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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設計管理中不相容職務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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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設計管理中不相容職務的設定
摘要:不相容職務問題是內部控制的一個基本問題,制定內部控制制度需要對不相容職務進行界定。文章擬透過對不相容職務性質的分析,初步探索設定不相容職務的原則和可行性的方法。  關鍵詞:不相容職務;強不相容;弱不相容;不相容職務失效
  
  不相容職務是組織設計和管理中常遇到的問題,不相容職務設定是組織機構設定的基礎,在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處於比較核心的地位。一般文章談及不相容職務僅僅進行一些描述,或舉幾個例子,或僅僅說明內部控制要設定不相容職務,所以導致對於一些核心的問題就語焉不詳,很少有人對不相容職務特點、性質、及設定不相容職務應遵守的原則等問題作深入探討。本文談談與不相容職務有關的幾個問題。
  
  一、 不相容職務的由來
  
  不相容職務的設定緣於內部牽制,所謂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爲,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弊端行爲的職務。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它要求每項經濟業務都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的處理,使得單個人或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其他人或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聯繫,並受其監督和制約。最早對不相容職務進行研究的是美國,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就對不相容職務進行論述,目前國際上對於內部控制和不相容職務論述的源頭來自於COSO委員會(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The Tread—way Commission)。1992年,COSO委員會提出報告《內部控制——整體框架》,1994年進行了增補。COSO委員會提出,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階層和其他員工實施的,爲營運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標的達成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它提出5個控制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資訊和溝通、監督,不相容職務就在控制活動之中。 事實上,只要存在委託授權——管理權與經營權分離就存在牽制,存在不相容職務。
  
  二、 不相容職務的分類
  
  本文初步把不相容職務分爲五類:強不相容職務和弱不相容職務;多環節不相容職務和少環節不相容職務;平行不相容職務和交叉不相容職務;均衡不相容職務和非均衡不相容職務。
  1. 強不相容職務和弱不相容職務。倉庫保管與財務記錄之間的不相容程度是大於總賬與明細賬之間的不相容程度的。完全不能由一人來處理相關業務的'不相容職務我們可以稱之爲強不相容職務;部分相容我們可以稱之爲弱不相容,弱不相容職務可以由一人來處理。完整的業務可以分解爲許多環節,間隔愈相近不相容的程度愈強;與實物、現金有關的涉及財產安全的業務屬於強不相容;一項業務流程的上、下環節中和本企業外部相聯繫,該職務與其他職務強不相容。
  2. 平行不相容職務不同業務循環的職務之間,職務是完全不兼任的是平行不相容職務。交叉不相容是指不同循環之間的某些職務由相同的人兼任或交叉擔任,例如購貨與收款循環的授權 執行 記錄 驗貨 審覈 付款 保管與銷售與收款循環的授權 執行收款審覈 發貨 記錄。平行不相容職務之間同類業務是兼任的,例如,這兩個循環中的記賬、收付款都可以是一個人,但是兩個循環中的某兩個相鄰的不相容職務不能在兩個循環中互爲上下位關係,這樣會導致不相容職務設定的失效。
  3. 多環節不相容職務,我們把有專職的五個以上的環節的不相容職務體系化爲多環節不相容職務。
  少環節不相容職務,一般我們提及一個單位的會計人員最少有兩個,即出納和會計,我們往往忽視審批環節這個隱性的會計職務。不相容職務最少有三個環節。
  4. 均衡不相容職務是指不相容職務之間地位平等,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這樣的設定可以起到制衡的作用。非均衡不相容職務是指職務之間有從屬關係,下爲屬於上位領導,或某一環節控制其它環節。均衡的不相容職務往往比不均衡不相容職務更能起到制橫作用,但是串通的風險在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