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爲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物制訂本制度。
第2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
第3條 本制度適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4條 董事會監察委員會和公司監察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5條 本制度適用於未註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 獎勵
第6條 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7條 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爲公司採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爲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