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減免稅政策代碼目錄(9項)
1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橫琴 平潭開發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1號 | 第二條 | 橫琴、平潭區內企業銷售貨物免徵消費稅 |
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電池 塗料徵收消費稅的通知》 財稅〔2015〕16號 | 第二條第一款 | 節能環保電池免稅 |
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電池 塗料徵收消費稅的通知》 財稅〔2015〕16號 | 第二條第三款 | 節能環保塗料免稅 |
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利用廢棄的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徵消費稅的通知》 財稅〔2010〕118號 | 第一條 | 廢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稅 |
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廢礦物油再生油品免徵消費稅的通知》 財稅〔2013〕105號 | 第一條 | 用廢礦物油生產的工業油料免稅 |
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成品油生產企業生產自用油免徵消費稅的通知》 財稅〔2010〕98號 | 第一條 | 生產成品油過程中消耗的自產成品油部分免稅 |
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執行部分石腦油燃料油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87號 | 第二條 | 自產石腦油、燃料油生產乙烯、芳烴產品免稅 |
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後相關成品油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68號 | 第四條 | 用已稅汽油生產的乙醇汽油免稅 |
9 | 其他 | 其他 |
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代碼目錄(68項)
1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第一條第1項 | 受災地區損失嚴重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蘆山) |
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第一條第1項 | 受災地區損失嚴重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魯甸) |
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第一條第2項 | 受災地區企業取得的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款項等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蘆山) |
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第一條第3項 | 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徵企業所得稅(蘆山) |
5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第五條第1項 | 受災地區的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蘆山) |
6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第一條第2項 | 受災地區企業取得的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款項等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魯甸) |
7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第一條第3項 | 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徵企業所得稅(魯甸) |
8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第五條第1項 | 受災地區的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魯甸) |
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42號 | 第二條 | 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 |
1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的通知》 財稅〔2011〕81號 | 第一條 | 符合條件的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 |
11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三十條第二款 | 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扣除 |
1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羣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第二條 | 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 |
13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七條第四款 |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1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72號 |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內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
1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27號 | 第一條 | 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1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27號 | 第二條 | 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
1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27號 | 第三條 | 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定期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1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27號 | 第四條 | 國家規劃佈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可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
1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完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4〕59號 | 第一條 |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
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三十條第一款 | 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 |
21 | 《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 國發〔2007〕40號 | 第二條 | 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區內取得的所得定期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22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
23 | 《科技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範圍試點的通知》 國科發高〔2013〕595號 |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從事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企業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 |
24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三十一條 | 創業投資企業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
2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4號 | 第二條 | 海峽兩岸海上直航免徵企業所得稅 |
2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海峽兩岸空中直航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63號 | 第二條 | 海峽兩岸空中直航免徵企業所得稅 |
2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航業務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7〕91號 | 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航業務取得的運輸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 |
28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58號 | 第二條 | 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
2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112號 | 第一條 | 新疆喀什、霍爾果斯特殊經濟開發區新辦企業定期免徵企業所得稅 |
3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新疆困難地區新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53號 | 第一條 | 新疆困難地區新辦企業定期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九條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減徵或免徵 |
3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廣東橫琴新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化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及優惠目錄的通知》 財稅〔2014〕26號 | 第一條 | 廣東橫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
33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減低稅率) |
3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 | 第一條 |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 |
3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30號 | 第一條 |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
36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七條第三款 | 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定期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3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30號 | 第二條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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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三十四條 | 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
3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10號 | 第二條第(一)項 | 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所得定期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40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三十三條 | 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
4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號 | 第一條 | 取得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
42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2號 | 第九十一條第一款 | 非居民企業減按1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
43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2號 |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 | 外國政府利息免徵企業所得稅 |
44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2號 |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 | 國際金融組織利息免徵企業所得稅 |
4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QFII和RQFII取得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4〕79號 | QFII和RQFII股票轉讓免徵企業所得稅 | |
4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號 | 第二條第1項 | 滬港通A股轉讓免徵企業所得稅 |
4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號 | 第二條第二款 | 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
48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六條第(一)項 | 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
49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六條第(三)項 | 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股息、紅利免稅 |
50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 |
5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並完善支援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102號 | 第二、三條 | 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貸款利息收入、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
52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 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5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65號 | 第二條 | 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定期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5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宣部關於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4號 | 第一條第(一)、(四)項 |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的免徵企業所得稅 |
55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六條第(四)項 |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
56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 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定期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
5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14 2015年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2號 | 第一條 | 取得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
58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其他 | |
59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固定資產或購入軟件等可以加速折舊或攤銷(技術進步等情況) | |
6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75號 | 第一、二條 |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一次性扣除(2014年後新政) |
6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號 | 第四條 | 分配08年以前股息紅利免徵企業所得稅 |
6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號 | 第三條 | |
63 | 其他 | 其他 | |
64 | 我國對外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及內地對香港和澳門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 | 稅收協定中股息條款 | 稅收協定減免股息所得企業所得稅 |
65 | 我國對外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及內地對香港和澳門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 | 稅收協定中利息條款 | 稅收協定減免利息所得企業所得稅 |
66 | 我國對外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及內地對香港和澳門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 | 稅收協定中特許權使用費條款 | 稅收協定減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企業所得稅 |
67 | 我國對外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及內地對香港和澳門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 | 稅收協定中財產收益條款 | 稅收協定減免財產收益所得企業所得稅 |
68 | 我國對外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及內地對香港和澳門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含稅收條款的國際運輸協定等其他類協定、免稅協議、換函等 | 稅收協定中常設機構和營業利潤、海運、空運和陸運、其他所得條款,國際運輸協定的稅收條款等 | 稅收協定和其他類協定等減免其他各類所得企業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