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定的一個稅種。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消費稅稅率表2017,歡迎大家查閱!
消費稅稅率表2017
2017年最新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 |
稅目 | 稅率 |
一、煙 | |
1.捲菸 | |
(1)甲類捲菸(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上(含70元)) | 56%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
(2)乙類捲菸(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下) | 36%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
(3) 商業批發 | 11%(批發環節) |
2.雪茄煙 | 36%(生產環節) |
3.菸絲 | 30%(生產環節) |
二、酒及酒精 | |
1.白酒 |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
2.黃酒 | 240元/噸 |
3.啤酒 | |
(1)甲類啤酒 | 250元/噸 |
(2)乙類啤酒 | 220元/噸 |
4.其他酒 | 10% |
5.酒精 | 5% |
三、化妝品 | 30% |
四、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 |
1.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 | 5% |
2.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 | 10% |
五、鞭炮、焰火 | 15% |
六、成品油 | |
1.汽油 | |
(1)含鉛汽油 | 1.52元/升 |
(2)無鉛汽油 | 1.52元/升 |
2.柴油 | 1.20元/升 |
3.航空煤油 | 1.20元/升 |
4.石腦油 | 1.52元/升 |
5.溶劑油 | 1.52元/升 |
6.潤滑油 | 1.52元/升 |
7.燃料油 | 1.20元/升 |
七、摩托車 | |
1.氣缸容量(排氣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 3% |
2.氣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 10% |
八、小汽車 | |
1.乘用車 | |
(1)氣缸容量(排氣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 1% |
(2)氣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 3% |
(3)氣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 5% |
(4)氣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 9% |
(5)氣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 12% |
(6)氣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 25% |
(7)氣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 40% |
2.中輕型商用客車 | 5% |
九、高爾夫球及球具 | 10% |
十、高檔手錶 | 20% |
十一、遊艇 | 10% |
十二、木製一次性筷子 | 5% |
十三、實木地板 | 5% |
十四、鉛蓄電池 | 4%(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
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 | 免徵 |
十五、塗料 | 4% |
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於420克/升(含) | 免徵 |
2017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l-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爲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覈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