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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冊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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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員工手冊獎懲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手冊獎懲制度

員工手冊獎懲制度1

爲了進一步提高餐廳員工素質,規範工作行爲,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會館爲其贈送禮品。

2、業務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會館的利益出發,爲會館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會館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以下條款按次懲罰20元。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2、上班時間隨意吸菸,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3、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會館參觀。

6、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7、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8、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二)違反以下條款按次懲罰50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的'。

2、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

3、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4、下班後無故在會館逗留。

5、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6、在更衣櫃內存放會館物品、食物或飲料。

7、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會館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8、拒絕會館經理授權的有關人員的檢查。

9、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10、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閒逛,幹私人事情。

11、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以下條款的給予辭退,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偷盜同事或公有財物。

2、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會館或他人財物。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的。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料,造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造成嚴重後果的。

10、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兩次。

11、觸怨刑律,使國家財產受到嚴重後果的。

以上獎懲項目均由總經理主持並進行落實。

員工手冊獎懲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深入貫徹公司《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售後服務中心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本公司特制訂售後服務中心《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對營業人員及其主管、維修人員及其主管在業務工作方面的獎懲作出了具體規定。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包括業務工作獎懲體系、營業工作獎勵辦法細則、營業工作懲戒辦法細則、維修工作獎勵辦法細則、維修工作懲戒辦法細則等內容。

第四條本實施細則適用於售後服務中心零配件營業部門及人員、維修部門及人員的業務工作獎懲。

第五條零配件營業人員、維修人員非業務行爲的獎懲及其它部門人員的獎懲辦法悉依《員工獎懲制度》執行。

第二章業務工作獎懲體系

第六條業務工作獎勵分爲:

(一)嘉獎;

(二)記功;

(三)記大功。

第七條業務工作懲戒分爲: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解職;

(五)解僱。

第八條業務工作獎懲計算與考覈:

(一)全年度累計三次記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計三次記過=一次大過

(三)功過相抵。一次嘉獎抵一次警告,一次記功抵一次記過,一次大功抵一次大過。

(四)全年度累計三次大過解僱。

(五)考評辦法。

1、嘉獎一次當月考覈時加1分。

2、記功一次加當月考覈時加3分。

3、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覈時加9分。

4、警告一次當月考覈時減1分。

5、記過一次扣當月考覈時扣3分

6、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覈時扣9分

第三章營業工作獎勵辦法細則

第九條提供“行銷新構想”,而爲售後服務中心採用,記功一次。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售後服務中心獲利10萬元以上,再記大功一次。

第十條業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爲售後服務中心採用,記功一次。該“新產品”一年內使售後服務中心獲利1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

第十一條提供競爭對手動態,被售後服務中心採用爲政策者,記功一次。

第十二條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範得宜,使售後服務中心避免蒙受損失者,記功一次。

第十三條開拓“新地區”、“新產品”或“新客戶”,成效卓著者,記功一次。

第十四條達成上半年業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達成全年度業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連續三年度達成業績目標者,記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20%(含)—50(不含),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50%(含)以上者,記大功一次。

第十五條凡售後服務中心列爲“滯銷品”,業務人員於規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功一次。

第四章營業工作懲戒辦法

第十六條挪用公款者,一律解僱。本公司將依法提出訴訟。

第十七條與客戶串通勾結,對公司利益構成損害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僱。

第十八條業務人員自親或夥同他人從事與公司業務屬同類業務者,或私自與競爭廠商有業務往來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僱。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過一次。

第十九條業務人員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調離或解僱。

第二十條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論處,並記過一次。若是幹部協同部屬者,該幹部解職。

第二十一條業務人員外出開展工作,無故不向直接上級回手機以確認自己準確位置者,經查證屬實,記過一次。

第二十二條業務人員因個人原因造成鉅額或經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僱。

第二十三條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泄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解僱。

第二十四條上半年銷售未達當期銷售目標的70%者,記過一次。

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五條未按規定建立客戶資料經查獲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六條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一)言語頂撞上司者,記過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第二十七條未經批准私自使用營業車輛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八條售後服務中心規定填寫的報表,應繳而未繳者每次記過一次。

第五章維修工作獎勵辦法細則

第二十九條積極鑽研業務工作,提供先進維修技術方案,在節約消耗減少維修工時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記功一次。

第三十條爲用戶提供安裝防盜器等額外服務,並及時上交創收收入,創收純收入按20%比例獎勵創收人。

第三十一條在參加促銷活動或上門修車活動中,工作努力,成績突出,爲公司贏得良好聲譽而做出重大貢獻者,記功一次。

第三十二條完成全年度工時定額者,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時定額20%(含)—50%(不含),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時定額50%以上者,記大功一次。

連續三年度完成工時定額者,記大功一次。

第六章維修工作懲戒辦法細則

第三十三條與客戶串通勾結,損害公司利益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僱。

第三十四條維修人員連續三個月未完成基本工時指標者,調離或解僱。

第三十五條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論處,並記過一次。若是幹部協同部屬者,該幹部解職。

第三十六條上半年實際工時數未達當期工時定額70%者,記過一次。

全年度實際工時數未達當期工時定期80%者,記過一次。

第三十七條未按規定建立維修檔案者經查獲記過一次。

第三十八條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一)言語頂撞上司者,記過一次。

(二)消極怠工者,記過一次。

(三)拒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記大過一次。

第三十九條動用所維修車輛爲自己或他人辦私事者,記過一次。

第四十條維修人員進行收費維修項目、部分收費維修項目或安裝防盜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實施細則由售後服務中心制訂並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三條本實施細則實施後,售後服務中心既有的相關規定自行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實施細則自頒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