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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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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實施意見》(內衛計規範〔2016〕6號)已經公佈,今天就爲大家介紹下內蒙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具體內容。

內蒙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內蒙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出臺《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計生特殊家庭簽約服務達到7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羣,實現每個家庭擁有1名簽約醫生、每個居民擁有1份電子健康檔案,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全覆蓋。

《意見》提出,鼓勵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牀醫師。

特別是內科、婦科、兒科、蒙中醫醫師等,作爲家庭醫生服務團隊成員在基層提供簽約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透過簽約協議爲其提供服務場所和輔助性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含個體診所)提供簽約服務,並享受同樣的收付費政策。

《意見》明確,家庭醫生團隊主要爲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約定的健康管理服務。

將基本服務與個性化服務有機結合,遴選基層能開展、針對性強、羣衆認可度高的項目,設計形成可供羣衆選擇的個性化簽約服務包,借鑑市場運作模式,實施個性化健康管理。各盟市要認真梳理轄區居民健康問題及需求,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服務項目的能力,制定轄區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目錄,供轄區居民選擇。同時,要求各地採取多種措施,在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方面對簽約居民實行差異化政策,引導居民有效利用簽約服務。2016年年底前,城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15%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

《意見》強調,要健全簽約服務收付費機制。

家庭醫生團隊爲居民提供約定的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提供非約定的醫療衛生服務或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按規定收取費用。將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報銷政策重點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引導簽約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綜合考慮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簽約服務在內的績效考覈情況、事業發展等因素,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採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牀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二級以上醫院要在績效工資分配上向參與簽約服務的醫師傾斜。合理設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高、中級崗位的比例,擴大職稱晉升空間,重點向簽約服務考覈優秀的人員傾斜。對成績突出的家庭醫生及其團隊,給予表彰表揚,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建立簽約服務績效考覈機制,逐步建立起以簽約對象數量與構成、服務質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滿意度等爲核心的簽約服務評價考覈指標體系,定期對家庭醫生團隊開展評價考覈。

《意見》要求,強化簽約服務支撐與保障。

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必需的出診裝備、交通工具等設施設備配備。發揮資訊化支撐作用,構建完善的區域醫療衛生資訊平臺,實現簽約居民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報告等資訊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基層蒙醫藥和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有能夠提供蒙醫藥中醫藥服務的醫師。完善投入保障政策,調整財政補助結構,探索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專項補助政策,建立與簽約服務制度相適應的財政補助機制。

相關政策解讀(部分)

(一)什麼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以全科醫生爲核心,以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爲支撐,透過簽約的方式,與簽約家庭及其成員建立一種長期、穩定的服務關係,以便對簽約服務對象的健康進行全過程維護,爲簽約家庭和個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連續、經濟的基礎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爲什麼要實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當前,我區醫藥衛生事業和全國一樣面臨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和慢性病高發等諸多挑戰,以醫院和疾病爲中心的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已難以滿足羣衆對長期、連續健康照顧的需求。同時,居民看病就醫集中到大醫院,也不利於改善就醫環境、均衡醫療資源、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等。在基層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勢在必行。家庭醫生以人爲中心,以家庭爲紐帶,以社區爲基礎,以維護和促進整體健康爲方向,爲羣衆提供長期簽約式服務,有利於轉變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讓羣衆擁有健康守門人,增強羣衆對改革的獲得感,爲實現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奠定基礎。

(三)目前我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開展情況如何?

我區從2011年開始,實施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在服務內容、籌資標準、激勵考覈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爲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和廣泛的羣衆基礎。但我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還存在簽約服務率低、簽約服務內涵較窄且不規範、簽約服務籌資機制尚不健全、家庭醫生開展簽約服務的激勵不足等問題。尤其是,我區合格的家庭醫生數量較少,同工作發展和羣衆的需求相比有較大缺口。基層服務的家庭醫生與上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在薪酬、職業發展空間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難以吸引和留住優質人才,這些問題都嚴重製約我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開展,需要透過不斷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決。

(四)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我區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總體思路是,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部署和要求,圍繞推進健康內蒙古建設,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以維護人民羣衆健康爲中心,促進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全科醫生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不斷完善簽約服務內涵,突出蒙中西醫結合,增強羣衆主動簽約的意願;建立健全簽約服務的內在激勵與外部支撐,調動家庭醫生開展簽約服務的積極性;鼓勵引導二級以上醫院和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參與,提高簽約服務覆蓋面和水平,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爲羣衆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

(五)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主要目標是什麼?

2016年,在8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以及赤峯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試點,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試點。重點在簽約服務的方式、內容、收付費、考覈、激勵機制等方面實現突破,優先覆蓋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人羣,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到2016年年底前,城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15%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簽約服務率達到7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羣,實現每個家庭擁有1名簽約醫生、每個居民擁有1份電子健康檔案,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