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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音樂教育教學模式及問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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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應該首先培養人們熱愛音樂,但在音樂教育的具體實施中,卻有着背離音樂教育初衷的現象,那麼,當前音樂教育教學模式及問題是?

當前音樂教育教學模式及問題分析

一、素質教育背景下音樂教育定位的偏差

(一)對音樂教育的認識缺乏科學性

素質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全面發展、具有完善人格的人。音樂教育的終極目的是建造完美的人格,培育人們美好、和諧、完美的心靈,這和素質教育的目標是一致的。隨着時間的推移、素質教育改革與實踐的不斷深入,人們對音樂教育的認識逐步深化,音樂的美育、德育、智育及許多非智力因素方面的功能正在被人們逐漸接受。音樂教學首先表現爲_種審美教育,它的可感知性是其他審美教育手段所無法比擬的。同時,音樂教育的輔德、益智功能,對受教者聯想力、創造力的開發,理解力、感受力和毅力的培養是其他學科無法代替的。正因爲如此,音樂教育始終擺脫不了“爲別人做嫁衣”的從屬命運,人們關注和承認的只是它的輔助功能,音樂教育也因此得不到應有的重視。而事實上,音樂教育可以陶冶人的性情,提高人的心理、智力等方面的素質,是音樂的藝術本質特徵決定的,而不是其他教育賦予的,音樂教育在建造完美人格的功能方面的作用,是其他教育所不能替代的。如果脫離了音樂學科的特點,僅僅把音樂看成是德育或智育的附屬品,把音樂教育的目標確立爲德育或智育的目標,把德育或智育的教學原則和方法機械地運用於音樂教學之中,那麼,我們所實施的音樂教育將失去藝術教育自身的內涵,也不可能有審美的作用。

(二)對音樂教育的認識缺乏全面性

音樂美育旨在對人的全面發展進行培養,但在實際生活中人們對音樂教育的認識,還是僅限於它的_些現實功能。社會分工的精細化導致純粹的技能傳授,音樂中所蘊涵的人文精神常常被忽略。專業音樂教育中廣泛存在的重音樂專業技能訓練、輕綜合文化素養培養的現象,造成專業音樂教育成爲重“技巧”輕“藝術”、重“藝術”輕“審美”的“片面教育”。而現實生活中學校音樂美育的從業者,大都是來自音樂學院、藝術團體、師範院校音樂專業的專業音樂人員,他們用“片面教育”的觀念從事“音樂美育”勢必會影響音樂美育的質量。音樂美育是一種廣義意義上的音樂教育,有着極其豐富的精神內涵,它以音樂中蘊涵的文化精

神去感染激勵受教者。音樂美育中施教者不但要具備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音樂基礎知識和人文修養,還要善於將音樂文化精神貫穿於音樂美育中,以人性化的教學形式感染學生,組織學生參加豐富多彩的音樂活動,在寬鬆愉悅的音樂氛圍中得到性情的陶冶。

(三)忽略了音樂教育中的創造性

音樂教育應該首先培養人們熱愛音樂,但在音樂教育的具體實施中,卻有着背離音樂教育初衷的現象,人們將注意力集中在手段——音樂的技能訓練上,而忽視了目標——陶冶性情,完善人格。這樣的錯位不可能達到素質教育的目的。音樂教育要在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下,廣泛地讓學生主動參與,積極思考,親自實踐;培養學生自我的音樂意識、競爭意識和創新意識;發掘學生的自我調控能力,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

音樂教學要善於發揮學生的主體性創造。教學中教師創造條件讓學生參與其中,對音樂作品展開充分的、自由的討論,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學生參與教學過程的形式可靈活多樣:以教師講授爲主、學生主動接受爲輔;以教師提問,學生主動思考爲主,輔以師生間的交流討論;還可師生角色互換,學生在教師的輔導下走上講臺完成音樂教學既定內容,透過試歌、試舞、試奏達到音樂教學效果的深化。

二、當前音樂教育的教學模式及問題

當前,音樂教育中常見的教育教學模式依舊是傳統的音樂教學模式,它仍然在音樂教學中佔據很大的比例。傳統的音樂教學模式在許多方面無法適應當前素質教育的要求。普通學校的音樂教育是素質教育全面發展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專業音樂教育相對應,面向全體學生,不以掌握專業音樂藝術技能爲目的,重在培養學生的審美能力、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以實現受教者的身心全面發展爲己任,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的培養是其重要內容和目標。因此,在教學大綱、教材、教學方法,乃至教學形式、評價模式等方面都應有具體的體現,而目前的狀況與新時期普通學校中小學音樂教育教學的要求還相差甚遠。

傳統音樂教學模式,常見的有:

(1)口傳心授式。這種教學模式無論是現代還是過去在音樂教學中被廣泛使用,究其原因一是教師繼承傳統的口傳心授模式教學,有利於學生模仿和體驗;二是口傳心授省時省力。

(2)講解式。“講”爲講述,說明;“解”爲解釋,解惑。講解式是音樂教師最熟悉的教學模式之一。教師講解樂理知識,分析音樂作品和教授新內容等幾乎所有的教學活動,都離不開講解。

(3)模仿式。模仿是音樂自身的認知規律之音樂教學中模仿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如教師領唱學生跟唱的旋律模唱,唱遊活動中的節奏訓練、形體律動等都包含着大量的模仿成分。即便是到了高年級,在學習掌握樂器演奏的技能時,也是先由模仿式教學入手。

傳統的音樂教學模式以“灌輸式”爲主要特徵,以傳授音樂知識、訓練音樂技能爲主要教學目標,過分強調教師的主導作用,而忽視了學生的主體作用,把音樂教育禁錮在固定的區域內,壓制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參與性,不能有效激發學生熱愛音樂的本性,反而失落了“音樂”這一特殊的藝術形式的創造特質,極大地束縛了學生的求異思維和創新意識,無法適應當前素質教育的要求。

三、改革音樂教育的教學模式

音樂教學模式既是教學理論的應用,又是對音樂教學實踐的概括,它爲音樂教育活動提供教學範例。音樂教學模式來自音樂教學理論的轉化,它連接理論與教學實踐並涉及整個教學範圍,在一定程度上劃定課程、教材、教學的基本秩序及師生間相互作用的方式。一種音樂教學模式的創立必須經過長時間多批次不同人羣的音樂教學實踐檢驗,在一定條件下取得最佳效果後逐步完善優化,最終確立高效的可操作性的教學框架。因此,音樂教學模式的建立必須嚴格遵循音樂教學規律,以求真務實的科學態度確定整個音樂教學的過程和基本程序。然而,音樂教學模式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應考慮因地制宜、因材施教。21世紀中國的大發展呼喚更多的.具有創造性思維的人才,傳統教學模式顯然已經無法適應現代音樂教育的要求,建立有利於提高人的素質,開發人的創造性思維的音樂教學模式迫在眉睫。

(一)新的音樂教學模式要具有開放性

音樂是創新性的學科,其創新性體現在對人的全面發展的創新精神培養。成功的音樂教育就是讓學生透過學習音樂,激發創造興趣,培養創新精神,發掘創新潛能。開放式音樂教學模式使音樂課堂的教學目標、教學過程、教學方法等方面都具有開放性,變過去由教師指導下的被動學習爲主動學習和自主活動,讓學生在音樂實踐過程中欣賞美、感覺美、表現美和創造美,以滿足學生的“自我認知”“自我表現”和“自我發展”的需要。

它不是一種形式上的改變,而是教育觀念的革命。傳統意義上的教學以學校、課堂爲唯一陣地,並在規定好的時間內讓學生接受課本上所規定的內容。尤其是音樂課,課時又少,但音樂藝術的知識量浩瀚無邊,兩者形成極大的矛盾。而開放式的教學打破了教與學的時空限制。教學途徑的開放把封閉式的課堂轉變爲開放式的課堂,課內外相關聯,校內外互補充。

1.音樂教學理念的開放。教學理念是指教師在對教育工作本質理解的前提下,形成的有關教育教學的觀念和理性信念。隨着資訊時代的來臨,現代音樂教育教學目標不能再受“知識中心”“本本主義”的束縛,而是要強調知識、智能、教育三者的完美

結合,改變過去只重視認知領域目標的落後教學理念,運用開放性的教學理念將教學活動擴展到能力目標、學法目標、技能目標、德育目標、情感目標等新領域,使教學活動更具靈活性,進而連接整個學科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着重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發展的培養。

2.音樂教材內容的開放。在傳統音樂教學模式中,教材內容就是音樂教學內容,強調教師的教學要“源於教材”“忠於教材”,不能“脫離教材”“超出教材”,這種把教材內容絕對化的觀念,深陷於“本本主義”的泥潭。現代教學論認爲,課堂教學不能僅僅侷限於教材,應當有開放的教學內容,以適應現代社會飛速發展的需要,教材內容突破教材的侷限向教材以外的方面拓寬是十分必要的。

3.音樂教學手段的開放。音樂教學手段的開放是指爲了突出音樂教學的趣味性、直觀性,強化其藝術性和時代性的特點,在保留傳統音樂教學技術手段的基礎上,將現代高科技手段運用於音樂教學。校園廣播站、多媒體、電視、網絡雜誌都是很好的教學媒介,學生從課堂中走出來,擺脫課業模式的負面效應,主動走進圖書館、音樂廳、社團活動室,儘可能地手腦並用,擴大視野,陶冶情操,在音樂實踐中多想、多做、多問,主動思考並從中受到啓發,產生聯想、靈感,培養創新意識,提高創造力。

(二)新的音樂教學模式要體現學生的主體性

音樂教師要充分認識到學生不是被動的知識接受者,而是學習活動中不可替代的主體,他們能夠積極主動參與教育活動,具有主觀能動性。音樂教師的職責也不僅僅是傳授知識,更是具有塑造人們的心靈、思想和品格的職能。音樂教師不是音樂知識的權威代表,在教學過程中,師生之間是民主、平等、信任的。

實現課堂教學民主化是建立開放式教學模式的前提。民主化的課堂教學能夠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和愉悅舒暢的學習氛圍。教師將民主意識貫穿於整個施教過程,幫助學生正確認識師生間主導與主體關係是實踐課堂教學民主化的關鍵。尊重學生學習音樂的意願,維護學生學習音樂、選擇音樂學習方式的權利,創建整潔高雅的學習環境,建立平等、融洽的人際關係,承認學生個體差異,尊重學生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創新,樹立求同存異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等都是課堂教學民主化的體現。因此,在新的音樂教學模式中必須做到:

1.建立和諧關係,創設學習氛圍。音樂教學是師生共同參與、相互交往的過程,教與學、問與答互動中是心靈的溝通、情感的交流。含蓄的音樂語言、深邃的音樂情感要求教師將全部情感融入其中,用愛心和責任心感染每一位學生。和諧、民主的師生關係使教師運用自如,從教書育人中獲得快樂;而學生也會被教師的真情打動,悉心接受教師的教導,加倍努力、用心主動地學習,體會學習進步的成就感。實踐證明,師生間的情感交流能夠激發學生的主體性創造,學習效果也會事半功倍。

2.針對學生的年齡和個性特徵因材施教。音樂學習中存在學生間的個體差異,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興趣愛好、學習能力、個性品格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教師應該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和心理髮展特點,揚長避短,挖掘其潛力,制訂相應的教學方法因材施教。對音樂成績不好的學生更要分析原因,找出問題,對症下藥。比如,對於思想負擔重的學生,要主動開導;對於缺乏興趣的

學生,要積極引導;對於學習方法不當的學生,要及時糾正;對於心理不健康的學生,要調整治療。當然,在音樂教學內容上和程度上有所區別也是必要的,對所有學生落實教學大綱的基本要求不能改變,但接受能力快的學生可適當加深、加寬。

3.創設一個能調動學生積極性的相對寬鬆的環境。音樂課堂應該創設_種能激發學生積極性的創造性地參與的環境,以及製造一種學生自發性寬鬆愉悅的學習氣氛。教師要善於激發學生內心參與音樂的熱情,鼓勵學生透過參與進行獨立發展和創造性的活動。如有些學生由於自身的性格特點產生怕羞心理,顧忌周圍同學的看法,擔心問題答錯,害怕唱歌跑調,往往話到嘴邊卻又縮了回去,既不能大膽地回答問題,亦不敢開口唱歌。這時,教師應採用鼓勵、激勵的態度,既要充分肯定學生的表現,對主動回答問題的學生給予讚揚,對答得不完全的也要多加鼓勵,使這些主動參與教學的學生下次更積極,同時對尚在徘徊、怯於一試的學生也是一種鞭策,要讓不同層次的學生不斷認識自己音樂方面的才能和能力,從而增強他們上好音樂課的信心。

4.開展形式多樣、手段各異的藝術實踐活動。在教師的指導下,課內,透過聽、唱、律動、遊戲、表演、創造等活動讓學生參與音樂教學;課外,進行合唱、合奏等訓練,培養學生的集體觀念和合作意識。另外還可以組織音樂知識講座,聽普及音樂會,舉辦音樂知識競賽和唱歌比賽、器樂比賽、舞蹈比賽等藝術實踐活動。在競賽機制的激勵下,學生的思維活動最爲積極主動,記憶也是最深刻的。學生主體地位的形成是以教學活動爲中介的,音樂教學不僅僅是在課堂,學生只有投身於音樂教學實踐活動中,其主體性才能得到良好的發揮。音樂教學發展到今天,培養能力與發展思維已成爲音樂教育界的共識,而學生主體地位的形成正是實現這一使命的前提。應認識到教學的藝術不在於傳授本領,而在於激勵、喚醒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教是爲了不教。在師生的共同努力下,學生對音樂從無興趣、被動地學到有興趣、主動地學,由沒有能力主動學到有較強能力主動學時,新的音樂教學模式就得以確立,音樂教學就能實現學生在學習中佔主體地位的目的,提高素質教育的質量,爲培養21世紀需要的開拓型、創新型的人才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