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甘肅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學問君 人氣:9.48K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主要以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爲主、其他多種形式爲補充。下面小編就爲大家整理了甘肅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僅供參考!

甘肅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

  甘政辦發〔2016〕4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精神,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全完善符合我省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遵循以人爲本、羣衆自願、統籌城鄉、創新機制的原則,以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爲重點,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分級診療爲突破口,完善服務網絡、執行機制和激勵機制,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形成科學合理的就醫秩序,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級診療制度,切實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可及。

(二)主要目標。

到2017年,鄉村醫生簽約覆蓋率達到5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診療量佔總診療量的65%以上,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二、三級醫院向下轉診的人數年增長率達到10%以上,省市級醫院50+n種(n代表各地結合實際自行增加的病種數,下同)、縣級醫院250+n種、鄉級醫療機構50+n種分級診療病種按臨牀路徑的規範化治療率達到40%以上;縣級醫院住院患者按病種付費的覆蓋面達到90%以上,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比例分別達到100%和85%,中醫診療比例達到40%以上,縣級綜合醫院中西醫結合診療率達60%以上。

到2020年,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機制逐步健全,佈局合理、規模適當、職責明晰、功能完善的醫療服務體系基本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基本形成,以病種爲基礎的符合我省省情的分級診療制度體系基本建立並完善。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

1.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機制。繼續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改善基層服務條件。改革基層醫療機構“收支兩條線”財務管理辦法,制定《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機構執行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激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活力的獎懲機制,調動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加強人才培養,進一步提高基層的服務能力和水平。

2.大力推進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制定《甘肅省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指導方案》,以鄉村醫生和社區醫生爲主體,採取簽約服務模式,爲轄區內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雙向轉診、基本公共衛生以及健康管理等服務。按照知情、自願、自費的原則,提供服務的簽約團隊可根據服務羣體需求提供差異化的簽約服務,並收取一定的費用。規範簽約服務收費,完善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推動簽約服務與分級診療制度相銜接,落實基層首診制。

3.建立縣級醫院執行新機制。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5〕144號)精神,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證可持續的縣級公立醫院執行新機制。縣級(二級)醫院作爲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龍頭和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紐帶,負責爲縣域城鄉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開展250+n種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急危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

4.發揮省市級醫院引領作用。省市級(三級)醫院重點負責50+n種疑難急危重疾病的治療、下級醫院轉診病人的救治和教學、科研等工作,向縣級醫院提供多種形式的對口支援幫扶,與縣級(二級)醫院建立雙向轉診制度,對透過縣市區醫院轉診的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同時,發揮在醫學科學、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引領作用,爲基層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援、人才培養。

5.執行雙向轉診和備案制度。要暢通上下轉診通道,對確需上轉的患者,有關醫療機構要及時出具轉診證明和患者知情同意書,並積極協助做好轉診和備案服務。對經過治療,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下轉患者,下級醫療機構應按有關要求積極做好治療、康復、護理和備案等服務,不得推諉。

(二)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

1.加快縣級醫院重點專科及急需薄弱學科建設。嚴格按照“填平補齊”原則,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項目縣醫院適當自籌,用於重症醫學科、新生兒重症醫學科2個重點專科及婦產科、兒科、急診科、麻醉科、病理科等急需薄弱學科建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財政補助等方面向基層急需的婦產科、兒科傾斜,在薪酬發放、職稱晉升等方面向急需的薄弱學科醫生傾斜,補充更新薄弱學科建設所需設備,持續強化資訊化建設,不斷加強專科人才培訓,快速有效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

2.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加強省、市、縣級醫院醫療資源有效協作和集約化利用,根據服務人口、專業特色,優先依託縣級公立醫院,整合建立區域內的檢查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心電、消毒供應等中心(偏遠民族地區也可以由市州建立),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單獨設立,降低醫療成本。推動鄉鎮衛生院檢驗、影像、心電、病理等資訊與區域檢驗、影像等中心互聯互通,實現技術資源共享。加強醫療質量控制,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間以及醫療機構與獨立檢查檢驗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補償經費優先用於區域中心建設。

3.加強基層血液保障機制建設。加強臨牀用血監管,完善臨牀用血管理制度,推進基層儲血點和醫療機構輸血科規範化建設,由省發展改革委立項,以縣級醫療機構爲依託,利用2年時間,分批逐步在全省範圍內建設80個採儲血點,建成省市縣採、供、儲血網絡,確保90%常見病、多發病在縣域內治療用血和急診用血,保證基層臨牀用血及時安全。

4.完善120急救網絡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村緊急救援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建立覆蓋城鄉、功能比較完善的院前急救指揮體系,保障和維護人民羣衆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和完善省、市、縣三級120指揮調度系統並實現全省聯網,強化基層醫療機構急救能力建設,配備鄉鎮衛生院急救車GPS調度終端,建成縱向貫通、橫向覆蓋的省、市、縣、鄉四級急救醫療網絡。

5.細化質量管理。充分發揮各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醫院質量管理部門在控制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中的基礎作用,制定各級各類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專業規範和考覈標準,加強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質量管理和專業技術指導。落實醫療質量安全分析評議會制度、處方點評制度和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不良執業積分制度,加強質量檢查和考覈,促進合理診療。

6.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立以市、縣中醫院爲龍頭,綜合醫院中醫科、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科爲主體,其他醫療機構中醫藥技術爲補充的中醫藥服務網絡,優化中醫藥衛生資源配置,鼓勵基層使用中醫適宜技術。加強縣級中醫院重點中醫專科(專病)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定中醫科,配備中醫診療設備,熟練運用中醫適宜技術,開展中醫藥診療,提供中藥飲片服務。

(三)發揮醫保槓桿作用。

1.加快推進醫保支付政策改革。在總額預付的基礎上,加快推進按病種、按人頭付費等複合型付費方式,城鄉居民統一執行鄉級醫療機構50+n種、縣級醫院250+n種、省市級醫院50+n種分級診療病種要求。堅持“結餘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完善差別化支付制度,按照“總額包乾+適度獎懲”的辦法,提升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除危急重症患者外,凡符合分級診療病種診斷的醫保患者,原則上只能在參保地或省內參保地以外所有相應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不得越級診療,具體按照《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甘肅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違約行爲基金扣減辦法的通知》(甘衛發〔2015〕314號)執行。建立省級結算平臺,統一處理和協調在省級醫療機構就診的50+n種重大疾病分級診療病種新農合基金結算。落實“先看病、後付費”制度,做好新農合與大病保險、民政救助等保障機制相互銜接及跨省就醫費用的核查、結報工作,具體按照《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甘肅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省內就醫費用省級結算及跨省就醫費用覈查結報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甘衛發〔2016〕19號)要求,由縣市區醫保管理部門與各級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並落實,鼓勵各地積極探索開展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

2.加強對醫療行爲的監管。強化日常監管,利用全省網上監管平臺對醫保目錄外藥品使用率、藥佔比、次均費用、住院率、轉診率、牀位使用率等22項重點指標進行實時監控和全程紅線預警管理。加強重大疾病的臨牀路徑管理,在監管平臺上增加臨牀路徑和合理用藥模組,完善網上網下相結合的基金安全和醫療服務行爲監控措施。2016年起,對省衛生計生委確定的省市級50種重大疾病、縣級250種常見病、鄉級50種一般疾病分級診療病種進行臨牀路徑管理;各市州、縣市區根據當地近3年疾病譜特點,確定轄區內新增的分級診療病種,並制定差異化的臨牀路徑,報省醫保管理機構備案後執行。要加強對醫保監測數據結果的利用,並與日常工作督導、年度考覈評價相結合,爲更好地發揮醫保基金支付、財政補助等政策引導和制約作用提供支撐。

3.加強各項保障政策的銜接。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民政醫療救助和商業保險等多種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落實33種門診慢特病、50種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險與民政醫療救助政策。對參保城鄉居民(含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的門診慢特病診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報銷後,由大病保險按規定給予再次報銷,切實減輕羣衆醫藥費用負擔,提高實際補償比例。實現基本醫保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訊對接,在定點醫療機構結算視窗實現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報服務。

(四)逐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精神,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在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資金可承受、羣衆負擔不增加的基礎上,用小步快走的方式,分步適時理順服務價格。控制縣外轉診率,調整醫保付費標準,落實醫師多點執業服務報酬補償,科學調整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爲,切實杜絕過度檢查、過度醫療;採取集中採購招標、協商談判等方式,降低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和部分醫用設備檢查的價格;強化價格調整與醫保支付政策的有效銜接,合理確定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差距和醫保支付比例,引導患者基層首診、分流就醫。

(五)合理配置醫療人力資源。

1.推進醫師多點執業精細化管理。省、市、縣、鄉建立固定、有序、緊密的醫師多點執業醫療服務體系和一對一的幫扶關係,並加強多點執業醫師的日常管理,建立雙考覈雙掛鉤(考覈結果與職稱評審、崗位等級認定掛鉤)的評價機制,對多點執業醫師從學科建設、培訓帶教、科研、新技術的運用、服務能力提升等方面進行精細化考覈管理,確保醫師多點執業制度落到實處。具體按照《甘肅省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甘肅省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2014)〉的通知》(甘衛醫政發〔2014〕471號)和《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人社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多點執業醫師下基層服務考覈及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甘衛發〔2016〕21號)執行。

2.加大基層醫師培養力度。大力開展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和業務培訓,嚴格執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新進入醫療機構擬從事臨牀工作的高等院校臨牀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和中西醫結合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須在規範化培訓後上崗。加大全科醫師培養培訓力度,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

(六)構建高效的衛生資訊化平臺。

1.加快推進醫療衛生資訊化建設。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資訊系統、新農合省級平臺、醫療機構HIS(醫院資訊系統)系統、民政醫療救助資訊系統的對接和資訊共享,建成區域性人口健康衛生資訊平臺,完成全省新農合一卡通、健康檔案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HIS系統的資訊對接整合,實現住院費用即時結報、健康檔案和網上實時動態監管,提高醫院管理效率,逐步推動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2.強化遠程醫療能力建設。鼓勵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遠程影像診斷、遠程心電圖診斷、遠程培訓等服務,利用資訊化手段促進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優化診療流程,加強預約診療、上下轉診、檢查結果查詢和費用結算等服務。充分發揮電信、移動等運營商和互聯網、大數據等資訊技術手段在分級診療中的作用,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醫療服務整體效率。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視分級診療體系建設,抓緊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實施方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關協調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加大推進力度。衛生計生、發展改革、財政、人社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合力推進分級診療制度的順利實施。

(二)強化監管考評。衛生計生、人社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嚴格落實首診責任制和轉診審批責任制,加大對醫療機構用藥、轉診、收費等行爲的監督力度,進一步規範醫療行爲,確保醫療機構服務規範、收費合理,提升服務質量和管理效率。衛生計生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及第三方評估機構,加強對分級診療工作的考覈評估,根據實際開展情況進行科學調整,持續增強分級診療服務實效。省衛生計生委要會同省直有關部門適時對各地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情況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對階段性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及時通報進展情況。

(三)積極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媒體作用,廣泛宣傳疾病預防知識,促進患者樹立科學就醫理念,合理選擇就診醫療機構。要大力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提升和分級診療工作的宣傳,增強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意識,提高羣衆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分級診療的認知度和認可度,改變就醫觀念和習慣,就近、優先選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

本實施意見有效期5年。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