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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學思想對幼兒園課程啓示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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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教育學思想

文化教育學思想對幼兒園課程啓示論文

文化教育學又稱精神科學的教育學,是19世紀末以來出現在德國的一種教育學說,其代表人物有狄爾泰、斯普朗格、利特等人。文化教育學在教育的本質、教育的目的、師生關係以及教育學性質等方面都給人以許多的啓發。文化教育學派注重從歷史文化和生命闡釋入手研究教育。狄爾泰作爲文化教育學先驅,正是他將哲學的研究重點從外部世界轉移到內部世界,把哲學研究變成對人的內心世界的探索,成爲與自然科學界限分明的“生命哲學”或“精神哲學”,在其著作《關於普遍妥當的教育學的可能》中解決了文化教育學的本體論問題,從而使文化教育學的產生成爲可能。被稱爲教育文化大師的斯普郎格認爲教育的目的就是人格的陶冶,教育的任務就是傳遞文化,體驗文化價值,並培養能創造文化價值的人格。

在《教育與文化》一書中他提出教育是一種文化過程,是解決文化危機的唯一方法。與斯普郎格同期的另一位文化教育學家利特認爲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學生的民族意識和價值觀,引導學生認識本民族特性的本質、精神力量的構成以及固定的文化形式。李特的“文化課程”理論,將社會、經濟、歷史、文學等因素綜合起來,形成一種全新的人文精神的文化課程,張揚一種新的精神教養觀:培養學生的反思能力和民族意識,以真正的文化價值引導和激發學生的精神力量,使教育成爲真正的“靈魂塑造”。

教育與文化是緊密聯繫、相輔相成的關係。對於教育與文化的關係,文化教育學的基本觀點是:

第一,人是一種文化的存在,因此人類歷史是一種文化的歷史。

第二,教育的對象是人,教育又是在一定的社會歷史背景下進行的,因此教育的過程是一種歷史文化過程。

第三,因爲教育的過程是一種歷史文化過程,所以教育的研究既不能採用赫爾巴特純粹的概念思辨來進行,也不能依靠實驗教育學的數量的統計來進行,而必須採用精神科學或文化科學的方法亦即理解與解釋的方法進行。

第四,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促進社會歷史的客觀文化向個體的主觀文化的轉變並將個體的主觀世界引導向博大的客觀文化世界,從而培養完整的人格。

第五,培養完整人格的主要途徑就是“陶冶”與“喚醒”,發揮教師和學生個體兩方面的積極作用,建構和諧的對話的師生關係。由此可見,教育就是文化化人,教育就是文化傳承,教育就是民族精神涵養。文化是教育生命之根,教育是文化傳承之脈。教育以文化的'傳承和發展爲己任,文化則透過教育得以傳承和創新,從而推動文化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二、幼兒園課程與文化

文化的內涵是極其豐富和複雜的,任何一種文化都包括科學、藝術、宗教、道德、法律、學術、思想、風俗、習慣、制度等。教育是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教育自身是文化活動,它是人類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教育傳遞文化與構成文化本體的雙重屬性,決定了它在社會文化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幼兒園課程是從幼兒身心發展的特點和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出發,有目的地選擇、組織和提供的綜合性的、有益的經驗。從文化學的角度看,課程是文化的一種形態,文化是課程的源泉,文化對課程具有制約作用,它要求課程既不能無視特定社會文化的制約作用,又不能機械地模擬和重複社會文化。因此,在幼兒園課程中必然體現文化的要求,以實現文化與課程的創新、整合和開放性發展。

從文化學的角度分析幼兒園課程要從傳統性,體驗性,綜合性,發展性,開放性入手。

第一,課程內容應選擇文化遺產中大量的方法論知識,其有助於兒童能獨立地從事學習、生活和創造,以應對現實社會和未來社會的挑戰。

第二,課程內容應是人類文化遺產中最具廣泛性、適應性、遷移性的內容,是人類最精粹的文化要素。

第三,課程應有一定的難度,讓兒童學會發現、體驗和理解,體現人類文化的歷史發展階梯。

第四,課程要體現文化的綜合性,透過學科的整合,使整個知識體系融會貫通。

第五,文化是發展的,知識也是日新月異的,課程隨着文化的發展和知識的更新也應不斷嬗變。

第六,課程應有助於兒童瞭解各個社會文化系統的優勢和缺陷,用開放的眼光和胸懷對待不同的社會文化系統。

南京師範大學學前課程專家虞永平教授認爲,人類必須從自己的深厚的文化積澱中挑選出最優秀的部分,同時也是與個體早期接受能力相一致的部分構成一個“文字”(在不同的羣體、民族中,甚至在不同的成人和兒童中具有可理喻性的一套開放的文化體系),這便是我們的課程。如果這些需要塑造的個體是幼兒,那相應的課程便是幼兒園課程。從文化的角度上審視幼兒園課程,那麼它應該是最優秀的人類文化,體現的是人類或者是特定羣體的文化積累,而不只是個人即刻的首遇的經驗,它應該是適應幼兒的優秀的傳統文化。幼兒園課程要求反映文化傳統,課程內容的選擇要依據本民族的傳統文化,不能背離本民族的文化特質,不能脫離本民族的語言傳遞文化和知識,不能拋開民族文化的時代烙印傳承文化的氣質和風格。

三、民族文化教育與幼兒園課程

民族文化是特定一個民族在歷史實踐活動中創造和積澱的文明成果,是民族共同體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條件。民族文化傳統是民族的整體生活方式及其價值系統的凝結,是一種世代相傳的精神生活習性和符號系統,是一個民族長期適應環境的結晶。我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有悠久、獨特、深厚的主流文化,又有多姿多彩的地方文化,各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構成了我國燦爛的民族文化寶庫。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在長期的發展中孕育了自己特有的精神品格和道德風貌,它有着西方文化沒有的特色和優點,是一種具有頑強生命力的文化,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代代相傳的力量之所在,它以其強大的生命力光照中華,澤被東亞,歷久彌新。

文化共根和文化認同是民族意識形成的基礎,民族的價值觀念、倫理道德和風俗習慣等文化心理,陶鑄着民族心靈,對民族的凝聚起着永恆的作用。民族文化是一個民族的象徵,也是一個民族存在的根基,更是一個民族得以發展的不竭動力和精神維繫,不僅能振奮民族精神,而且還有增強與維護民族團結的作用。它作爲現代化追求中流浪者的一種心靈港灣和精神家園,不但能夠給他們提供歸依的立足點和出發點,而且能滿足其社會成員的文化歸屬感和穩定感。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面對外來文化與商業文化的衝擊,使我們不得不對自己的民族文化傳承產生一種憂思與緊迫感。在世界各地,春節的舞龍、舞獅、秧歌等遊行成爲華裔向後代傳承中華文化的重要方式,讓身處異國文化氛圍中的華夏子孫感受中華民族文化的薰陶。世界各地的華裔心懷歸根情結竭力以多種方式向子孫傳承中國民族文化,培養華裔子孫的民族意識與民族情感。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內民族文化教育的漠視。幼兒園課程中的民族文化缺失讓我們深感民族危機踅伏。基於對“文化斷代危險性”的憂思,使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能得以傳承和弘揚,不致面臨被湮沒和扭曲的命運,作爲人生基礎教育的幼兒園必須肩負起民族文化教育的重任。

民族文化教育是民族文化傳承的載體和重要途徑。實施民族文化教育,可以傳承、弘揚中華多姿多彩的優秀民族文化,讓兒童瞭解本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將民族之根深植人心,培養民族意識,涵養民族精神,提高民族文化認同感與自豪感,增強民族凝聚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條規定:“教育應當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明確指出,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引導幼兒實際感受祖國文化的豐富與優秀”。實施民族文化教育,使孩子從小耳濡目染,浸潤並受益於中國獨有的文化情懷,無論對於人的個體成長、羣體塑造、社會發展,還是民族文化的傳承與更新都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民族文化教育要取得實效,必須要構建一個有效的載體。民族文化課程是民族文化教育的最好載體,只有做到民族文化教育的課程化才能使民族文化教育走向規範、常態,最終促進幼兒發展。當今的幼教界,思想活躍,觀念衆多。但幹教育、做課程,需要對孩子負責,對歷史負責,對民族負責。幼兒園民族文化課程保持“生命力”的關鍵,不是“文字”的建設,而是民族教育精神的復活。

一個幼教工作者,是民族文化的傳承者,是民族靈魂的塑造者,是民族精神的播種者。我們應當意識到自己的責任重大,以自己強烈的民族責任感,冷靜、理智地進行分析、過濾,審視中外幼兒教育,樹立開放的、進步的民族教育觀,以本民族文化爲本位,關注多樣化的觀念,以幼兒發展爲本,以和諧發展爲本,明辨擇善、選粹吸取國內外幼兒教育的典範,充分整合各種科學的教育觀念,並注意觀念之間的相互聯繫和有機滲透,將觀念的整合作爲幼兒園民族文化課程建設的先導。

中華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有民俗民風、民間美術(如民間美術、手工、雕塑等)、民間音樂(如民間歌曲、民間舞蹈、民間戲曲等)、民間文學(民間歌謠、民間故事、民間傳說等)等等,呈現多元統一性:具有鮮明的區域性、民族性,但又一脈相承。幼兒園民族文化課程應該是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根基的,更應該是適宜兒童發展的。幼教工作者應當依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依據幼兒的身心特點,堅持以幼兒發展爲本,對傳統文化進行充分挖掘與整理,廣採博集,解讀其包含的民族心理、道德倫理、精神氣質、價值取向和審美情趣等深層文化意蘊,考量其成爲幼兒園重要課程資源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適者取之,擇善從之,採擷精華,去除糟粕,實行課程內容的科學整合,實現課程內容的有機聯繫和平衡,做到全面兼顧、平衡有序、相互滲透,凸顯其民族性、啓蒙性、童趣性、科學性,構建出適合開展的幼兒園民族文化課程,在民族文化課程中培養大寫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