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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職業學院教科研工作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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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教科研活動是提高教師學術水平和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學院知名度的一項重要措施。爲充分調動我院教職工的教科研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加強學院的教科研管理,使該項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貴港職業學院教科研工作管理辦法

一、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由院主管領導任組長,各有關處、系、辦中層領導爲成員(另行下文),領導全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研督導處,由科研督導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二、課題管理

教科研項目實行課題合同管理制度,即項目主持人與學院簽訂項目實施合同,科研督導處按合同條款對項目實施進行具體管理。

(一)學院自立項目的管理

1.申報立項

每年9月上旬爲教師申報翌年教科研課題時間。申報課題須經各處、系、辦初審同意,科研督導處簽署意見後提交學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學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於每年9月下旬進行項目審批(有必要時可聘請院外專家協助審題),批准立項後由科研處下發項目實施通知檔案,與課題主持人簽署項目實施合同書(合同條款另擬),即爲項目立項。

2.科研經費

對院內立項的課題,學院根據課題大小和研究內容給予每個項目4000元以下的科研經費補助。

對學院外(省級以上)課題立項的課題,若屬於有資助經費的課題,學院根據上級資助經費情況,以1:1制度配套支付課題研究經費,若不屬於資助經費的課題,則視課題大小和研究內容實際,經學院學術委員會討論商定,給予5000-20000元的科研經費補助。

3.實施與監督

已審批的課題,由課題主持人負責組織實施,學院科研督導處按項目實施合同進行監督管理。對無特殊情況而不按合同規定實施的教科研項目,按合同條款及《合同法》相關規定追究課題主持人的責任。

(二)外來項目的管理

外來項目(包括上級部門下達項目)統一歸口科研督導處管理:

1.學院教師自行爭取到的外來項目,原則上由項目爭取者主持實施,報科研督導處備案,由科研督導處協助管理;

2.上級部門下達的項目,在學院內公開招標,中標者與學院簽訂合同,由科研督導處按合同條款監督實施。

三、經費管理

(一)經費來源

1.學院設立“教科研課題開發基金”。其來源一是每年從上級財政下撥的事業經費中提取2%;二是接受熱心人士的捐贈;三是其他來源。

2.上級下撥的教科研項目經費。

(二)經費管理

1.教科研課題開發基金和上級下撥的科研經費統一由財務處設立專戶進行管理,由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使用。

2.課題經費根據項目合同分階段下撥,堅持“專款專用,包乾使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3.課題經費支取辦法:先由課題主持人提出申請,報科研督導處簽字備案,由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

四、成果管理

(一)成果鑑定

課題完成後,由課題主持人寫出項目總結,提交研究成果,並填寫項目鑑定申請表,上報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鑑定。

鑑定標準以學術水平、實用價值爲重點,全面衡量其科學性、可靠性、先進性、合理性(具體事項以項目合同條款內容爲依據)。

(二)成果獎勵

1.獲院級科研成果獎的項目,評出一、二、三等獎,發給證書和獎金。獎金髮放標準:一等獎1500元、二等獎1200元、三等獎800元。

2.外來課題,或者院內課題經申報,獲上級政府、部門獎勵的,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①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20000元、10000元、6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教研成果分別按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②獲省部級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獲省部級一、二、三等獎的教研成果分別按6000元、4000元、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③獲地廳級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6000元、4000元、2000元給予獎勵,獲地廳級一、二、三等獎的教研成果分別按4000元、2000元、1000元給予獎勵。獲世界或外國有關學術組織教科研獎項的,參照國家級的'標準獎勵。

(三)特殊鼓勵措施

1.爲鼓勵教職工積極向有關部門爭取教科研經費,學院對爭取外來項目給予以下優惠措施:一是如項目實施完成確有必要,學院可按1:1的比例撥給項目配套資金;二是在項目實施期間允許從課題經費中提取一定的經費作爲“科研津貼”。津貼發放實行“雙控”制,即津貼提取總額不超過項目下撥款總額的20%;津貼發放的最高標準:科研項目主持者,按國家級、省部級、地廳級項目級別,每個月分別不超過300元、200元和150元;教研項目主持者,按國家級、省部級、地廳級項目級別,每個月分別不超過200元、150元和100元;項目參與者減半。

2.對無下撥經費的教科研課題,學院將根據課題大小和研究內容,按國家級、省部級和地廳級級別,分別給予10000-15000元、6000-10000元和4000-6000元的課題資助費。具體資助辦法:課題起動後,按相應級別借支資助下限額的50%,其餘部分待結題向學院提交成果後撥付。對不提交成果的項目,預撥資金全部扣回。

(四)本辦法自發文公佈之日起執行。

(五)以往有關檔案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爲準。

(六)未盡事宜由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