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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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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加強對家庭醫生隊伍的管理和引導,家庭醫生簽約現實行“一上一下一覆蓋,三醫聯合保民生”的管理執行模式。如下爲山東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具體內容,歡迎閱讀!

山東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精神,加快建立分級診療制度,解決羣衆看病就醫突出問題,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以提供系統性、連續性醫療服務爲目標,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診療爲突破口,綜合運用醫療、醫保、醫藥、價格等手段,提升服務能力,加強政策引導,強化約束激勵,建立轉診通道,構建協作機制,穩步推進試點,逐步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有效解決大醫院人滿爲患問題,實現小病就醫在基層、大病就醫不出縣。2015年,濰坊、東營、威海市在全市範圍開展試點,其他市選擇章丘等部分縣(市、區)(名單詳見附件1)開展試點,選擇至少30種慢性病、常見病作爲突破口推進。2016年,完善政策措施,擴大分級診療開展的區域和病種數,縣(市、區)實現全覆蓋,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左右。2017年,基本建成分級診療服務體系和體制機制,居民2周患病首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比例達到70%以上。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全面實施分級診療。

二、提升基層服務能力

(一)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診療服務功能定位,加強服務體系建設。堅持羣衆自願、政策引導,鼓勵並逐步規範常見病、多發病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對於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疾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爲患者提供轉診服務。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以提供全科醫療服務爲主,當好健康“守門人”;縣級綜合、中醫、婦幼保健機構以常見病、多發病專科診療爲主,負責急危重症患者搶救和疑難複雜疾病向上轉診。三級醫院以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診療服務爲主,逐步減少普通門診和常見病一般診療服務。充分發揮縣級公立醫院龍頭和紐帶作用,加強綜合服務能力建設,鼓勵部分實力較強的縣級公立醫院按照三級醫院建設管理,達到三級醫院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大調整力度,合理佈局醫療資源,以三級綜合醫院爲重點嚴控不符合功能定位的規模擴張。加快推進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提供同質化醫療服務。

(二)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透過政府舉辦或購買服務等方式,科學佈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劃分服務區域,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積極推進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對尚未達標的,在中央預算內投資建設項目中優先予以安排。提升中心鄉鎮衛生院急診急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等醫療服務能力。增加醫療衛生資源投入,重點支援人才培養引進、設施設備改善。透過組建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醫師多點執業等方式,鼓勵城市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或者定期出診、巡診,提高基層服務能力。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和醫療康復能力,加強中醫藥特色診療區建設,推廣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到2017年,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佔同類機構的比例分別達到100%、100%、85%、7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佔同類機構診療總量的比例不低於30%。

(三)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以全科醫師爲重點的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全科醫生、家庭醫生醫療服務能力,引導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優化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醫生隊伍。研究制定適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的全科醫生培養、收入分配改革等政策措施,探索縣管鄉用、縣鄉村一體化等基層人才管理模式。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稱管理制度,在崗位設定方面向全科醫生傾斜。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覈管理政策,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到2017年,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擁有1名以上全科醫生,城市全科醫生簽約服務率不低於30%。

(四)全面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根據服務人口、疾病譜、診療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縣級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加強縣級公立醫院臨牀專科建設,重點加強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以及傳染病、精神病、急診急救、重症醫學、腎臟內科(血液透析)等臨牀專科建設,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服務能力,適當放開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技術臨牀應用限制。縣級中醫醫院重點加強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鍼灸、推拿、骨傷、腫瘤等中醫特色專科和臨牀薄弱專科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透過上述措施,將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五)提高醫療資源整體利用效率。鼓勵、支援醫療資源豐富地區部分二級醫院轉型爲慢性病醫療機構或開展養老、康復服務,提供接續性醫療服務。推進建立區域性病理診斷、影像檢查、醫學檢驗機構,向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集中化檢查檢驗服務。二級以上醫院現有檢查檢驗、消毒供應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開放。加強醫療質量控制和質量評價,進一步擴大臨牀檢驗結果互認項目和機構範圍,推進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整體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六)推進醫療服務資訊化建設。利用資訊化手段推進區域醫療協同發展,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和不同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資訊共享,探索建立基於區域人口健康資訊平臺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將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爲遠程醫療服務的發展營造適宜的政策環境。提升遠程醫療服務能力,鼓勵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診斷、遠程培訓、遠程預約等服務,利用資訊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到2017年,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部縣級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

三、強化政策導向作用

(一)確定分級診療病種範圍。各市要按照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爲主,急危重症、疑難疾病病人在醫院診療,康復期病人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的總體原則,參考《縣域內住院診療病種參考目錄》(見附件2),研究確定分級診療試點病種範圍。病種範圍的確定要充分考慮當地實際和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定位、醫療服務能力等因素,有條件的可根據醫療衛生機構級別和服務能力,細化分級就診病種目錄,引導羣衆分級就診。推進按病種收費方式改革,各市要在省衛生計生等部門規定的按病種收費病種(含中醫優勢病種)的基礎上,在國家推薦按病種收費目錄範圍內確定不少於50種疾病按病種收費。以外科手術爲主要治療手段的疾病,要結合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實現縣域內診療。建立基層簽約服務制度,推進居民或家庭自願與簽約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簽約醫生團隊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組成,負責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服務。簽約服務以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爲重點人羣,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羣。簽約服務費主要由醫保基金、簽約居民付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渠道解決。鼓勵探索提供差異性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到2017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佔總診療量的比例不低於65%。

(二)發揮醫保對醫療行爲的調控引導作用。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兜底線的原則,完善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補償政策,重點保障大病和較大疾病,適度控制一般性疾病補償費用,滿足羣衆基本醫療需求。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75%以上和70%左右,逐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按照分級診療工作要求,及時調整完善不同級別醫療衛生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不同級別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報銷比例原則上相差不低於10%;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參保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對未經轉診的參保患者可適當降低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引導羣衆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看病就醫,具體政策由各市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建立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複合型付費方式,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患者按人頭打包付費。積極探索建立基於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機制的打包支付模式,促進醫療聯合體內部的雙向轉診。2016年,力爭縣級以上公立醫院30%以上的出院病例實行按病種付費。到2017年,全面實施以按病種付費爲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的複合付費方式。

(三)實行差異化醫療服務價格。對醫療服務價格進行結構性調整,合理設定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提高診療、手術、護理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進一步拉開不同等級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梯度,引導患者分流就診,就近選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首診。降低大型儀器檢查、高值醫用耗材、藥品等價格。

四、暢通雙向轉診渠道

(一)建立穩定轉診渠道。以暢通向下轉診爲重點,充分利用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等條件,建立綠色通道,形成相對穩定、緊密銜接的雙向轉診渠道。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根據自身情況和地理位置至少與2家以上的'二級以上醫院簽訂雙向轉診協議。推進二級以上綜合、中醫醫院與康復、護理等接續性服務機構和專科醫院建立橫向轉診關係。探索建立包括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在內的多種分工協作模式,充分發揮不同舉辦主體的醫療衛生機構在分工協作機制中的作用。由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轉診人數年增長率在10%以上。

(二)規範雙向轉診管理。加強醫療、醫保工作銜接,建立有效、暢通的轉診程序,制訂合理的管理制度。上級轉出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利用遠程醫療、跟蹤回訪等形式做好對轉出患者後續治療、康復的指導。建立雙向轉診溝通機制,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確定職能部門及專人負責雙向轉診管理。轉診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充分尊重自主選擇權,按照就近轉診的原則,落實轉診制度,履行轉診程序。制定常見疾病雙向轉診指南,指導醫療衛生機構規範轉診。

(三)優化轉診服務。建立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便捷轉診通道,爲基層轉診患者提供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便利。鼓勵上級醫院出具藥物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完善預約診療服務,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與醫保經辦機構資訊互聯互通,鼓勵上下級醫療衛生機構間預約轉診。加強醫保異地結算平臺建設,簡化轉診審批、出院結算流程。

五、健全工作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和醫改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領導,將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列入醫改總體工作安排,加大推進力度,強化政策設計。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物價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整體推進落實。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規劃、設定、審批和醫療服務行爲的監管,明確雙向轉診制度,優化轉診流程,牽頭制定常見疾病入、出院和雙向轉診標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監管,完善醫保支付政策,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會同衛生計生部門做好醫療衛生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培訓。財政部門要落實財政補助政策。物價部門要完善醫藥價格政策。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及時採取措施,抓好貫徹落實。

(二)實施政策聯動。要綜合施策,加強醫療、醫保、醫藥有關政策的聯動。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醫療保險用藥目錄,做好二級以上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醫院與康復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用藥銜接,保障分級診療用藥需求。加強對公立醫院的績效考覈,建立以執行效率、服務質量和功能定位履行情況爲核心的考覈機制,引導公立醫院落實分級診療要求。

(三)穩妥推進試點。各市按照先行試點、穩步推進的原則,深入調查研究,加強研判評估,制定可操作性強的試點工作方案,2015年年底前啓動分級診療試點工作。鼓勵各地探索多樣化分級診療模式。各地要堅持邊試點邊總結,邊試點邊完善,及時總結成熟的經驗措施,適時推廣。

(四)搞好宣傳引導。要廣泛開展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政策宣傳,提高社會知曉率。主動迴應羣衆關切,重點解讀敏感政策措施,積極爭取廣大羣衆和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援。廣泛宣傳疾病防治科普知識,引導羣衆按照疾病就診規律進行科學有序就診。加強培訓教育和績效考覈,讓醫務人員牢固樹立分級診療意識,自覺落實雙向轉診。

(五)嚴格督導落實。各級政府要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以工作落實爲目標,將推進分級診療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爲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化醫改的重點任務,建立督導機制,透過工作調研、專項督導、效果評估等方式,確保各項措施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