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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語教學評價:現狀、成因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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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語教學評價:現狀、成因與對策
        2004年3月,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中英語課程標準》(下稱《標準》),就英語教育評價的準則提出了八點要求:要體現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建立多元化和多樣性的評價體系;註定形成性評價對學生髮展的作用;終結性評價要注重考察學生綜合語言運用能力;注重評價結果對教學效果的反饋作用;評價應體現必修課和選修課的不同特點;注重實效,合理恰當的使用評價手段;各級別的評價要以課程目標爲依據。首次提出了“對學生英語學習的評價”問題,這是以往任何英語教學大綱中都未曾提到的。其中明確指出:“評價是英語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英語課程的評價應根據課程標準的目標和要求,實施對教學全過程和結果的有效監控。”,“透過評價使學生在英語學習過程中不斷體驗進步與成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調整學習策略,促進學生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的全面發展。”。因此本文擬就現實中對學生英語學習評價的現狀,結合《標準》中對該問題闡述的精髓,試圖探討改進對學生英語學習評價的對策,以配合高中新的課程改革的順利實施。
        一、學生英語學習評價的現狀與成因
        探究如何有效地進行高中英語課程學生學習評價改革,探索適應新課程標準的評價方法,全面地評價學生的各種素質和能力,注重評價的發展性和教育功能,有助於引導高中英語教師對課程改革進行深度研究,在課堂教學中真正體現以學生爲本、關注每一個學生髮展的教育思想;透過評價改革的實施所獲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課堂評價實施方法也有助於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從而有效支援高中課程整體改革。
        (一) 對學生英語學習評價理念上的問題
        評價理念即評價觀,具體體現在評價的目的上。“評價理念”是抽象的,它必須透過人們對評價的認識以及人們在評價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行爲來加以判斷,爲此我們設計了幾個相關的問題進行了問卷調查。
        對問題:您認爲對學生英語學習評價的目的就是對學生進行選拔、鑑別嗎? 有絕大多數師認爲對學生英語學習評價的目的就是對學生進行鑑別。而對問題“您是根據學生的考試分數來區分學生英語學習的優劣嗎?”以及“領導在評價工作時是以您所任教學生的學科考試成績評價的嗎?”,教師普遍認爲對學生英語學習評價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對學生英語學習成績進行高低的區分;二是學校領導對教師教學質量進行評價。領導以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自然而然在教師的心理上產生一定的壓力,於是教師便將這種“壓力”轉嫁到學生頭上,以“分”取人。學校領導承認在評價教師教學工作時主要是以教師的綜合表現來評價的,教育主管部門(包括學校領導)在評價教師教學工作時也確實是以教師的綜合表現爲依據的,這種綜合表現被分成四個方面,即:德、能、勤、績。這四個方面被具體細化爲二級指標並賦以一定的分值或等級,實際操作中“德、能、勤”三個方面是很難以量化的(除教科研方面可規定一學年發表或交流論文的級別或範圍可以量化),因而往往以“好、中、合格”等加以描述。歸根到底只有“績”才能最終區分教師教學的優劣,而區分教師“績”的優劣又取決於學生的學科考試成績。
        對學生英語學習的評價的主要目的落實在對學生的選拔鑑別上。這就形成事實上的評價理念上的問題:評價重在鑑別和選擇“適合於英語教育的”學生,而忽視促進學生的發展,缺乏對學生進行激勵和教育。
        (二) 對學生英語學習評價策略上的問題
        評價策略是在一定的評價理念指導下,根據具體條件而規定的評價的內容和形式等。在高中英語教育評價中,學生的學習狀況及其英語能力的發展是英語教育評價的第一任務。對高中英語學生學習的評價,既要關注學生對英語知識和英語運用技能的掌握,又要重視學生綜合運用語言的能力的發展。與此同時,還要注意對學生的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形成和發展的關注;既要對學生的學習結果關注,更要對他們在學習過程中的變化和發展給予很大的關注。
        學生評價作爲促進學生髮展的工具,要貫穿學生學習活動的全過程。根據評價學的觀點(陳玉琨,1998),科學的評定學生的學習進展與行爲變化要經過以下六個步驟:
        1.確定教學方案的目標,並預測各種可能的非預測的副效應;
        2.把教學目標轉化爲作業目標,預測各種副效應可能的行爲表現;
        3.設計獲得學生反映的途徑;
        4.決定評價方式與獲取代表性樣本的方法;
        5.取得記錄;
        6.進行結果分析。
        高中生英語學習的評價包括對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定,如:學生在英語課堂上的表現情況、完成作業情況、課外活動的表現、考試成績、應用英語解決問題能力的情況等;對學生英語學習意識的評價,如:英語學習的目的和動機、對英語學習的興趣等。在動態評價中,對英語教師的評價十分重要。評價包括:英語教師的教學能力,教師的備課與教案、對作業的批改與輔導等。如果我們將評價的理念不是定位於學生個體之間差異的鑑別,而是定位於評價是爲了促進學生的發展,激勵教育學生上的話,那麼對學生英語學習的評價策略應該是:“堅持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並重的原則,既關注結果,又關注過程。”但就目前評價的現狀看:總的來說重終結性評價,輕形成性評價。
        學校領導在對教師教學工作評價時是或基本是重結果的,這種重結果的評價策略同樣會被教師遷移到對學生英語學習的評價上。教師工作的中心是教學,教學成績優劣的硬指標是學生的考試成績,而這種考試成績既不是診斷性評價也不是形成性評價得出的結果,而是終結性評價的結果,因此終結性評價最爲英語教師所重視。此外,因爲受“重結果、輕過程”思想的左右,對學生英語學習的評價重在課堂限時檢測而忽視對學生參與課外英語活動的程度和表現等的評價;重在筆試而忽視口試(甚至不進行口試),進而教師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用考試成績(分數)在班級(或年級)的排名來理解、解釋學生的英語學習的成敗。重在筆試的方法最終導致了對學生英語學習的評價缺少全面多元的測量,換句話說,學生的興趣、態度、習慣、個性特徵僵硬的分數加以掩蓋而得不到應有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