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做好我院招生工作,選拔適合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要求的優秀學生,給國家培養、輸送合格的技術人才,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及有關招生制度,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招生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制度,在學院黨、政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進行。本着嚴肅認真的態度以及對考生及其家長、對學院和國家負責的態度進行。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必須加強學院部門間的相互協作與支援,提倡廣大職工積極參與。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必須周密部署、紮實有效地開展。招生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紀律,按招生原則和錄取規則辦事。
第二章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五條 招生就業處職責
1、執行國家及自治區招生規章制度和學院招生安排;
2、編制、上報和落實學院年度招生計劃;
3、上報年度招生生源計劃;
4、制定、上報和發佈學院年度招生章程;
5、印製年度招生簡章;
6、印製新生報到須知;
7、制訂年度招生宣傳計劃和組織招生宣傳;
8、進行招生諮詢和生源組織;
9、組織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10、進行新生編班及協助新生報到組織工作;
11、進行新生資格審查;
12、組織“3+2”形式學生升學考試報名、考試及錄取審批工作;
13、負責專升本畢業生考試報名的組織工作。
第六條 系(部)職責
1、確定招生專業,擬定、上報本系(部)年度招生計劃;
2、聯繫建立訂單教育單位;
3、進行招生宣傳;
4、進行招生諮詢和生源組織;
5、參與招生錄取工作;
6、新生報到接待安置及註冊;
7、上報新生報到數據;
8、組織新生入學教育和軍訓。
第七條 學生工作處職責
1、進行招生諮詢;
2、協助、籌備新生住宿條件;
3、組織新生報到接待;
4、組織反饋新生報到人數;
5、組織進行新生入學教育;
6、組織安排新生軍訓;
7、接收、辦理新生戶口遷轉手續;
8、進行新生註冊及新生學生證發放;
9、組織開展迎新生文體活動;
10、負責辦理新生貸款手續。
第八條 教務處職責
1、組織審定、上報和審批招生新專業;
2、進行招生諮詢;
3、參與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
4、根據新生報道情況調整開課專業;
5、負責審批新生調轉專業申請;
6、進行新生入學教育,協助開展新生軍訓;
7、組織、安排新生教學準備工作;
8、負責新生電子註冊工作。
第九條 黨、團部門職責
1、進行招生對外宣傳工作;
2、組織迎接新生的宣傳文化活動;
3、接收新生黨、團關係遷轉手續;
4、辦理新生黨、團員註冊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