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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職業學院橫向科技項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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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貴港職業學院橫向科技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條 爲促進我院廣大教師和科研人員擴大橫向項目的開發研究,加快我院爲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的步伐,加速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擴大科技工作規模,提高科技工作水平,經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橫向科技項目範圍

第二條 橫向科技項目是指科學基金項目、各級政府部門下達的科技計劃項目和學校基金項目以外的科技合同項目。橫向科技項目包括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有關部門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諮詢)、建設工程、技術合作承攬等各類自然、人文社會科學項目。

(一)技術開發指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

(二)技術轉讓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和專利實施許可等。

(三)建設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

(四)技術合作承攬包括含有一定智力投入的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和檢測等。

第三章 合 同

第三條 我院各單位承擔橫向科技項目都必須簽訂技術合同。所有合同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

第四條 除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學院科研機構和校辦企業外,我院各單位與外單位簽訂的技術合同,一律以“貴港職業學院”的名義,並加蓋“貴港職業學院”公章。不得使用本單位名義、公章和院外單位簽訂技術合同,一經發現上述行爲,除追回所收受經濟利益外,對直接責任人將給予警告、罰款、緩聘直至開除的`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條 項目組應支付所有稅收費用及合同發生糾紛時學院的一切訴訟費用。

第六條 重大科研開發合同和風險性大的合同,應進行法律見證,公證或技術保險,費用分擔由合同約定。

第七條 我院橫向科技項目由學院科研督導處歸口管理,項目經費進學院財務帳戶,由學院財務處設賬管理,按《貴港職業學院科研經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橫向科技項目以合同代立項,科研督導處根據簽訂的技術合同正本,列入學院的科技計劃。

第九條 凡是我院擁有所有權的科技成果,轉讓權屬於學院,向院外單位轉讓時須經科研督導處組織學院學術委員會審議,報學院黨政領導會議研究透過,方可簽訂相應技術合同。

第十條 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應有明確的成果歸屬條款。我院各部門(單位)完成的委託開發項目,取得的技術成果和申請專利的權利屬學院;如果合同約定技術成果屬雙方共享,而我院是主要承擔者,原則上我方應排列在前。我院與院外單位完成的合作開發項目取得的技術成果,所有權由雙方協商,在技術合同中應明確確定。若合作方提供的開發費用未包括技術封存、效益分享等因素,原則上應成果分享。

第十一條 在技術轉讓合同中,亦應有明確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

第十二條 簽定技術合同的程序。

(一)橫向科技項目負責人將經雙方商定的技術合同草案交科研督導處審查;

(二)橫向科技項目負責人填寫《貴港職業學院橫向科技項目合同審批表》,連同已打印好的技術合同若干份,由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組負責人所在部門(單位)的領導簽署意見後,報科研督導處審覈。技術合同由院主管領導審批簽字,然後蓋“貴港職業學院” 公章;

(三)雙方簽訂技術合同後,將2份技術合同正本交科研督導處編號立項,財務處爲項目組提供財務管理和服務。

第十三條 技術合同經雙方簽署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項目承擔部門(單位)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項目負責人承擔履行技術合同的直接責任。需要變更或終止技術合同時,須報科研督導處,並請示學院主管領導同意,由雙方協商,由雙方簽訂變更或終止技術合同的書面協議。

第四章 項目管理

第十四條 橫向項目技術合同生效且經費到學院財務處後,列入學院當年研究項目計劃,其經費納入學院財務管理,具體辦法見《貴港職業學院科研經費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橫向科技項目的結題。

(一)凡經過鑑定的橫向科技項目,視爲項目完結,憑項目鑑定證書直接到科研督導處結題;

(二)未經鑑定的橫向科技項目,憑對方的驗收憑證和對方出具的“合同履行完畢書面意見”報科研督導處審覈後結題備案。

(三)結題後,課題組應及時將項目結題報告,包括成果內容、技術水平、應用前景、推廣辦法和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形成的技術資料移交學院檔案室進行歸檔。

第五章 獎 勵

第十六條 學院鼓勵項目組把項目結餘經費用於添置必要的科研和教學設備。

第十七條 橫向科技項目成果鑑定、報獎等按《貴港職業學院科技成果管理辦法》辦理。

第十八條 橫向科技項目立項後,科研督導處根據項目實到經費,記入項目組成員的科研工作業績檔案和當年科研工作量。具體辦法見《貴港職業學院教科研工作量計算辦法》。

第十九條 橫向科技項目完成並結題後,科研督導處根據項目上交學院經費,記入項目完成人的科研工作業績檔案和當年科研工作量。未在科研督導處備案、經費未納入學院財務管理的科技開發與橫向科研項目不能折算爲科研工作業績,不享受有關的政策,也不得作爲晉升職稱的有效條件。

第二十條 橫向科技項目獲得的專利、獎勵以及因此發表的科技論文等,學院將根據《貴港職業學院科技工作獎勵管理辦法》給予獎勵,同時記入項目完成人的科研工作業績檔案和當年科研工作量。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我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和校辦企業簽訂、代簽並代理財務的橫向技術合同,應於合同簽訂後將合同副本報科研督導處備案。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往制定的橫向科技項目管理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爲準。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科研督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