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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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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解決“看病難、看病貴”這個老百姓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國務院醫改辦發【(2016)1號】《關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意見通知》、河南省發改委等六廳《關於居民健康簽約服務意見》和【豫發改委2016、263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的建設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破解目前我國的醫療現狀,破解老百姓可能遇到的問題和難題。

鄭州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鄭州市北下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領導在參加了區衛計委組織召開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動員大會後,於2016年12月29日召開了全體職工大會,廣泛動員基層醫務人員積極參與,大力宣傳簽約服務突出便民、惠民、利民的特點動員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引導羣衆積極參與促進就醫觀念,提高居民及全社會對簽約服務的認知度和接受度,營造全社會尊重、信任、支援簽約服務的良好氛圍。

鄭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

  鄭政〔2016〕31 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部門: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 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6〕53 號),加快建立和實施分級診療制度,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爲指導,遵循醫學科學規律,以滿足人民羣衆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爲目標,以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爲重點,以慢性病分級診療爲突破口,完善執行機制和激勵機制,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切實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可及。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羣衆利益爲導向,發揮醫保、物價、財政、醫藥等綜合政策槓桿引導作用,透過開展全市範圍內的分級診療探索,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服務模式,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提高百姓就醫獲得感。

2016 年,全市啓動分級診療工作,分級診療保障機制基本建立。2017 年,分級診療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逐步清晰,分工協作機制基本形成,優質醫療資源有效下沉,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得到加強,簽約服務覆蓋率穩步提升,力爭將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 90%左右。2020 年,基本實現每個家庭擁有 1 名簽約醫生,分級診療保障機制逐步健全,佈局合理、規模適當、層級優化、職責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醫療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

(三)基本原則

堅持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質;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試點先行、穩妥推進;堅持以人爲本、羣衆自願;堅持因地制宜,分級診療制度與經濟社會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政策導向,推動“三醫”聯動,提高醫療服務整體效能;堅持中西醫並重,遵循中西醫發展規律,促進中西醫協調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

1.優化醫療資源配置

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規模適度的原則,編制《鄭州市區域衛生規劃》、《鄭州市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鄭州市“十三五”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各縣(市)同步制定相關規劃。

強化規劃在醫療資源配置方面的引導和約束作用,促進新增、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向農村、基層傾斜和轉移,加強城市新區、邊遠地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等資源相對薄弱區域醫療衛生資源佈局。大力發展康復、老年病、精神、兒童、中醫(中西醫結合)、護理、臨終關懷等社會亟需的資源緊缺型醫療機構。明確公立醫療機構的數量、規模、佈局和功能定位,醫療資源富餘區域原則上不再投資新建公立醫院。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單體(單個執業點)牀位規模的不合理增長,嚴格控制現有公立醫院建設標準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鼓勵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一、二級醫院、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轉型爲專科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提供各類護理、家庭病牀和日間照護等接續性醫療服務。加大社會辦醫支援力度,簡化審批程序,實行“非禁即入”,在稅收、土

地、財政資金扶持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促進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協同發展。(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排在首位的爲牽頭部門,下同)

2.明確各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

省辦三級醫院主要向省域內提供急危重症、疑難複雜疾病的診療服務和專科醫療服務。城市三級醫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診療服務,接收國內知名醫院和轄區內省辦三級醫院轉診的部分疑難複雜疾病、危重症穩定期患者,以及轄區內二級以下醫院向上轉診的急危重症患者;其中三級中醫醫院要充分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提供急危重症、疑難複雜疾病的中醫、中西醫結合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三級專科醫院可橫向接收三級醫院(中醫醫院)相關專科的疑難複雜疾病患者;逐步減少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和常見病一般診療服務。城市二級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主要接收三級醫院轉診的急性病恢復期患者、術後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症穩定期患者,同時提供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的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縣級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主要提供縣域內鄉、村兩級醫療機構無法診治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搶救和疑難複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接收三級醫院轉診的急性病、術後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症穩定期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康復醫院、護理院等醫療機構主要承擔常見

病、多發病的診療和健康管理等服務,爲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老年病、晚期腫瘤及康復期患者等提供中西醫治療、康復、護理服務。鼓勵、支援市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按地域、級別納入屬地分級診療體系管理。(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1)建立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隨城區擴展,按照規劃配套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消除服務空白點,建立較爲完善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結合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建設與新型農村社區相適應的新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20 年,實現在每個鄉鎮辦好 1 所標準化的鄉鎮衛生院、在每個街道辦事處或每 3-10 萬居民範圍內辦好 1 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行政村至少有 1 所標準化村衛生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千人口牀位數達1.2 張以上。(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2)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加大財政投入,優先支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善基礎設施和設備裝備條件,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規範化、資訊化建設,完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科醫學學科建設,爲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創造條件。2017 年,鄉鎮衛生院(含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達標率≥95%。

(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負責)

(3)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深入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工程,建設羣衆滿意的鄉鎮衛生院,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質量和效率。強化鄉鎮衛生院基本醫療服務功能,提升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高危孕產婦篩查、兒科等醫療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與其功能任務相適應的外科手術。2017 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佔總診療量比例≥65%。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全面推進中醫特色診療區(中醫堂、館)建設,推廣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普及中醫藥適宜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防治和疾病康復中的作用。2017 年,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佔同類機構之比分別達到 100%、100%、85%、7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佔同類機構診療總量比例≥30%。(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4)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新機制。

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渠道補償機制,將其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財政預算並及時足額落實到位。進一步改革人事分配製度,完善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激勵機制,加大向工作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貢獻突出人員的傾斜力度。支援各縣(市、區)探索逐步放開績效工資總額。允許從實際出發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比例,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採取設立全科

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牀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鼓勵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加或爲醫務人員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建立基層醫務人員執業風險化解機制,切實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吸引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金融辦負責)

4.全面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服務能力

持續開展縣(市)級甲等醫院創建、複審工作。到 2017 年,每個縣(市)要辦好 1 所縣級公立綜合醫院、1 所縣級公立中醫院,並全部達到二級甲等水平。着力加強縣級婦幼保健院建設。全面加強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能力建設,重點加強傳染病、精神病、急診急救、重症醫學、腎臟內科(血液透析)、婦產科、兒科、中醫(中西醫結合)、康復等專業,以及近三年縣外轉診率排名前 4 位的病種所在臨牀專科建設。在具備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進新技術在縣級公立醫院臨牀應用開展。加強縣級中醫醫院特色專科和臨牀薄弱專業、醫技科室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實施縣級醫院臨牀重點專科建設工程,每縣(市)重點建設不少於 4 個專業,經評審符合建設條件的專科,縣(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鼓勵引導縣域內非公立醫院積極開展臨牀重點專科建設和評審申報。2020 年,全市至少完成 20 個以上縣級醫院臨牀重點專科建設,力爭將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 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5.優化城市大型醫院醫療服務功能

持續推進婦女兒童、肝病、器官移植、心血管病、燒傷整形、老年醫養、骨科、眼科、腫瘤、頭頸醫學和中原中醫藥等“十一個區域性醫療中心”建設,全面提升我市醫療服務綜合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快鄭州市醫學重點(培育)學科、中醫重點(特色)專科建設。“十三五”期間,新創 2-3 個省級醫學重點學科、15個省級醫學培育學科,建設 20 個市級醫學重點學科、30 個市級醫學培育學科;新創 4 個省級中醫重點專科、3 個省級中醫特色專科,建設 10 個市級中醫重點專科、5 個市級中醫特色專科。經評審符合建設條件的省、市級重點學科(中醫重點專科),市財政分別給予 300 萬元/學科(專科)、100 萬元/學科(專科)的一次性補助。加強市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重點指標控制,運用財政政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加強費用控制等激勵約束措施,提升三級醫院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醫療救治能力。2017 年起,三級醫院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等普通門診量年下降率達10%以上。推行“日間手術”(綜合醫院不少於 5 種,專科醫院不少於 2 種,並逐步擴大),擴大臨牀路徑管理,縮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執行效率。引導三級醫院逐步取消成人門診輸液(急診除外),將三級醫院發展重心轉移到提升內涵、優化存量、下沉增量的發展軌道上來。三級中醫醫院要逐步限制普通門診增長幅度,加強專科和門診綜合診療服務,逐步改善住院病人結構。(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6.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 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意見》(豫政辦〔2014〕161 號),採取引進培養、在職培訓和幫扶支援 3 種基本途徑,全面實施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基層骨幹醫師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基層衛生人才在職學歷提升、住院(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等計劃。加強大醫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技術幫扶,二、三級醫院醫師晉升副高以上職稱須有基層幫扶工作經歷,幫扶時間累計不少於一年,每次連續駐點時間不少於 6個月。積極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評聘方式改革。多渠道培養全科醫生,逐步向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過渡。加強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基地建設和管理,規範培養內容和方法, 提高全科醫生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發揮全科醫生的.居民健康“守門人”作用。建立全科醫生激勵機制,在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設定、教育培訓等方面向全科醫生傾斜。加強康復治療師、護理人員等專業人員培養,滿足人民羣衆多層次、多樣化健康服務需求。凡取得全科醫師培訓合格證的執業助理醫師應按規定註冊爲全科醫學專業。

加大財政投入,設立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專項資金,大力支援以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爲重點的醫療衛生隊伍建設,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優秀醫療衛生人才。到 2020 年,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的職稱層次明顯提高,學歷水平顯著提升,人才結構更加優化,基本醫療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縣級醫院中進階職稱人員比例達到 40%以上,鄉鎮衛生院達到 20%以上;縣級醫院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達到 35%以上,鄉鎮衛生院專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達到 50%以上;每萬名居民擁有 2 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擁有 1 名以上全科醫生。(市衛生計生委、市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負責)

7.整合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

二級以上醫院現有的檢查檢驗、病理診斷、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老年病醫療機構、護理院開放;鼓勵設定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機構、醫學影像檢查機構,探索設定獨立的病理診斷機構、消毒供應機構和血液淨化機構;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間、下級對上級醫療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與獨立檢查檢驗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市衛生計生委負責)

8.加快推進分級診療資訊化平臺建設

建立可持續的政府專項經費保障機制,整合衛生計生資訊資源,加快推進鄭州市健康雲平臺建設。圍繞居民健康簽約服務、雙向轉診、優質醫療資源共享等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重點工作,構建貫通市、縣、鄉、村四級的立體化衛生資訊服務網絡,逐步實現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查檢驗結果等資訊在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資訊共享和結果互認。注重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診療服務特點,實現中醫診療服務在分級診療中的互聯互通。推進二級以上醫院開展非急診預約服務,透過網絡、電話、手機 APP、微信公衆號等多種途徑向羣衆和基層醫療機構提供預約服務,按照“基層醫療機構預約優先”的原則,優先向基層醫療機構安排各類專家門診號源、檢查檢驗項目

和住院牀位。鼓勵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遠程影像診斷、遠程心電診斷、遠程教學培訓等遠程醫療服務,探索“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有效模式,促進跨區域、跨機構就診資訊共享。整合現有醫療衛生資訊系統,完善分級診療資訊管理功能,2017 年基本覆蓋全部二、三級醫院和 8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有三級醫院均能提供

遠程醫療服務。(市衛生計生委、市數字辦、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建立健全分級診療保障機制

1.開展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

堅持政策引導、城鄉統籌、羣衆自願、分類管理的原則,開展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居民以家庭爲單位,與簽約醫生爲代表的服務團隊簽訂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簽約對象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重點人羣爲主,逐步提高覆蓋面。簽約醫生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或具備相應資質的醫師、鄉村醫生擔任,負責日常簽約服務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簽約服務與“鄭州片醫”工作有機結合,採取“簽約醫生+服務團隊+支撐平臺”的層級化契約服務模式,向簽約對象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務。鼓勵採取不同類型、檔次的“簽約服務包”,針對特定對象提供個性化的簽約服務。居民簽約應簽訂服務協議,明確簽約服務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建立有序競爭機制,居民同期可自主選擇 1 個簽約服務團隊,簽約週期原則上不少於

1 年。簽約居民可享受預約優先就診、轉診綠色通道、上級醫院

看病基層拿藥、慢性病長處方等優惠措施。在此基礎上,各縣(市、區)可結合當地實際,出臺多形式、多方式優惠政策,增強簽約服務吸引力,引導居民簽約。鼓勵符合條件的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含個體診所)提供簽約服務,並享受同樣的收付費政策。以鄭州片醫服務爲基礎,建立完善簽約服務考覈激勵機制,給予簽約服務團隊 10 元/人/年的簽約服務補助,市與縣(市、區)財政按 4:6 配套。針對不同人羣開展的不同簽約服務項目,可實行差異化的簽約服務標準,額外收取的個性化服務項目費用由簽約居民根據服務協議約定支付。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及其應該承擔的任務, 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簽約服務補助資金與簽約對象數量和服務質量掛鉤, 實行年初預撥和年終結算相結合, 考覈後及時撥付相應費用。2016 年,全面啓動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2017 年,城市簽約服務覆蓋率≥30%,農村簽約服務覆蓋率≥80%,城鄉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60%。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範化診療和管理率≥40%;2020 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羣,努力實現簽約服務全覆蓋。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具體工作方案另行制定。(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建立完善雙向轉診制度

以羣衆自願爲前提,按照科學就醫、方便羣衆、提高效率的原則,逐步建立合理有序的雙向轉診制度。

(1)建立上下聯動的分工協作機制。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爲導向,以業務、技術、管理、資產等爲紐帶,加快建立完善區域醫療聯合、對口支援、技術幫扶等多種分工協作模式。上下級醫療機構間應簽訂雙向轉診協議,明確分工協作機制下各醫療機構之間的責、權、利關係,形成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關係。城市醫院專家門診號和住院牀位優先向首診醫療機構開放,二級以上醫院均應開展非急診預約診療服務。城市三級醫院對需要住院治療的預約轉診病人設立綠色通道,城市三級醫院預約診療率≥50%(中醫醫院≥30%)。2016 年起,二、三級城市醫院用於基層轉診號源每年增加 5-10%。二級以上醫院要成立相關職能部門,專職負責雙向轉診協調、檢查檢驗、住院預約等工作,上轉患者可享受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引導患者透過簽約醫生基層首診、預約轉診,更加便捷地享受大醫院專家、專科診療服務。到 2017 年,城市醫療聯合體(醫療集團)增點擴面,實現全覆蓋。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二、三級醫院建立穩定的技術幫扶和分工協作關係。各縣(市)全面開展“縣帶鄉、鄉管村”的縣域醫療聯合,深入推進縣、鄉、村一體化管理。定位明確、上下聯動、分工協作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逐步完善。

(2)規範雙向轉診管理。研究制定雙向轉診工作方案,明確雙向轉診的病種、標準、程序和流程。除急診疾病、精神病、傳染病外,其他疾病原則上應在簽約醫生所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受首次診察,經醫生確認無法診治的疾病,在患者自願的前提下,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上轉;在二、三級醫療機構治療的患者,對診斷明確、經治療病情穩定、可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治療和康復的,在患者自願的前提下,應下轉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向轉診的重點是在按規定上轉患者的同時,促進上級醫院將恢復期(康復期)患者下轉。2017 年,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轉診的人數年增長率達到 10%以上。(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3.積極推進醫保差異化支付制度改革

制定完善推進分級診療實施的醫保(含新農合,下同)支援政策措施,實施“一減免、一傾斜、一完善”,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引導和對醫療費用的控制作用。“一減免”:從低類別定點醫療機構轉入高類別定點醫療機構時,僅向高類別定點醫療機構補齊起付標準的差額部分即可;從高類別定點醫療機構轉入低類別定點醫療機構時,免交起付線費用。“一傾斜”:住院補償比例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一完善”:進一步完善基本醫保參保對象實行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醫保支付政策措施,引導患者基層首診、合理轉診、有序就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保付費總額控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用藥目錄與二、三級醫院醫保用藥目錄實行全面銜接。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建立以按病種付費爲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複合型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鼓勵推行按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付費方式。加快推進醫保門診統籌,探索將簽約對象納入醫保門診統籌管理, 實行按人頭付費, 引導居民基層首診, 促進雙向轉診。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日間手術、醫療機構中藥製劑、中醫優勢專科專病以及鍼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範圍。落

實國家、省出臺的關於中醫藥服務提供和應用的醫保政策,不得在國家規定之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中醫藥服務的臨牀應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負責)

4.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堅持調放結合,逐步建立分級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及醫養結合工作,構建與之相適應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利用價格政策促進遠程會診等遠程醫療、日間照護、家庭病牀和基層中醫藥服務的發展。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根據省統一部署,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在降低藥品、醫用耗材費用、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檢驗價格的基礎上,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進一步拉開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梯度,有效引導患者基層就診和優質資源下沉。探索開展以醫保支付基準價爲核心的醫療服務價格體系改

革。加強價格、醫保相關政策銜接,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羣衆負擔不增加。(市物價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5.建立完善醫療衛生人員合理流動機制

進一步放寬醫師多點執業,2017 年全面實施醫師區域註冊制度。全市範圍內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經備案即可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自由執業”,不受執業地點限制。允許醫師以外的中級及以上職稱衛生技術人員,透過增加執業地點、簽訂協議等方式,到基層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允許、支援符合條件的離退休醫師、中醫專業技術人員、名老中醫開辦西醫(內科)、中醫、中西醫結合等科目的個體診所,醫師所在醫療機構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變相限制。允許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鎮和村開辦只提供經覈准的傳統中醫診療服務的傳統中醫診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是合理配置醫療資源、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重要舉措,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具有長期性和複雜性,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縣(市、區)醫改領導小組要統籌推動建立轄區內分級診療制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將其作爲核心任務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總體安排,建立相關協調機制明確任務分工。2016 年 10 月底前,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實牽頭部門, 明確時間任務,積極穩妥組織實施,確保改革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市級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制

定出臺分級診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並抓好推進落實。

(二)明確職責分工

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要建立分工協作機制, 履職盡責,加強配合,共同推進分級診療工作深入開展。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規劃、設定、審批和醫療服務行爲的監管, 明確雙向轉診病種、流程及標準,會同編制、人社、財政等相關部門加快推進居民健康簽約服務和縣、鄉一體化建設工作,加強衛生資訊平臺建設,完善新農合支付政策;發改部門要將分級診療工作納入全市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進一步提升醫療衛生建設項目立項覈准審批效率,加快推進建設進度;物價部門要制定完善相關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加快推進醫藥價格改革,合理覈定醫療服務價格,充分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人社部門要制定完善基本醫保政策,出臺支援分級診療的差別化醫保支付政策,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基本醫保聯網結算;暢通醫療機構進人渠道,推動建立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及職稱制度;財政部門要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償政策,加大對人才引進培養、學科建設、科研創新、衛生資訊化、居民簽約服務等分級診療工作的資金支援力度,逐步建立完善財政補助與醫療服務數量、質量以及事業發展相掛鉤的財政補助機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管,保障用藥安全;市醫改辦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具體問題。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配合做好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相關工作。

(三)強化監督考覈

市、縣(市、區)醫改辦負責牽頭,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完善分級診療工作監督考覈機制,透過工作調研、專項督導、深化評估等方式,定期會商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級醫改辦要與相關部門、有關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適時引入第三方績效評價機制,加強對分級診療工作推進情況的監督考覈。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市醫改領導小組在全市進行通報表揚;對分級診療工作重視不夠,問題較多的部門和個人,要約談負責人並限期整改,必要時全市通報批評,確保分級診療制度落到實處。市醫改領導小組每年對相關醫療機構分級診療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考覈,對市內各區考覈成績突出的市屬、市管醫院前五名,市財政分別給予每年 30、20、15、10、5 萬元獎勵。其他醫療機構納入各縣(市、區)考覈獎勵範圍。

(四)加大宣傳引導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發揮公共媒體作用,加強分級診療政策宣傳和解讀,引導羣衆提高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分級診療的認知度與認可度,改變就醫觀念和習慣,合理、就近、優先選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同時,要加強對行政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政策培訓,把建立分級診療制度作爲履行社會責任、促進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增強主動性,提高積極性,充分調動各方參與的熱情。

附件:部分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

2016 年 9 月 14 日

附 件

部分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

序號 工作任務 負責部門 時間進度

1 編制鄭州市區域衛生規劃 市衛生計生委2016 年 11 月底前完成

2 編制鄭州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 市衛生計生委2016 年 11 月底前完成

3 編制鄭州市“十三五”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市衛生計生委2016 年 9 月底前成

4 制定鄭州市進一步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2016 年 12 月底前完成

5 制定鄭州市切實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市衛生計生委、市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2016 年 9 月完成

6制定鄭州市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三年規劃(2016-2018 年)及實施方案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2016 年 9 月底前完成

7 制定鄭州市衛生計生人才建設實施方案市衛生計生委、市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2016 年 11 月底前完成

8 制定鄭州市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工作方案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

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 年 9 月底前出臺方案

9 制定鄭州市雙向轉診工作方案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2016 年 10 月底前完成

10 制定鄭州市推進分級診療的醫保支援政策措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2016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主辦:市衛計委 督辦:市政府辦公廳八處

抄送:市委各部門,鄭州警備區。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法院,市檢察院。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 年 9 月 14 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