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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6-2017醫保年度重疾補充保險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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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20元,健康保1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稱“重疾補充保險”)是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辦,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具體承辦的民生保障工程

深圳2016-2017醫保年度重疾補充保險截止日期

2016-2017醫保年度重疾補充保險個人參保繳費工作已於今年6月1日啓動,參保時段6月1日-6月30日,目前離截止時間僅剩最後兩天,請參保人抓緊辦理參保,逾期將不再進行補辦參保手續。據悉,本年度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保險累計參保人數已達450萬。

個人參保條件:參加了深圳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且社保狀態正常的參保人,不分戶籍、年齡以及是否已經患病,均可依照自願原則參保繳費。如參保人所屬單位企業已爲其投保的,或參保人屬於深圳基本醫保一檔參保人且醫保個人帳戶餘額大於3632.4元的,則無需重複進行個人參保。

個人參保方式:透過手機關注“平安養老險深分”微信公衆號或下載“平安好福利”APP即可線上完成自助參保繳費。也可攜帶身份證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務視窗現場辦理參保繳費。

參保後如何查詢保單:可透過下載“平安好福利”APP,點擊“服務”模組,進入“保單列表”覈實參保資訊。完成保單查詢的參保人,還可免費申領100萬節假日航空意外險。

參加重疾險有何待遇:重疾補充保險參保人在享受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基礎上享受重疾補充保險,具體兩項待遇如下:

待遇一:在同一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屬於社會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且應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由承辦機構支付70%。

待遇二:在同一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所發生的費用,由承辦機構支付7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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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重疾補充保險有何待遇?

重特大疾病包括哪些?

據瞭解,重疾補充保險以發生高額醫療費用作爲“大病”的界定標準,不設定具體疾病名稱,待遇享受與具體疾病名稱無關。

參加重疾險有何待遇?

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持卡記賬直接結算,屬於承辦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承辦機構按月支付給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以現金墊付的屬於承辦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承辦機構審覈報銷。

參加重疾補充保險可以享受以下兩項待遇:

待遇一:在同一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於社會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且應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由承辦機構支付70%。待遇一無封頂線。

待遇二:在同一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所發生的費用,由承辦機構支付7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

部分市民還未領取理賠金

據介紹,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自2015年11月正式落地實施截至2016年3月31日,參保人數達454萬,已累計理賠1.7萬人次,賠付總金額7417萬元,其中對個人賠付的最高金額爲26.8萬元。

據平安養老險深圳分公司負責人劉楊介紹,截至目前仍有1763人共計約1200萬元的賠付金額因無法與投保人取得聯繫而尚未獲賠,他也建議這部分市民及時與平安取得聯繫,領取相應的理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