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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績效工資考覈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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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是以對員工績效的有效考覈爲基礎,實現將工資與考覈結果相掛鉤的工資制度,它的理論基礎就是"以績取酬"。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績效工資考覈細則,歡迎大家閱讀!

2017績效工資考覈細則

2017績效工資考覈細則一

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改 革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關於在其它事業單位預發工資(生活)性補貼的通知》和市人社、財政、衛生關於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檔案精神,和國家醫改整體要求,按院辦公會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制定此方案的基本原則:

1、體現工資收入增加;

2、適當拉開收入差距;

3、貫徹落實規章制度;

4、執行公正公平公開;

二、全面實施崗位績效工資範圍:在院績效考覈領導組領導下,經管辦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對臨牀、醫技系統,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對機關後勤系統的崗位績效工資考覈方案,報院部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崗位績效工資構成體系:工資總額=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保障工資

㈠、崗位工資:

體現不同崗位、職務、職稱、年資的崗位基本工資(現工資表中崗位基礎工資+薪級工資+部分預發性工資補貼)。

㈡、績效工資

1、依現獎金覈算體系計算的獎金額的70%部分,月度考覈月度考覈後發放績效工資。 發放績效工資

2、依各項綜合考覈指標考覈後,季度發放績效工資。季度發放績效工資。季度發放績效工資其構成:

⑴、此次調資部分預發性工資;

⑵、每季度月獎金額的 30%合計部分;

⑶、上述第一項的 30%—50%醫院另行配套;

⑷、各項專項補助與獎勵:

a、手術、護理、出院、夜班加班、節假日等補助;

b、各職、級層次專項崗位津貼;

c、貢獻突出科室,專項配套獎勵;

d、各級重點學科專項補助。

3、年度考覈考評發放的績效工資;年度考覈考評發放的績效工資;年度考覈考評發放的績效工資取得科研成果、取得學科建設成果、重點工作成績突出的獎勵工資。

㈢、福利保障工資

1、醫院爲職工支付的四險一金;

2、全院性的福利補助(a、醫療救助、b、困難補助、 c、節假日福利、d、專項經費用於配套等)。

四、績效工資考覈分配的範圍標準:

1、績效工資考覈的範圍是醫院對科室及科主任和科主任率考覈小組對科室內工作人員開展的兩級績效考覈,是院內和科內分別進行的二次績效考覈與分配。

2、績效工資考覈標準是設計關鍵性指標設計並考覈其分值及權重,從而兌現實際發放的績效工資。

五、臨牀考覈科室考覈的關鍵指標及分值權重(分月、季、 年)。

1、各項重點工作的比例質控指標:藥品比例指標、高值耗材比例指標、一般物料動態定量指標。(權重 10%)

2、成本與費用管控指標:人均住院費用、人均自付比例、牀日費用、人均創利、人均變動成本。(權重 10%)

3、工作量考覈指標:月佔用牀日指標、平均住院日指標、出院人次指標、手術檯次指標、等級護理工作量指標、科教工作量指標。(權重 10%)

4、質量、安全、效率指標:(權重 50%)醫療質量控制指標、醫療業務管理與安全指標、護理質量與安全指標、科教質量與效率指標、醫保農合質量與控制指標、服務質量與行風建設指標、院感質量與控制指標。

5、科室管理考覈指標:(權重 10%)完成院指令性任務考覈、科室業務與行政管理的核心制度執行落實與考覈、科室內部績效考覈與二級分配製度的實施與考 核、團隊建設與人才培養考覈。

6、科室技術創新或成果取得、學科建設與科室發展考覈與評價。(權重10%)

六、醫技科室考覈的關鍵指標指(分月、季、年)。

1、工作量效益指標(檢查項目數、各項檢查數量、人均各項工作量)(權重 20%) 。 2、成本費用與效率控制指標:(權重 10%)人均變動成本、資產收益率、人均創利、設備利用率、設備完好率。

3、醫療質量管理指標:(權重 30%)報告與診斷準確率及時性考覈,報告書寫質量及臨牀檢查申 請單考覈,醫療差錯及安全考覈等。

4、服務質量與流程優化考覈指標:(權重 10%)病人投訴考覈、病人與臨牀對醫技服務滿意度考覈、醫療保 險管理考覈、物價收費管理考覈。

5、科室管理考覈指標:(權重 10%)完成院指令性計劃、科室業務、行政制度落實與執行考覈、科室內部績效考覈與二級分配的實施考覈、 團隊建設與人才培養考覈。

6、科室技術創新或成果取得、學科建設與科室發展考覈與評價。(權重 10%)

七、正式實施方案須完善體系、建章立制各項工作。

1、 醫院正式下文並上報主管部門建立組織體系,即院設立崗位績效工資考覈領導組,各位院領導參加,院長任組長,下設工作辦公室(各職能部門參加並分組開展工 作)和監督促進辦公室(紀檢黨羣部門和各個崗位的職工代表參加)。各業務和職能科室成立主任爲組長(副主任、護士長參加)的績效工資考覈小 組,並確定專(兼)職考覈員。

2、醫院研究制定在各分管院長領導下的業務職能部門工作任務分配表,明確各部門職責、任務、工作時限,並以此作爲對 本科室的考覈主要內容。

3、按照院制定工作任務,醫療、護理、質控、藥材、紀檢、人事、經管等各相關部門對所負責的考覈指標制定具體的考覈辦法,報院部批准後組織實施,從而得出各種考覈分值和權重報院彙總審定,兌現實際發放的績效工資。

4、按醫院要求有關部門調研製定,醫院實行科主任負責制的具體規定,報院部批准實行。5、執行此規定的同時,有關部門配套制定具體實施科主任負責制的獎懲考覈細則,報院批准實行。

6、按醫院要求,有關部門制定各科室開展績效工資考覈與二次分配辦法的指導意見。各科室結合本科情況,制定出具體考覈與分配具體方案,報院批准實行。

7、按醫院要求,有關部門制定崗位績效工資考覈與分配的業務流程工作說明和分配發放的具體辦法。

8、實施績效工資醫院將統一集中考覈與發放各項補貼、補助等人員經費開支。

9、醫院將建立崗位績效工資考覈資訊平臺,爲院部和科室及時高效開展績效考覈提供數據支援和資訊交流。

10、 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同時保留檔案工資,補發此前增資。

11、改革執行試點後總結經驗,逐步推行院領導、學科帶頭人、中心主任的年薪制績效工資改革試點。

2017績效工資考覈細則二

爲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辦學活力。根據《關於上海市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滬府辦[ 2009 ]111號)、《關於印發 <上海市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若干問題的處理辦法>的通知》(滬人社資發【2009】36號)和《青浦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及《2016年度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學校分配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的精神,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現就實施績效工資考覈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XX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透過實施績效工資,推進建立科學長效的分配激勵機制,完善學校人事制度的改革,逐步實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效促進全體學生全面、健康、和諧的發展,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激勵與制約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2. 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職工傾斜。

3. 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規範本分配方案相關程序,考覈結果公開透明,與分配直接掛鉤。

4. 堅持有效設定、平穩過渡原則。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認真貫徹以增量撬動存量的原則,健全並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與激勵機制,使新績效考覈方案與原分配辦法實現有序銜接,平穩過渡。

三、實施範圍和時間:

範圍:2016年1月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列入本校實施績效工資範圍。

時間:績效工資從2016年9月起實施。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

學校績效工資=崗位津貼 + 工作量(課時) + 績效獎勵

五、績效工資發放標準與辦法:

1.崗位津貼:主要體現教職工的工作年限和崗位責任。崗位津貼是學校根據上級相關部門統一制定的不同崗位和等級的津貼標準,由學校按月發放。

2.工作量(課時)津貼:主要體現崗位工作量多少、責任大小和難易程度。工作量(課時)津貼的計算辦法,由學校根據市教委《關於調整本市中小學教師周任課時數標準(試行)的通知》{滬教委人(95)第40號}檔案精神、區教育局的有關規定以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訂。工作量(課時)津貼由學校按月發放。具體實施辦法根據崧澤學校工作量(課時)計算辦法執行。

3.績效獎勵:主要體現對教職工額外完成的工作量(課時)補貼,對做出突出成績的獎勵。績效獎勵的辦法由學校根據《區教育局關於績效獎勵考覈的指導意見》的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訂。績效獎勵分基礎獎和實績獎,其中基礎獎按月發放,實績獎年終或學期發放。具體實施辦法根據崧澤學校績效獎勵方案執行。

六、有關說明:

1.教職工受行政紀律處分的(受開除公職處分除外),崗位津貼全額計發,工作量(課時)津貼計發辦法不變;受到取保候審、行政拘留、強制戒毒、強制收容教育等行政處罰,以及刑事處罰的,在處罰期內,停發崗位津貼、工作量(課時)津貼以及績效獎勵;停職審查的,在審查期間,暫緩發放崗位津貼、工作量(課時)津貼以及績效獎勵,待審查結束作出結論後,再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確定如何發放。

2. 教職工在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間,其崗位津貼計發比例,參照國家有關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間計發基本工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3. 2016年1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在本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生活補貼制度出臺之前,現行養老金計發辦法不變。

4. 績效工資的獎勵標準,每年根據區教育局績效獎勵的投入額度進行適當的調整。

5. 本方案經校務會討論透過。原學校制訂的《結構工資實施方案》等自本方案透過之日起終止執行。

6. 本方案如有不符合上級規定之處,按上級規定執行。

7. 本方案的有關條例與實施細則,解釋權屬於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