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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探當前基層人民銀行事後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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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探當前基層人民銀行事後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摘要:人民銀行的事後監督制度,在提高會計覈算質量、加強內部控制、保護資金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由於事後監督體系建設較晚,執行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事後監督工作的開展。文章對此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基層人民銀行;事後監督;操作規程

  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自2004年以來相繼成立了事後監督中心,負責對會計營業、國庫、貨幣金銀等部門的會計覈算業務進行集中事後監督,逐步實現了對會計覈算業務“適時、全面連續、獨立”的監督,在提高會計覈算質量、加強內部控制、保護資金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由於事後監督體系建設起步較晚,其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事後監督工作的開展,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一、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體制不順,影響事後監督工作開展
  《中國人民銀行事後監督中心工作規程》明確規定:“事後監督中心直接對主管行長負責,不實行垂直管理”、“事後監督中心接受上級行會計、支付結算、國庫、貨幣金銀部門的業務指導”。由於事後監督中心不實行垂直領導,又未明確規定上級行各業務主管部門對事後監督中心的指導形式、渠道和方法等,形成誰都可以管、但誰都沒有真正管的“多頭管理”狀況,致使事後監督中心碰到問題需要尋求幫助解決時,不知請示哪個部門好,影響了事後監督工作的開展。雖然總行爲利於部門間的協調,於2005年10月下發的《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改進和加強事後監督工作的意見》中又明確規定:“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會計財務處牽頭相關業務處室對轄內地市中心支行事後監督中心進行業務指導”,但由於各省會城市中心支行會計財務部門工作十分繁忙,未能很有效地牽頭各有關部門開展對轄區事後監督中心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致使事後監督業務開展與培訓脫節,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事後監督工作的開展。
  (二)制度建設滯後,標準不統一,加大了制度執行的難度
  2004年,總行相繼頒佈了《中國人民銀行會計事後監督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事後監督中心工作規程》(下稱《工作規程》)、《中國人民銀行國庫會計事後監督管理辦法》等這三項制度,在制度中只對大的問題做了相應的規定,至於業務監督的具體操作流程與方式、監督的重點、風險點等則沒有進一步明確,各中心支行事後監督中心以上述檔案爲依據,摸着石頭過河,跌跌碰碰、做法各異地運作了一年多。2005年10月,總行根據各地事後監督中心一年多的運作情況,頒發了《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改進和加強事後監督工作的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對事後監督部門存在的問題及今後的工作方向提出了指導性意見。但這些檔案的規定也還不夠具體、細緻,實施起來缺乏統一、規範的標準,現在各行的事後監督中心根據總行有關檔案制定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亦是各行其是、不夠規範,導致在實際操作中制度執行起來存在一定的難度,事後監督部門在與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協調中處於比較被動的地位,監督質量難以保證,監督效果難以提高。
  (三)監督職能定位不明,監督工作量大,難於發揮事後監督防範資金風險的作用
  事後監督的職能重點應是堵塞漏洞、防範風險。但具體的監督方法又要求每日對日常會計覈算業務進行復審和檢驗,事後監督中心人員實際上就變成了日常會計覈算業務的“複覈員”和“事後處理中心”。因此,事後監督中心靠現有的監督力量和監督方法,很難保證有精力、有時間去進行防範風險的重點監督。
  (四)監督人員配備不足,業務素質不高,培訓跟不上,制約了監督業務的開展
  首先,總行《事後監督中心工作規程》中明確規定:事後監督人員應從事相關會計覈算工作3年以上,具備會計從業務資格。但地市中心支行事後監督中心大多隻有3~7名監督人員,所配備的人員中大多數都年齡偏大,甚至個別人員既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也未從事過相關會計覈算工作,而既精通央行會計覈算業務又熟悉國庫會計覈算業務的“雙料”人才安排到事後監督中心工作的很少。其次,隨着事後監督中心的業務監督範圍不斷擴大,已由原來對會計營業、國庫部門的會計覈算業務進行監督擴大爲對會計營業、國庫、貨幣金銀、外管等部門的會計覈算業務進行集中監督,工作量比原來增加了,致使監督人員嚴重不足。再次,《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和加強事後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事後監督中心的日常業務培訓由會計部門負責,支付結算、國庫、貨幣金銀和外匯等業務部門在開展新業務時,應將事後監督中心人員納入培訓範圍。但在實際工作中,相關業務部門開展新業務很少將事後監督人員納入培訓範圍,對事後監督的業務培訓往往只是有關檔案的轉達。目前各地市中支事後監督中心的業務培訓基本上是自行開展,培訓缺乏系統性、全面性,也就是根據業務需要,組織學習相關制度、操作規程和業務檔案等,這種邊做邊學、邊學邊做、摸着石頭過河的業務培訓和監督方式,勢必造成監督人員業務素質量難於全面提高,制約了事後監督工作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