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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主管績效考覈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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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主管負責生產工作的監督與指導,要怎麼給生產主管制定考覈制度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生產主管績效考覈細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產主管績效考覈細則

生產主管績效考覈細則(一)

1、 目的

1.1 爲了推動公司人員管理制度化和規範化,儘快完善好績效考覈執行機制,使考覈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考覈方案;

2、適用範圍

2.1 生產部所有車間員工(試用期後);

3、本考覈方案

3.1 分爲5部分:工作表現、工作技能、執行制度、敬業與協作、日常行爲;

3.2 以扣分考覈爲基本形式,扣分與績效考覈工資掛鉤。每日考覈一次,每月彙總評比一次,考覈績效工資(獎金)爲200元,考覈結果處理按照《記分方案》執行;

4、考覈績效計分方案

4.1 工作表現(扣分共30分、獎勵共5分)

4.1.1 上班遲到、早退扣3分/次;

4.1.2 工作不積極、做事拖拖拉拉扣5分/次(例如車間安排的事情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4.1.3 脫崗、離崗超過10分鐘,扣3分/次;

4.1.4 上班時間看報紙、雜誌、玩手機或干與生產無關的事情扣3分/次;

4.1.5 在工作場所內大聲喧譁、起鬨、妨礙他人的工作扣3分/次;

4.1.6 不寫請假條,無故曠工扣5分/次;

4.1.7 對本崗位的設備及生產情況不按時製作及檢查、不保養扣3分/次;

4.1.8 做假記錄、提前做記錄或之後做記錄扣5分/次。

4.1.9 工作認真仔細,及時發現不良品,並得以控制,獎5分/次。

4.2 工作技能(扣分共22分、獎勵共10分)

4.2.1 不按規定擺放物料扣2分/次;

4.2.2 對本崗位的設備不熟悉扣3分/次;

4.2.3 公司和車間組織的培訓考試不合格扣4分/次;

4.2.4 因操作失誤造成物料損失扣8分/次;

4.2.5 對本崗位的操作方法不熟悉扣5分/次;

4.2.6 熟練本崗位操作,並能帶領新進員工及時掌握相應技能的獎5分/次。

4.2.7 生產現場8S做得好,工裝設備保養到位的獎5分/次。

4.3 執行制度(扣分共33分、獎勵共15分)

4.3.1 不按操作方法操作,違反工藝或自行更改工藝條件扣5分/次;

4.3.2 存在跑、冒、漏檢現象扣2分/次;

4.3.3 在生產區內(包括各車間、廁所等)吸菸或未經允許私自帶入火種扣5分/ 次;

4.3.4 在上班時發現上班前飲酒扣5分/次;酗酒的扣7分/次;

4.3.5 拒絕參加公司或車間組織的安全、消防、環保等學習及培訓扣4分/次;

4.3.6 未經允許私自帶外人進入生產車間的扣5分/次;

4.3.7 對生產工藝提出合理建議,並行之有效,獎5分/次

4.3.8 對生產過程中檢舉某些崗位漏檢的獎5分/次。

4.3.9 參加公司或車間組織的相關培訓考試優秀(超過90分)的`獎5分/次

4.4 敬業與合作(共77分)

4.4.1 物料浪費未及時阻止扣4分/次;

4.4.2本崗位作業未完成或者未達到工藝指標的要求就將物料(或半成品)轉入下一崗位(未經組長和車間主管同意)扣5分/次;

4.4.3 不服從公司和車間領導指揮扣8分/次(例如不服從工作安排、臨時安排等);

4.4.4 本崗位發生事故時該崗位操作員工不參加搶救扣10分/次;

4.4.5 與同事之間打架、鬥毆扣10分/次;

4.4.6 破壞、損壞廠房、機器設備、工具、原材料及產品扣20分/次

4.4.7 泄露公司機密、經營機密扣10分/次;

4.4.8 無中生有、弄虛作假、搬弄是非、拉幫接派,造成同事之間不團結扣10分/次。

4.5 日常行爲(共38分)

4.5.1 上班衣着不整,不穿工作服扣3分/次;(沒有發服裝的除外)

4.5.2 故意毀壞滅火器、消防栓和消防水帶扣4分/次;

4.5.3 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就私自外出扣3分/次;

4.5.4 撕毀檔案、檔案材料及公告檔案扣5分/次;

4.5.5 對同事及家屬實施誹謗、恐嚇、威脅、侮辱扣10分/次;

4.5.6 損公肥私、盜竊公司財物扣10分/次。

4.5.7 本崗位衛生不乾淨扣3分/次。

5、績效工資(獎金)處理辦法:

5.1 員工請假(事假)超過1天,次數超過1次/月的無績效工資(獎金)。

5.2 扣分在10分以內者爲合格;10分以上按百分比扣發績效考覈工資(200元就是200分;扣1分就是扣1元錢);

5.3 按200分數計算扣分在80分以上的進行淘汰(無績效工資)。

5.4 每天的績效考覈表、由部門主管統計後,每日上交副總覈實,弄虛作假、不交或塗改扣主管全分,無績效工資。

5.5 員工績效考覈獎勵得分的就是嘉獎(1分就是1元錢)。

6、相關表單

6.1 部門員工每日績效考覈登記表

生產主管績效考覈細則(二)

爲了增強責任意識,調動大家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執行力,確保“保證提前交貨”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績效考覈辦法。

第一條 被考覈對象:木製品車間、塗裝車間、地板車間、裝飾板車間班組長及其以上管理人員。

第二條 考評成員:生產部、人事部

第三條 考覈內容:

生產計劃完成率、產品合格率、產品返工期限。

第四條 考覈方式:

1、車間助理級及以上幹部與本車間的綜合指標完成率掛鉤獎懲。

2、班長、組長以所管轄班組綜合指標完成率掛鉤獎懲。其中,造型班與飾板班掛鉤考覈,木線班與框架班掛鉤考覈;飾板班以壓飾面及櫃筒頭產品爲考覈項目,框架班以木線指接產品爲考覈項目。

3、工資與績效掛鉤基數的確定:

⑴班長、組長按被考評者工資收入總額的80%與績效掛鉤;績效考覈辦法⑵助理級及其以上幹部按被考評者工資收入總額與績效掛鉤。

第五條 生產計劃完成率考覈標準

1、以《月生產計劃表》與《生產計劃跟蹤日報表》爲計算依據,《生產計劃跟蹤日報表》中的數據均爲實際交接的合格產品數。月終的《產品返修跟蹤日報表》上未交接的返工產品的數量應作衝減。

2、木製品車間木線班、造型班月生產計劃進度與周生產計劃進度各佔完成總量的50%。每月的工作日均分爲4個階段,第階段計劃進度佔月度計劃的12.5%,第三、四階段超出計劃部分按50%計核產能。

4、獎勵標準:

木製品、塗裝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2%,不足107%,按掛鉤基數獎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7%,不足112%,按掛鉤基數獎12%。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12%,不足120%,按掛鉤基數獎1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20%,按掛鉤基數獎20%。

裝飾板、地板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2%,不足107%,按掛鉤基數獎5%。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7%,不足112%,按掛鉤基數獎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12%,不足120%,按掛鉤基數獎10%。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20%,按掛鉤基數獎15%。

5、處罰標準:

木製品、塗裝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5%,不足102%,不予處罰;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0%,不足95%,按掛鉤基數扣罰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5%,不足90%,按掛鉤基數扣罰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0%,不足85%,按掛鉤基數扣罰10%;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爲80%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5%。

裝飾板、地板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5%,不足102%,不予處罰;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0%,不足95%,按掛鉤基數扣罰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5%,不足90%,按掛鉤基數扣罰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爲85%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0%;

第六條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考覈標準

1、以質檢部《質量月報表》爲計核依據。

2、產品合格率達成率=本工序月累計合格率/本工序計劃指標

3、獎勵標準(四個車間):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爲101%(含),不足103%,按掛鉤基數獎6%。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爲103%,不足106%,按掛鉤基數獎8%。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爲106%(含)以上,按掛鉤基數獎10%。

4、處罰標準(四個車間):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爲99%(含),不足101%,不予處罰。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爲97%(含),不足99%,按掛鉤基數扣罰5%。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爲95%(含),不足97%,按掛鉤基數扣罰7%。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爲95%(不含)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0%。

第七條 產品返工考覈標準

1、返工產品滯留期限處罰標準:

①以《產品返工跟蹤表》爲依據,按交接單批次和日期計算。

②各工序考覈標準量化如下:

造型班產品返工不超過5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木線班產品返工不超過5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打磨班產品返工不超過3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描色班和索色班產品返工不超過2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面漆工序產品返工不超過3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③返工產品在本工序滯留超期兩天以內,由該班班長、組長分別承擔60%、40%罰款,超三天(含)以上由該班班組長、車間助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平均承擔罰款。

④返工產品滯留超期10天(含)以上或由於車間管理人員原因造成延期,由車間助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平均承擔罰款(班組長不承擔罰款)。

2、產品返工費用考覈標準:

①按公司檔案《關於產品返工管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責任劃分。

②按財務部統計《產品返工費用匯總表》進行相關人員扣款。

第八條 其它原因考覈

①被考覈部門因外部因素影響完不成考覈指標的,受影響的產品數量不列入考覈基數,此外部因素由生產部裁定。

②產品計劃完成率是指根據生產部制定的月生產計劃去完成相對應的產品,超出指定範圍內的產品,超出部分數量按30%計核產量(因材料影響除外)。

第九條 考覈期限

本考覈辦法從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以往考覈辦法與本辦法不相符合的,以本辦法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