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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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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原則具體如何?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原則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原則一

爲進一步落實醫改任務,促進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爲農村居民提供質優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近日,縣衛計委、縣物價局出臺了《懷寧縣農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該方案主要明確了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了簽約服務的工作目標。

透過開展農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推動村級衛生服務向健康管理轉型,逐步在農村地區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費用的雙重守門人新制度;調動基層衛生人員積極性,提升業務素質,競相提供優質服務;農村衛生資源得到合理運用,羣衆從簽約服務中得到實惠,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服務依從性得到改善;引導簽約居民自覺遵守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的就醫模式。到2016年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15%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

二是明確了簽約服務的對象、主體、方式和責任。

簽約服務對象原則上爲全體居民。試點初期,簽約服務優先覆蓋65歲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尤其是高血壓、糖尿病、腦中風康復期、腰頸椎退行性疾病、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等)、學齡前兒童、孕產婦、精神病在家康復者、晚期腫瘤維持治療患者、因病致貧患者、生活不便的殘疾人、長期臥牀者以及其他有簽約服務需求的轄區居民。簽約服務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註冊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以及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和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註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經縣衛計委組織考覈合格頒發《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鄉村醫生爲主體,並明確鄉村醫生爲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簽約對象原則上爲個人,不得以家庭爲單位簽約。在充分了解簽約服務內涵的前提下,由服務對象按照自願原則,選定家庭醫生簽訂服務協議並預交自付費用。簽約服務原則一年一簽。協議到期,簽約服務對象可以續約、終止或另選簽約家庭醫生。對於未按簽約服務協議提供相應服務或經考覈不合格的家庭醫生,扣發相應補助經費並取消下一年度簽約資格。

三是明確了簽約服務的基本內容。

簽約服務主要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健康綜合服務三個方面內容。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免費爲農村居民提供12類45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爲簽約居民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以及危急重症病人轉診等服務,同時爲行動不便的簽約服務對象提供電話諮詢、上門訪視、家庭護理和家庭康復指導等服務。以居民健康檔案等資訊爲基礎,在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家庭醫生每年對簽約居民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及時發現存在的健康危險因素、危害健康行爲等健康問題,並根據評估結果,量體制訂個性化健康方案。

四是明確了服務包的內容及收費標準。

根據不同人羣的需求,設定初、中、進階三類有償服務包,有償服務包由無償項目(即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收費項目組成。家庭醫生在爲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及重大公共衛生項目服務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在爲居民提供個性化及延伸醫療服務項目時,按照簽約服務協議中註明的“服務包”收取相關經費,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五是明確了簽約服務的保障措施。

簽約服務勞務補償原則上按照村衛生室承擔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48%的任務比例進行補助;自2016年起,每年新增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中涉及村醫補助的資金全部用於村醫開展簽約服務和簽約轉診。加強新農合政策支援,開展簽約服務的村衛生室的適宜診療項目納入簽約服務包,新農合基金按實收金額的50%比例打包支付。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原則二

一、爲什麼要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當前,我國醫藥衛生事業面臨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和慢性病高發等諸多挑戰,以醫院和疾病爲中心的醫療衛生服務模式難以滿足羣衆對長期、連續健康照顧的需求。同時,居民看病就醫集中到大醫院,也不利於改善就醫環境、均衡醫療資源、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等。國際經驗和國內實踐證明,在基層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新形勢下保障和維護羣衆健康的重要途徑。家庭醫生以人爲中心,面向家庭和社區,以維護和促進整體健康爲方向,爲羣衆提供長期簽約式服務,有利於轉變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讓羣衆擁有健康守門人,增強羣衆對改革的獲得感,爲實現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奠定基礎。

二、目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開展情況如何?

自《國務院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實施意見》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完善分級診療制度的實施意見》印發以來,國家層面和我省各級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簽約服務試點,在團隊組建、籌資、激勵、考覈等新機制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並得到羣衆的認可和歡迎,爲我省簽約服務開展積累了寶貴經驗和廣泛的羣衆基礎。在農村地區,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的安排部署,我省自2013年起在66個縣(市、區)積極開展了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工作;在城市地區,昆明市主城區、紅河州箇舊市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探索了社區衛生團隊服務、網格化服務、簽約服務等多種基層服務模式。2016年,我省主要在昆明市、玉溪市等6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6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共簽約393.8萬人,常住居民簽約率達到15.27%。

從前期各地試點的情況看,也存在一些問題制約了簽約服務工作的推進。主要包括簽約服務內涵有待完善、簽約服務籌資機制不健全、家庭醫生開展簽約服務的激勵機制不完善等。同時,有效的分級診療格局尚未形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難以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等問題也依然突出。這些問題都需要透過改革,逐步加以解決,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順利推廣。

三、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是什麼?

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總體思路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總體要求,圍繞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以提高羣衆健康水平爲中心,促進醫療衛生工作下移、醫療衛生資源下沉,加快推進全科醫生爲主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內在激勵與外部支撐,調動全科醫生開展簽約服務的積極性,不斷完善簽約服務內涵,增強羣衆對簽約服務的主動性,提高簽約服務覆蓋面和水平,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爲羣衆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增強人民羣衆對深化醫改的獲得感。

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主要目標是,2016年,在昆明、玉溪、曲靖、普洱、紅河、大理(州市)等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全面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並與分級診療、醫養結合試點相銜接,其他州(市)選擇有條件的縣(市、區)積極開展試點,重點在簽約服務內容、價格、考覈、激勵機制等方面實現突破,優先覆蓋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結核病等慢性傳染病患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等重點人羣,逐步形成家庭醫生與重點人羣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羣,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四、誰來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採取什麼服務形式?

家庭醫生是爲羣衆提供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現階段家庭醫生主要由以下人員承擔:一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註冊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二是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和鄉村醫生,三是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牀醫師,特別是內科、婦科、兒科、中醫醫師。同時還鼓勵符合條件的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含個體診所)提供簽約服務,並享受同樣的收付費政策。未來隨着全科醫生人才隊伍的發展,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爲核心的簽約服務隊伍。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原則上應當採取團隊服務形式,主要由家庭醫生、社區護士、公衛醫師(含助理公衛醫師)等組成,並有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含中醫類別醫師)提供技術支援和業務指導。爲更好地滿足羣衆的中醫藥服務需求,將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有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師或鄉村醫生。有條件的地區還可以吸收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諮詢師、社(義)工等加入團隊。其中,家庭醫生將負責團隊成員的任務分配和管理,其他專科醫師和衛技人員也要與團隊緊密配合,共同爲簽約居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五、居民如何與家庭醫生團隊進行簽約?

居民或家庭可以自願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服務協議將明確簽約服務的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每次簽約的服務週期原則上爲一年,期滿後居民可根據服務情況選擇續約,或另選其他家庭醫生團隊簽約。鼓勵和引導居民就近簽約,也可跨區域簽約,建立有序競爭機制。

同時還要加強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對接,各地在引導居民或家庭與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時,還可以自願選擇一所二級醫院、一所三級醫院,建立“1+1+1”的組合簽約服務模式,在組合之內可根據需求自行選擇就醫機構,並逐步過渡到基層首診;在組合之外就診應當透過家庭醫生轉診,形成有序就醫格局。

六、居民簽約後能得到哪些服務和優惠?

居民在簽約後,將享受到家庭醫生團隊提供的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約定的健康管理服務。基本醫療服務涵蓋常見病、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公共衛生服務涵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健康管理服務主要是針對居民健康狀況和需求,制定不同類型的個性化簽約服務內容,可包括健康評估、康復指導、家庭病牀、家庭護理、中醫藥“治未病”服務、遠程健康監測等。透過不斷優化簽約服務內涵來滿足居民的多樣化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簽約服務會在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方面對簽約居民實行差異化的政策,增強簽約服務的吸引力和居民對簽約服務的有效利用。一是就醫方面,家庭醫生團隊將主動完善服務模式,按照協議爲簽約居民提供全程服務、上門服務、錯時服務、預約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服務。二是轉診方面,家庭醫生團隊將擁有一定比例的醫院專家號、預約掛號、預留牀位等資源,方便籤約居民優先就診和住院。二級以上醫院的全科醫學科或指定科室會對接家庭醫生轉診服務,爲轉診患者建立綠色轉診通道。三是用藥方面,對於簽約的慢性病患者,家庭醫生可以酌情延長不超過2個月的單次配藥量,減少病人往返開藥的頻次。對於下轉病人,可根據病情和上級醫療機構醫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規定開具相同藥品。四是醫保方面,會對簽約居民實行差異化的醫保支付政策,例如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等,簽約居民在基層就診會得到更高比例的醫保報銷,從而增強居民利用簽約服務的意願。

七、簽約服務費從哪裏來?如何發揮家庭醫生在合理控費方面的作用?

家庭醫生團隊爲居民提供約定的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方式共同分擔。簽約服務費按每人每年不低於36元標準給予補助,原則上醫保基金承擔不低於12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專項經費列支承擔12元;個人承擔12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由醫保個人帳戶支出。符合醫療救助政策的按規定實施救助。具體標準和分擔比例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地區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物價等部門根據基本醫保基金和基本公共衛生經費承受能力協商確定。

在提供基本服務的基礎上,各地還要根據當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服務能力和居民健康需求,逐步拓展簽約服務內容,其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列支;基本醫療和個性化服務項目中符合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的,按規定予以報銷。

家庭醫生團隊透過簽約服務維護好籤約居民的健康,是從源頭控制醫療費用的重要措施。同時,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對經基層向醫院轉診的患者,由基層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進一步增強家庭醫生團隊控費的動力。另外還可以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發揮家庭醫生在醫保付費控制中的作用,合理引導雙向轉診。

八、如何激勵家庭醫生團隊更好地提供簽約服務?

調動家庭醫生團隊的服務積極性需要採取多方面的激勵措施。在收入分配方面,要綜合考慮包括簽約服務在內的績效考覈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使家庭醫生透過提供優質簽約服務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內部績效工資分配時,可採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牀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餘部分可按規定提取獎勵基金,鼓勵多勞多得、優績優酬。二級以上醫院在績效工資分配上也要向參與簽約服務的醫師傾斜,鼓勵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加入家庭醫生團隊。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對家庭醫生團隊以及參與簽約服務的二級以上醫院醫師予以資金支援引導。

同時,應在編制、人員聘用、職稱晉升、在職培訓、評獎推優等方面重點向全科醫生傾斜,加快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簽約服務水平。一是將優秀人員納入各級政府人才引進優惠政策範圍,增強全科醫生的職業吸引力。二是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94號)、《雲南省基層衛生進階職稱評審辦法》(雲人社發〔2016〕108號),合理設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高、中級崗位的比例,擴大職稱晉升空間,重點向簽約服務考覈優秀的人員傾斜。將簽約服務評價考覈結果作爲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三是對成績突出的家庭醫生及其團隊,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表彰表揚,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四是拓展國內外培訓渠道,建立健全二級以上醫院醫生定期到基層開展業務指導和家庭醫生定期到臨牀教學基地進修制度。加強家庭醫生及團隊成員的繼續醫學教育,提高簽約服務質量。

九、如何加強簽約服務的績效考覈?

建立科學的績效考覈機制是促進家庭醫生提供優質服務的關鍵。一是完善績效考覈標準。各地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將健全簽約服務標準和管理規範。建立以簽約對象數量與構成、服務質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滿意度、醫藥費用控制、簽約居民基層就診比例等爲核心的簽約服務評價考覈指標體系。二是開展定期考覈。鼓勵家庭醫生代表、簽約居民代表以及社會代表參與考覈,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家庭醫生團隊具體考覈情況及評價結果。三是建立掛鉤機制。績效考覈結果與醫保支付、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以及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鉤。對於評價結果不合格、羣衆意見突出的家庭醫生團隊,建立相應懲處機制。四是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以簽約居民爲主體,向社會公開的反饋評價體系,暢通公衆監督渠道,使家庭醫生團隊的服務質量和水平能夠得到居民的及時反饋和評價,並作爲績效考覈的重要依據和居民選擇家庭醫生團隊的重要參考。

十、如何爲簽約服務提供技術支撐?

簽約服務的順利推進、簽約雙方的良性互動,離不開資源的協同共享和技術的有力支援。要積極促進不同醫療衛生機構間資源共享,利用“互聯網+”、遠程醫療等新技術,提高家庭醫生、二級以上醫院醫生和簽約居民之間服務、互動的效率,節約成本、改善體驗、提升績效。一是整合二級以上醫院現有的檢查檢驗、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放。二是探索設定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機構、病理診斷機構、醫學影像檢查機構等,實現區域資源共享。三是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必需設施設備的配備,有條件的地方可爲家庭醫生配備統一的着裝、出診裝備、交通工具等。四是構建完善的區域醫療衛生資訊平臺,實現簽約居民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報告等資訊共享和業務協同。五是透過遠程醫療、即時通訊等方式,加強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家庭醫生的技術交流與業務指導。六是透過智能客戶端等多種方式搭建家庭醫生與簽約居民的交流平臺,爲資訊諮詢、互動交流、患者反饋、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七是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可穿戴設備等爲簽約居民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繳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和健康資訊收集等服務,增強羣衆對於簽約服務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