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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高師聲樂教改的核心問題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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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教材已經在全國推廣使用,作爲承擔着基礎教育培養師資的高等師範院校,如何改革舊的培養模式,培養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音樂教育師資,成爲高等師範院校當前的一個重要課題。作者結合自己多年的聲樂教學,分析了當前高師聲樂中存在的問題,並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對高師聲樂教改的核心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與改革建議。

談高師聲樂教改的核心問題論文

關 鍵 詞:聲樂 教改 教學大綱

高師聲樂課是高等師範院校音樂專業的一門專業基礎課程,也是音樂師範專業必修的一門技能技巧課。以音樂審美體驗爲核心的《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試用)教材已經在全國中小學推廣使用,對照現行的、照搬專業音樂院校的高師聲樂教學模式已不能適應其培養目標的發展。爲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人才要求,高師聲樂教學改革勢在必行。筆者認爲,高師聲樂教改的核心問題是制定與修改相適應的聲樂教學大綱。

聲樂教學大綱是指導聲樂這門學科如何進行教學的根本依據,它的內容包括培養目標、教學目的、教學要求、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授課形式、考試形式、教材的使用等等。筆者總結自己多年的聲樂教學,分析了當前高師聲樂中存在的問題,並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對高師聲樂教改的核心問題——制定與修改聲樂教學大綱,提出自己的觀點與建議。

一、轉變觀念,明確21世紀高師聲樂教學的培養目標

在上世紀高師音樂教育剛剛起步之時,由於師資和生源相對有限,所以高師聲樂教育所培養的對象還僅能滿足於高師、中師的師資或部分表演團體需求,鑑於這種需求方向,高師音樂教育逐漸形成了強調專業技能而忽視其師範性的觀念。[1]筆者曾在廣東幾所高校的音樂專業進行調查,從調查結果上看,大部分高師音樂教育的教學與音樂藝術院校沒有什麼區別,特別是聲樂教學偏重追求藝術上的“高、精、尖”,致使整個教學盲目地向專業音樂院校看齊。

隨着音樂教育的發展,音樂師資陣容的不斷擴大,使音樂教育市場的需求趨於穩定與飽和,高師的音樂教育開始面向對基礎音樂師資與普及音樂教育的培養。在21世紀,高師聲樂教學培養目標要轉變觀念,堅持師範教育的信念與培養目標,從“精英教育”向“基礎教育”“普及教育”轉化,針對中小學音樂教育的需要,努力培養出“站穩講臺、兼顧舞臺、面向社會”的適應型人才。

二、改革傳統的聲樂教學授課形式,建立適應中小學音樂教育的教學模式

聲樂教學中的一對一的授課方式是指教師與學生進行單獨的授課形式。[2]這種授課方式個性化較強,強調你教我學,我說你背,這種被動的學習方式,使學生之間缺乏互相的觀摩和交流,學生僅僅知道自己在學習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而對將來的教學中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問題就感到無所適從,不知如何下手。隨着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擴大招生,聲樂教學仍沿用傳統的“一對一”的教學模式,已不能適應中小學音樂教育的要求與發展。其弊端在於,聲樂基礎或條件好的學生脫離師範性而趨於專業表演,差一些的同學則覺得聲樂無望而形成逆反心理,同時也影響了其他課程的學習興趣。筆者認爲,在高師聲樂課中,應採取以個別課爲主,理論課、小組課、集體課並存的教學模式。

課型的分類是指教學大綱對不同年級的學生的劃分,其課時可以在聲樂總體課時中靈活分配[3]。理論課內容一般來講包括基礎理論與聲樂教學法這兩方面的內容,可以透過集體授課方式進行教學。集體課是解決聲樂基礎理論或技能技巧課學習中的共性問題,同時,還可以在集體課中進行聲樂觀摩,如觀看聲樂教學錄像、名人名曲欣賞、名家聲樂講座等。這樣集體課省去了原有“一對一”授課時教師對聲樂理論的不斷重複,同時也爲小組課與個別課創造了有效的空間;個性化的教學方式,則體現在小組課與個別課中。教師在對學生基本狀況初步瞭解後可按現有歌唱水平進行大致分組;聲樂教師在實施分組和小課教學時,應注意體現其階段性的靈活性,按學生的學習進度隨時進行調整。

改革傳統聲樂教學“一對一”的授課方式,引進小組課、集體課、個別課多種課型並存的教學模式,在教學中鼓勵學生互相學習借鑑、互相啓發影響,遇到問題一起分析、一起討論解決,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充分利用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科研成果,把中小學音樂教育的教學模式引入到新課和解決共性問題的教學中。這樣不僅爲教師解決學生個性問題贏得更多的時間,而且爲學生將來適應中小學音樂教學積累更多的經驗。

三、打破學科界限,拓展教學內容,適應基礎音樂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傳統的聲樂教學內容侷限於聲樂理論的學習與掌握歌唱的技巧,在聲樂教學中往往忽略了與基礎音樂教育的實際聯繫、與中小學音樂教育脫節。[4]將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內容部分引入高師聲樂教學中,如在聲樂教學中引進自彈自唱、合唱、小組唱、重唱等歌唱訓練,同時增加聲樂作品鑑賞教學法等教學內容,並在小組課與集體課教學中採用類似於基礎音樂教育教學的`方式,給每個學生以鍛鍊的機會,使學生及早了解基礎音樂教育教學的內容;同時,高師的聲樂教師應該放下架子,去向有經驗的中小學教師學習,親身體驗基礎音樂教學的過程,積累基礎音樂教育教學經驗,學習和借鑑國內外先進的教學方法。聲樂教學要着眼於將來學生的實際工作需要調整教學內容,在培養“一專”的同時,培養學生的“多能”,使學生更好地適應未來基礎音樂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四、重視聲樂教學法教學,強調理論聯繫實際

高師聲樂教學在全國各院普遍不被重視,專門開設本課程的高師院校不多,基本上都以講座形式或在學生畢業實習一兩個月前籠統進行講授學習,加之很多教學法,老師並沒經過專業學習,本身又沒有基礎音樂教育的經驗,只是照本宣科地要求學生死記硬背一些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早已嚴重滯後於當前音樂教育教學思想的教學原則;教學法考試只注意理論考查,與基礎音樂教育教學實際脫節,使教學法成爲一門“死法”,使學生學之無用。

高師學校應緊緊圍繞“師範”做文章,不能盲目與專業音樂院校攀比專業水平,而應該在專業學習的同時注意音樂教學法的教學,保證教學法的課時。在聲樂教學中應當緊密聯繫基礎音樂教育教學實際,讓學生從入校的第一天就明確師範性質;在第一學期,高師就應該安排一定的時間讓學生了解和參與基礎音樂教育教學工作。在四年的時間裏有步驟地從教學見習到幫助開展活動,從部分承擔教學任務到獨立備課、上課、讓學生時刻意識到自己將來的工作性質,一畢業就能夠勝任基礎教育的音樂教學工作。

五、教材使用要切合實際,切忌盲目使用

高師聲樂教材在近十多年來有較大的發展,除國家權威的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外,在一些高校也相繼出版了不少高師聲樂教材。儘管有不少教材,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至今還未有統一規範使用教材,以致在選擇教材上,許多高師院校照搬專業音樂院校的教材,讓學生難於達到教材的要求;甚至有些教材實用性不大,發給學生成爲書櫥中一生“擺設品”,浪費學生的教材費。

高師聲樂教材使用要切合實際,切忌盲目使用。選擇教材要以師範性、實用性爲原則,選擇思想性強、藝術性較高,可以達到良好教學效果的聲樂作品爲教材,以保證專業教育目的實現。

六、考試形式的多樣化,增加學生的藝術實踐能力

聲樂是一門歌唱藝術,它必須在藝術實踐中得到鍛鍊。高師的學生每個學期最多在期中或期終進行考查或考試,考試形式基本都沿用音樂專業院校的聲樂考試方式,每人演唱一至二首作品,在本科四年共考試次數不超過10次;而對於將來面臨中小學基礎音樂教育的高師的學生來說,藝術實踐受到一定的限制與約束。筆者認爲,高師考試形式應該多樣化,增強學生的藝術實踐能力。目前高師考試形式還可增加重唱、小組唱、合唱等考試形式。與此同時,文化部門或專業部門要創造機會,支援學生參加藝術實踐活動,如舉行音樂會或聲樂比賽,加強學生的藝術實踐能力,以便學生將來更好地勝任中小學音樂課中的唱歌教學和課外活動中的聲樂輔導工作。

制定與修改相適應的高師聲樂教學大綱是21世紀新課程標準的要求,是新形式下的教改核心問題。高師聲樂課程的改革切實要圍繞基礎音樂教育的展開,進行修改調整。文中幾點淺陋之見,只求拋磚引玉,期望高師聲樂教學能早日與中小學基礎教育新課程方案接軌,努力培養出“站穩講臺、兼顧舞臺、面向社會、多能一專”的適應型人才。

參考文獻:

[1][3]中國音樂教育 2003 年12 月第114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委辦

[2][4]中國音樂教育 2003 年6 月 第108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