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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高校學生公寓文化與大學生養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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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高校學生公寓文化與大學生養成教育


  論文摘要:隨着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如何進行大學生養成教育已成爲高校學生教育一項十分重要的新課題。作爲課堂之外大學生學習、生活和思想交流的主要場所之一,學生公寓無可爭議地成爲對大學生進行養成教育的重要陣地。加強公寓文化建設要發揮“服務育人”的功能,並注意發揮學生的主體性作用,同時要探索大學生黨組織進公寓的新型模式。

  論文關鍵詞:高校;公寓文化;養成教育
  
  高校學生公寓是大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也是課堂之外對學生進行養成教育的重要陣地。隨着住宿公寓化制度的日臻完善,學生公寓整體環境對學生成長的重要影響逐漸凸現,作爲其重要的內容之一的公寓文化建設的巨大作用也日趨顯現。積極健康和諧的公寓文化對大學生的養成教育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構建育人的公寓文化是高校公寓管理中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載體,探討學生公寓文化的養成教育功能,成爲新時期加強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高校學生公寓文化的內涵

  如果把一個家庭比作是社會的基本細胞的話,那麼,一個學生宿舍就是高等院校的基本細胞。1986年,上海交大最先提出學生公寓文化的概念。經過20多年的發展,高校學生公寓文化已經具有了豐富的內涵,不僅僅是校園文化的一部分,更是一種文化現象。
  正是由於高校學生公寓文化內涵的豐富性與多樣性,學界至今未有統一的界定,因此抓住其關鍵性要素就成爲研究其內涵的重要一環。依筆者之見,作爲一種文化現象,高校學生公寓文化首先是一個共同的觀念的集合,是一個觀念系統。具體來說,這一觀念系統包含了高校學生公寓成員共同的價值觀以及與公寓相關的各類價值準則、行爲規範、羣體意識和生活習慣等。其中,共同的價值觀是這一觀念系統的核心,也就是高校學生公寓文化的核心。
  其次,高校公寓文化是以高校學生公寓爲主要載體的。高校學生公寓文化之所以具有其獨特性,就在於其集學習與生活一體的統一性。在高校校園文化建設中,任何一個場所,即使是學生主要活動的諸如教室、食堂等場所,都不具備學生公寓的這一特性與優勢,也因而凸顯了高校公寓文化建設的重要性。
  最後,高校學生公寓文化的主體是高校學生羣體。任何一種文化都是包含了物質、意識及制度三方面內容的集合體,這一集合體主要依靠人或單位來達成三方面的統一。高校學生羣體作爲高校學生公寓文化的主體,不僅是這一文化形成的主體,還是其發展、維繫的主體。此時,公寓文化成爲一種公寓成員共同建立和長期形成的潛移默化的氛圍和影響力。
  綜上所述,高校學生公寓文化是指高校學生公寓成員以學生公寓爲載體,共同建立和長期形成的共同價值觀和各類價值準則、行爲規範、羣體意識和生活習慣等的觀念系統。
  多年來,公寓文化成爲了促進學風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在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加大參與意識、培養良好道德品質、增強歸屬感、塑造健全人格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大學生養成教育的基本內涵

  “養成”有兩層含義:一爲“培養使之形成或成長”,二爲“教育”。古人云:“始生之者天也,養成之者人也。”因而養成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基礎上側重人的道德品質和行爲習慣的一種教育。大學生養成教育,一般而言是指對大學生日常道德品質、行爲規範或良好的行爲習慣的教育。具體地講,大學生養成教育是一種“使自然人成爲社會人的教育,是使他們具備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素質和基礎技能的教育”。它透過教育者長期培養和多次重複訓練、受教育者自我約束和自我控制,形成的一種在外部監督缺位的情況下,也能自然表現出來的健康的思想素質、道德素質、行爲習慣和生存能力,這是人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素質和基礎條件。
  大學生養成教育對於大學生的成長成才至關重要。除了道德品質的養成以外,其更注重培養大學生將來向“社會人”轉變時,應具備的各種能力和素質,例如創新思維、專業技能、行爲習慣、心理健康、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精神等。從教育的內容來看,大學生養成教育又包含規範教育、糾偏教育、陶冶教育三個方面。

  三、公寓文化在大學生養成教育中的作用

  改革開放至今,我國的大學生養成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現階段依然存在諸多問題,許多在大學生中普遍存在的不良習慣和不良現象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決。例如:部分大學生“自我意識”強烈,過於強調個人而忽視社會,導致其個人選擇與社會利益背道而馳而無法很好地適應社會;有的學生則將上大學作爲一種“謀生”的渠道,抱着“混文憑”的想法虛度大學四年;而大部分學生較爲普遍存在的生活方式不健康現象(如經常熬夜通宵、抽菸酗酒、隨意浪費等)和心理健康問題則更令人擔憂。
  公寓文化作爲一種重要的校園文化形態,在大學生養成教育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要解決大學生養成教育問題,必須重視公寓文化建設。具體來說,公寓文化在大學生養成教育中的作用主要是社會評價的導向作用,而這一導向作用又可分爲約束作用和激勵作用。
  馬克思在《關於費爾巴哈提綱》中指出:“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個體作爲一種社會存在,其總是在社會中彼此認識和相互評價,並不斷獲得社會知識和掌握行爲規範的。公寓文化這種觀念系統,恰恰承擔了這一社會評價作用,其形成是由各種因素的合力作用所致,因而“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穩定性,能持久連續地影響學生的人生價值趨向、生活道路選擇及做人的準則”。透過學生之間對公寓文化的遵守和維繫,自然形成一種無形的社會評價,任何違反這種共同文化者都會受到各形式的評價乃至懲罰,如違反宿舍衛生習慣,可能會受到其他舍友的譴責,有時甚至是“約定的罰款”。
  前述事例就是公寓文化“約束作用”的具體體現。一般情況下,學生公寓文化無法強制學生去遵守什麼,但它在個體成員的心理上卻起到一種自我控制的“軟約束”作用,從而將自我行爲納入集體規範要求之中。與“約束作用”相對,公寓文化的“激勵作用”不言自明,其主要表現爲共同價值觀念驅動下,大學生(或者說公寓成員)所形成的一種自發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實踐中,不少高校開展的“文明宿舍評比”以及“宿舍美化大賽”等都是這一激勵作用的具體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