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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實施重疾補充醫保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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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特大疾病補充醫保昨日首日辦理參保,近4萬人投保。本次參保團購期爲:單位統一參保截至11月30日,個人參保截至12月31日。團購期內,參保人蔘保不需體檢,費用只需20元;過了團購期,則需要體檢且費用增加。

深圳實施重疾補充醫保新政

深圳重特大疾病補充醫保是由人社部門負責實施,平安養老保險深圳分公司中標,中標期爲兩年。“實際上深圳醫保報銷水平是比較高的,醫保目錄納入記賬報銷可達90%。”深圳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昨日解釋,《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把醫保目錄外的11種靶向藥納入進來,這些藥都是大病使用率比較高的藥品。本次深圳實施重疾補充醫保是“政府搭臺、政府採購”,平安養老保險以20元價格中標,而政府測算的`價格爲50多元。參保人一年繳交20元,可以享受一年重疾醫保待遇。

根據規定,參保人繳交20元后,可以享受兩種待遇。一是自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參保人在住院時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醫保辦法規定屬於醫保目錄範圍內,且應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由承辦機構支付70%;二是自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重特大疾病補充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所發生的費用,由承辦機構支付7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在深圳醫保正常參保的參保人均可自願參加。參保時間爲昨日起接受辦理,單位統一參保截止時間爲11月30日,個人參保截止時間爲12月31日。“這個參保是有團購期的,在這個團購期內,參保不體檢,而且只需20元,過了這個團購期再參保就要體檢,價格也不只20元。”深圳市社保局解釋,本次參保對象的保障時間是從今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即7月1日後發生的重特大疾病費用可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