習者享有學習的基本權利,重視每個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繼續學習、主動發展的能力。具體說主要評價如下內容:
        一是評價學生的羣體參與。首先要看一堂課中學生是否全員參與學習;其次要看參與學習的質量。這裏指的是,反對那種形式主義、表面熱熱鬧鬧的虛假主體性,反對那種在課文的.表層徘徊、語言和思維水平低下的膚淺主體性,求得既參與學習,又能夠實實在在學點東西的局面。 
        二是評價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生的學習態度主要表現在學習的興趣上。評價要以學生學習的興趣爲基點,讓學生在學習中享受到教材內容固有的樂趣。
        三是評價學生的學習方式。評價時首先要看學生的自主性,如果學生是在自主地學習,這無疑是突出了學生的主體地位;其次要看學生的合作,看學生願不願同他人合作、合作的效益怎樣;其三要看學生的探究,看學生探究的慾望,看學生對教材是否能有創造性地學習。自主、合作、探究式的學習方式也是被動、封閉、接受性的學習方式的一種替代。       四是評價自學能力。評價自學能力一要看學生的自學機遇、時間和方法;二要看學生的自學效益和創新意識的培養。
        三、教師主導。崔巒同志說過:強調學生的“學”不是說教師的“教”可有可無。在語文教學中,如果教師的指導不得力,學生的活動就帶有很大的隨意性,真正意義上的學習的主人就難以實現。要保證學生學好語文,評價必須把“教師主導”作爲重要內容。評價教師的主導作用主要看如下三個方面:
        一是評價教材處理能力。任何一種教材都有它的編寫目的和編寫體系,落實到每一冊、每一單元或每篇課文都有着相對獨立的教學任務。課堂教學評價首先要看教師對教材(每篇課文)是否有透徹的理解,所設立的教學目的、要求是否與《課程標準》相符合,是否與學生的實際情況相吻合。
        二是評價教學方法。評價教學方法主要看三個方面:一看教師是否調動其學習的積極性。二看教師如何利用教材培育學生熱愛祖國語文的思想感情,正確理解和運用語文,打好語文基礎,形成語文能力,全面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三看師生雙方在教學中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看教學是否在師生平等的對話中進行。
        三是評價教師的基本功素質。這裏的素質是“狹義”的素質,主要表現爲“外在”和“內在”兩方面。“外在”的素質包括讀、寫、算、畫,主要看教師的語言是否規範、親切、有感染力,寫畫是否美觀、實用,能否起到啓示、點精、梳理作用。內在的素質主要看課堂調控能力,是否能創造性地組織教學、恰當地引導自學、正確地處理突發情況等。
        四是評價差異教學。新《課程標準》指出:要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鼓勵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滿足不同學生對語文學習的需要,開發他們學習的潛能,發展個性。因此課堂教學評價要看教師能否把握學生的差異,能否採取有效的方法、手段滿足不同學生的需要。
        語文字體的確立離不開學生主體學習與教師主導作用的發揮,學生主體的學習是在教師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的前提下學習語文字體的內容,教師主導的作用又體現在學生主體的學習和對語文字體的理解上。如果人爲地把評價內容完全獨立割裂,這也不是明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