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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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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有哪些?今天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一下吧!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

2013年,昆明市就開始着手組織開展全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工作。目前,在城市以社區全科醫生團隊爲主,在農村則以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爲主。到2016年底,昆明城市全科醫生團隊簽約戶數達到305573戶,簽約率達25.98%;鄉村醫生簽約586017戶,簽約率63.41%。

日前,雲南省政府轉發省醫改辦等部門《關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雲南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要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要達到60%以上。參保人員可自願在所在地區醫保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選擇家庭醫生團隊,選擇個性化健康服務。

怎麼服務?團隊按年收取服務費

據瞭解,自2013年昆明市就已經開始着手組織開展全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工作,制定、印發了《昆明市開展城市社區全科醫生團隊簽約服務試點工作方案(試行)》,並啓動了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又推出了《2014年昆明市開展城市社區全科醫生團隊簽約服務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科醫生團隊建設與管理,全面啓動社區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簽約服務內容包括基本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個性化健康服務。其中,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主要針對簽約服務對象多樣化的健康狀況和醫療服務需求,特別是根據居家養老、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羣醫療服務需求,綜合考慮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服務能力、醫療保障基金和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實際供給能力、居民個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制定不同類型的個性化簽約服務內容,可包括健康評估、康復指導、家庭病牀、家庭護理、中醫藥 “治未病”服務、遠程健康監測等。

家庭醫生團隊爲簽約服務對象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個人分擔。簽約服務費按照每人每年不低於36元標準給予補助,原則上醫保基金承擔12元,由醫保基金支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承擔12元,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列支;個人承擔12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由醫保個人帳戶支出。

在保障措施方面,要求構建順暢的雙向轉診通道。透過組建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醫療專家進社區、醫師多點執業等方式,鼓勵城市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相對穩定的雙向轉診合作關係。每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根據自身情況和地理位置;與所二級醫院簽訂雙向轉診協議;每所二級以上醫院應與5所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所以上三級醫院簽訂雙向轉診協議;確保區域內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和上級醫療機構簽訂雙向轉診協議。

選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各類基本醫保參保人員,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由低級別醫院轉診到進階別醫院的,執行起付標準補差;由進階別醫院轉診到低級別醫院的,可不再支付起付線標準;對不按照轉診規定自行轉院的患者,在原基礎上適當降低其醫保待遇;調整家庭病牀政策,對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適合在家裏進行檢查、治療和護理的患者,經簽約醫生評估後建立家庭病牀,家庭病牀費用按照調整後的醫保政策執行。

怎麼簽約?居民可自願選擇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方式是,轄區居民自願參與,與家庭醫生團隊建立契約式服務關係。每個居民或家庭只能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每個家庭醫生團隊根據自身的服務能力,簽約合適數量的居民。簽約週期原則上不少於1年,期滿後居民與簽約醫生在雙方自足的基礎上可選擇續約或終止契約關係。

家庭醫生團隊轉變服務模式,開展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爲轄區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每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根據自身情況和地理位置,與1-3所二級醫院簽訂雙向轉診協議;每所二級以上醫院應與5所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所以上三級醫院簽訂雙向轉診協議; 確保區域內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和上級醫療機構簽訂雙向轉診協議。二級以上醫院應指定科室對接家庭醫生轉診服務,爲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家庭醫生要根據患者病情,及時作出是否轉診的判斷,對需轉診的,必須立即採取轉診措施,透過綠色通道優先預約上級醫院專家門診及大型儀器設備檢查等。上級醫院要逐年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預約轉診號源和牀位,對轉診患者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簡化轉診患者入院手續。

對病情穩定、依從性較好、需要長期服藥的慢性病簽約患者,可一次性開具治療性藥物不超過2個月的藥量。

截至目前,昆明市共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443家,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22家、站321家,鄉鎮衛生院98家,村衛生室1290個。目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主要以城市社區全科醫生團隊和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爲主,截止到2016年12月全科醫生團隊簽約戶數達到305573戶,簽約率達25.98%;鄉村醫生簽約586017戶,簽約率63.41%。

怎麼覆蓋? 2020年力爭簽約服務所有人羣

2016年,我省已在昆明、玉溪、曲靖、普洱、紅河、大理等州市公立醫院全面開展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其他州、市選擇有條件的縣、市、區積極開展試點;並與分級診療、醫養結合試點相銜接,重點在簽約服務內容、價格、考覈、激勵機制等方面實現突破,優先覆蓋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結核病等慢性傳染病患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等重點人羣,逐步形成家庭醫生與重點人羣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

在此基礎上,今年,全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羣,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目前,雲南省家庭醫生主要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註冊全科醫生 (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以及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和鄉村醫生等。實施方案提出,將引導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牀醫師,特別是內科、婦科、兒科、中醫醫師等,作爲家庭醫生在基層提供簽約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 (含個體診所)提供簽約服務。並隨着全科醫生人才隊伍的發展,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爲主體的簽約服務隊伍。

官渡區六甲街道家庭醫生上門提供服務

2016年11月,官渡區六甲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正式啓動了“家庭醫生簽約式服務”,只要轄區居民簽訂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即可享受健康管理、上門訪視、家庭康復指導等“保姆式”服務。曾經流行於發達國家的家庭醫生醫療服務模式,目前正逐步走進尋常百姓家。

據悉,該中心由全科醫生、護士組成家庭醫生工作團隊,與轄區內的社區居民簽約,爲轄區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引導居民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促進分級診療、有序就醫格局的形成。如簽約病患需要轉上級醫療機構,家庭醫生將及時提供轉診服務並辦理轉診手續。

楊女士是第一位簽約家庭醫生的居民。她告訴記者,自己患糖尿病十多年,爲此經常跑醫院開藥,還得一次次向醫生說明自己的病情和用藥記錄。簽約家庭醫生後,社區衛生中心醫生經常到家裏來幫她測血糖、量血壓,到醫院開藥也方便了不少。

六甲街道社區衛生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家庭醫生開啓個性化私人診療時代,以家庭醫生簽約爲契機,中心、社區站點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都會爲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務,做好轄區內羣衆的“健康守門人”。

據瞭解,自2013年開始,官渡區就開展了家庭簽約服務工作,簽約服務的內容主要是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爲主。目前全區簽約的人數已經超過了2萬餘人,下一步將逐步實現家庭醫生普通人羣簽約率達15%,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羣簽約率達30%的目標。

西山區掃個二維碼就能簽約

“以前化驗單上的數字看不懂,現在家庭醫生解釋得清清楚楚。”“以前忙起來就錯過娃娃打疫苗的時間,現在家庭醫生會及時提醒。”2016年6月,記者從西山區衛計局獲悉,在“十三五”“健康西山”建設中,西山區在全省率先推行“4+x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服務。作爲首個試點項目,前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支家庭醫生團隊已與500餘戶轄區居民簽約,讓居民足不出戶可享專業醫師的健康諮詢、預防接種提醒等健康服務。

記者注意到,每位醫生桌前名牌都印着個人二維碼,中心走廊也貼着6組家庭醫生的資訊。中心主任陳婕說,居民可以掃醫生的二維碼,註冊好真實資訊,便可與“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簽約。

前幾天,李豔嬌做了幾項孕期常規檢查,拿到化驗單後感覺很迷茫,不知道數值有什麼意義,索性她將化驗單拍照發給家庭醫生,最終得到了專業解答。

“以前小病小傷就上網問‘度娘’,再去藥店買藥。”家住潤城的丁麗說,半個月前她與婦幼保健醫師朱霞簽約,現在有什麼健康問題都問家庭醫生,比如這段時間手足口病高發,作爲一個兩歲娃娃的媽媽,丁麗想了解專業預防知識,諮詢後很快得到答覆。丁麗還發現,家庭醫生還能提醒娃娃打預防針的時間。

在全省率先推行“4+x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服務,讓不少前衛社區居民叫好。西山區衛計局負責人介紹,國家提出到2020年,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覆蓋。“十三五”期間,西山區委、區政府着力打造“健康西山”,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運用“互聯網+健康西山”平臺,推行“4+x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服務,並於今年5月在前衛片區先行試點,目前,6支家庭醫生團隊已與500餘戶轄區居民簽約開展服務。

延伸閱讀

關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

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實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功能,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新形勢下更好維護人民羣衆健康的重要途徑。近年來,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在基層開展執業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工作,採取多種形式推進簽約服務,取得了積極進展,積累了實踐經驗。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要求,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根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圍繞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以維護人民羣衆健康爲中心,促進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和全科醫生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不斷完善簽約服務內涵,突出中西醫結合,增強羣衆主動簽約的意願;建立健全簽約服務的內在激勵與外部支撐機制,調動家庭醫生開展簽約服務的積極性;鼓勵引導二級以上醫院和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參與,提高簽約服務水平和覆蓋面,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爲羣衆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

(二)主要目標。2016年,在200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試點。重點在簽約服務的方式、內容、收付費、考覈、激勵機制等方面實現突破,優先覆蓋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人羣,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羣,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二、明確簽約服務主體

(三)明確家庭醫生爲簽約服務第一責任人。現階段家庭醫生主要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註冊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以及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和鄉村醫生等。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牀醫師,特別是內科、婦科、兒科、中醫醫師等,作爲家庭醫生在基層提供簽約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透過簽訂協議爲其提供服務場所和輔助性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含個體診所)提供簽約服務,並享受同樣的收付費政策。隨着全科醫生人才隊伍的發展,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爲主體的簽約服務隊伍。

(四)實行團隊簽約服務。簽約服務原則上應當採取團隊服務形式。家庭醫生團隊主要由家庭醫生、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衛生醫師)等組成,二級以上醫院應選派醫師(含中醫類別醫師)提供技術支援和業務指導。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有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師或鄉村醫生,有條件的地區可吸收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諮詢師、社(義)工等加入團隊。家庭醫生負責團隊成員的任務分配和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明確家庭醫生團隊的工作任務、工作流程、制度規範及成員職責分工,並定期開展績效考覈。其他專科醫師和衛生技術人員要與家庭醫生團隊緊密配合。

(五)簽訂服務協議。根據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合理劃分簽約服務責任區域,居民或家庭自願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明確簽約服務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簽約週期原則上爲一年,期滿後居民可續約或選擇其他家庭醫生團隊簽約。鼓勵和引導居民就近簽約,也可跨區域簽約,建立有序競爭機制。

(六)鼓勵組合式簽約。加強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接,可引導居民或家庭在與家庭醫生團隊簽約的同時,自願選擇一所二級醫院、一所三級醫院,建立“1+1+1”的組合簽約服務模式,在組合之內可根據需求自行選擇就醫機構,並逐步過渡到基層首診;在組合之外就診應當透過家庭醫生轉診。研究探索流動人口簽約服務模式,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

三、優化簽約服務內涵

(七)明確簽約服務內容。家庭醫生團隊爲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約定的健康管理服務。基本醫療服務涵蓋常見病和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公共衛生服務涵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各地應當根據服務能力和需求,設定包含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在內的基礎性簽約服務內容,向所有簽約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務主要是針對居民健康狀況和需求,制定不同類型的個性化簽約服務內容,可包括健康評估、康復指導、家庭病牀服務、家庭護理、中醫藥“治未病”服務、遠程健康監測等。現階段要首先從重點人羣和重點疾病入手,確定服務內容,並逐步拓展服務範圍。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滿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各地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協商確定家庭醫生團隊服務的項目、內涵、流程、規範、標準。

(八)增強簽約服務吸引力。各地要採取多種措施,在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方面對簽約居民實行差異化政策,引導居民有效利用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要主動完善服務模式,可按照協議爲簽約居民提供全程服務、上門服務、錯時服務、預約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服務。透過給予家庭醫生團隊一定比例的醫院專家號、預約掛號、預留牀位等方式,方便籤約居民優先就診和住院。二級以上醫院的全科醫學科或指定科室對接家庭醫生轉診服務,爲轉診患者建立綠色轉診通道。對於簽約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長單次配藥量。對於下轉病人,可根據病情和上級醫療機構醫囑按規定開具處方。要充分發揮醫保支付的引導作用,實行差異化的醫保支付政策,採取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等措施,引導居民到基層就診。

四、健全簽約服務收付費機制

(九)合理確定簽約服務費。家庭醫生團隊爲居民提供約定的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具體標準和分擔比例由各地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價格等部門根據簽約服務內容、簽約居民結構以及基本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協商確定。符合醫療救助政策的按規定實施救助。簽約服務中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費用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列支。

(十)發揮家庭醫生控費作用。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對經基層向醫院轉診的患者,由基層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發揮家庭醫生在醫保付費控制中的作用,合理引導雙向轉診,發揮守門人作用。

(十一)規範其他診療服務收費。家庭醫生團隊向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服務,除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提供非約定的醫療衛生服務或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按規定收取費用。

五、建立簽約服務激勵機制

(十二)完善家庭醫生收入分配機制。綜合考慮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簽約服務在內的績效考覈情況、事業發展等因素,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使家庭醫生透過提供優質簽約服務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強開展簽約服務的積極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採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牀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餘部分可按規定提取獎勵基金。二級以上醫院要在績效工資分配上向參與簽約服務的醫師傾斜。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透過相應評價考覈的家庭醫生團隊和參與簽約服務的二級以上醫院醫師予以資金支援引導。

(十三)完善綜合激勵政策。在編制、人員聘用、職稱晉升、在職培訓、評獎推優等方面重點向全科醫生傾斜,將優秀人員納入各級政府人才引進優惠政策範圍,增強全科醫生的職業吸引力,加快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簽約服務水平。繼續開展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94號),合理設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高、中級崗位的比例,擴大職稱晉升空間,重點向簽約服務考覈優秀的人員傾斜。將簽約服務評價考覈結果作爲相關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對成績突出的家庭醫生及其團隊,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表彰表揚,大力宣傳先進典型。拓展國內外培訓渠道,建立健全二級以上醫院醫生定期到基層開展業務指導與家庭醫生定期到臨牀教學基地進修制度。加強家庭醫生及其團隊成員的繼續醫學教育,提高簽約服務質量。

六、加強簽約服務績效考覈

(十四)建立定期考覈機制。各地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健全簽約服務管理規範。建立以簽約對象數量與構成、服務質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滿意度、醫藥費用控制、簽約居民基層就診比例等爲核心的簽約服務評價考覈指標體系,定期對家庭醫生團隊開展評價考覈,鼓勵家庭醫生代表、簽約居民代表以及社會代表參與。考覈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並與醫保支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以及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鉤。對於考覈結果不合格、羣衆意見突出的家庭醫生團隊,建立相應懲處機制。

(十五)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以簽約居民爲主體的反饋評價體系,暢通公衆監督渠道,反饋評價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作爲家庭醫生團隊績效考覈的重要依據和居民選擇家庭醫生團隊的重要參考。綜合考慮家庭醫生工作強度、服務質量等,合理控制家庭醫生團隊的簽約服務人數。

七、強化簽約服務技術支撐

(十六)加強技術支援。整合二級以上醫院現有的檢查檢驗、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放;探索設定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機構、病理診斷機構、醫學影像檢查機構等,實現區域資源共享,爲家庭醫生團隊提供技術支撐。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必需設施設備配備,有條件的地方可爲家庭醫生配備統一的着裝、出診裝備、交通工具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對家庭醫生團隊提供必需的業務和技術支援。

(十七)發揮資訊化支撐作用。構建完善的區域醫療衛生資訊平臺,實現簽約居民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報告等資訊共享和業務協同。透過遠程醫療、即時通訊等方式,加強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家庭醫生的技術交流。透過移動客戶端等多種方式搭建家庭醫生與簽約居民的交流平臺,爲資訊諮詢、互動交流、患者反饋、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可穿戴設備等爲簽約居民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繳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和健康資訊收集等服務。

八、組織實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實際,及時出臺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具體方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等改革工作的銜接,形成疊加效應和改革合力。

(十九)強化分工協作。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合力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發展改革(價格)部門要積極支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配備,做好籤約服務價格的相關工作。財政部門要統籌覈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各項補償資金,並建立與簽約服務數量和質量相掛鉤的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建立健全有利於分級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政策、人事政策。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職能,統一調配醫療衛生資源,加強對簽約服務行爲的監管。

(二十)加強督導評估。國務院醫改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大力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加強督導評估,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各地要建立定期調研督導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和困難,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相關監測、評估、培訓等工作。

(二十一)做好輿論宣傳。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資訊媒介,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政策與內容,重點突出簽約服務便民、惠民、利民的特點。大力宣傳家庭醫生先進典型,增強職業榮譽感,營造全社會尊重、信任、支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