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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理教學中音樂論述與音樂實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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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理是音樂的基礎,也是音樂學習的入門課程。學習樂理的目的,不僅僅是掌握音樂的基本知識,更重要的,是樂理中包含了大量中外關於音樂基礎知識的理論論述,這些論述從不同角度運用不同方法對音樂的內涵進行了詮釋,是引領音樂從“唱歌”向“藝術”過渡的重要媒介。因此,在師範高專音樂專業樂理教學中,教師需要將音樂論述與音樂實踐有機的結合起來,引導學生在學習樂理知識的同時也體驗相關理論的形成及其在音樂實踐中的應用,從而鞏固學生的樂理基礎,提升學生對音樂內在的客觀認識。本文基於師範高專樂理教學對音樂論述的滲透及其與音樂實踐的結合進行了探討,旨在爲廣大教師提供建議和參考。

樂理教學中音樂論述與音樂實踐論文

一、樂理教學的主要內容

樂理是師範高專音樂教學的基礎課程,它所涉及的知識雖然比較簡單,但卻是音樂學習的奠基,知識體系也比較龐大。概括來說,樂理教學以音樂的物質材料——聲音爲基點,其理論框架包含了四大支柱,這四大支柱是爲樂理教學的重點內容。第一,聲音。聲音是樂理教學的切入點,音樂能夠成爲一種藝術,完全依賴發聲和聽覺,因此,聲音是爲音樂體系的主體支柱,一切音樂理論和藝術研究都是圍繞聲音開展的。聲音具有高低、長短、強弱和音色四大物理屬性,對這些屬性進行深入研究,瞭解從聲音到音樂的變化規律,是樂理教學的重點內容。第二,高音。樂理教學的主要內容是突出音樂表現的基本方法,因此,無論是聲樂還是器樂,音調的變化都是音樂理論的重要構成部分。在器樂中,高音不同於聲樂的音調,它代表了樂理的各種形式,主要包括:①音級、樂音體系和唱名,體現的是音高的表示方式;②音程,體現的是兩音音高之間的關係;③和絃,體現的是高音與高音的疊加;④調式,體現的是有規律的高音排列;⑤音律,體現的是音高的客觀標準及其產生過程。第三,音量。在音樂理論中,音調包含了三個不同的主觀屬性,即音量、音調和音色,其中,音調又是區分音量的重要標杆。器樂或聲樂在不同音調上強弱程度的表現,給人們帶來一種主觀感受,而這種感受即是音量的變化。在表現音量時,強拍和弱拍循環重複所形成的時間週期,是爲節拍,節拍是樂理的基礎,因此,音量也是樂理教學的.重要內容。第四,音長。音長是聲波的延續,也是表現節奏的重要媒介。節拍和節奏密不可分,其中,節奏主要由音長來表現,而音長是將不同長短的音組合起來,表現音樂的外在框架;節拍則以節奏爲基礎,既有實質性的音色和音量表現,又有主觀性的個人感受。因此,音長是表現節拍和節奏的重要部分,也是樂理教學的基本內容。

二、音樂論述在樂理教學中的滲透

在師範高專樂理教學中,音樂論述發揮着承前啓後的重要作用,其中,“承前”是借鑑中外著名樂理文獻爲教學所用,讓學生透過學習掌握音樂理論的來龍去脈;“啓後”是引導學生在總結前人經驗中創新,既傳承樂理文化,又發揚樂理精髓。音樂論述是音樂的理論性描述,古今中外音樂名家所提出的樂理觀點,是基於音樂理論相對統一的大背景之下對音樂藝術外在表現的論述。這就說明,音樂論述在樂理教學中的滲透應立足於樂理學習與視唱練耳訓練的結合,重點引導學生透過分析、研究和總結音樂論述,培養學生對音樂內在屬性的理解能力,提升學生器樂或聲樂的外在表現力。對於音樂論述的滲透方法,教師可採用音樂論述與樂理教學結合的方法,將教學內容與音樂論述進行對比,透過音樂論述反映教學內容。例如,將維瓦爾第的《四季》分解爲幾個小段,對應樂理教學不同的環節,在實踐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第一,學習聲音的四個物理屬性,以《四季》爲“樣板”向學生展示。《四季》共分爲四個主體部分,分別爲:《春》E大調、《夏》g小調、《秋》F大調、《冬》f小調。其中,《春》的曲調經歷了三次變化,呈快板→廣板→快板順序排列,《夏》部分則由不太快的快板轉急板,《秋》由快板轉柔和板,再轉快板,《冬》由不太快的快板轉廣板,再轉快板結束。第二,樂音體系教學,融合《四季》的曲式結構。《四季》每一樂章都是從開始處呈示音樂的主題,同時將主題貫穿樂章,偶爾有簡單的重現。在結尾設計上,採用一組樂器或獨奏樂器再現主題,從而形成與副部鮮明對比的一個插部,在樂章中間部分的主題呈現,則採用獨奏樂器進行簡短的再現。這種結構形式在《四季》的整個樂章中都有所體現。第三,學習音調,以《四季》的調性佈局爲例進行展示。從調性佈局上看,《四季》的開頭部分匯入音樂結構的主調,既爲了概況樂章內容,又是爲了鞏固轉調之後的調性。在每一節樂章的中間部分,至少有一些旋律會短暫停留在新的調性上(屬關係調),而其他部分則建立在近關係調上,在插段部分運用新的調性。從整體來看,《四季》已經初步具備了維也納古典樂派調性功能的雛形,如第一樂章(春)的調性關係佈局爲:E大調—B大調—c小調—E大調。第四,學習音長、音色、節拍、節奏等基礎理論,以《四季》爲例啓發學生的思維。準確的說,維瓦爾第對“Ritornello”的運用極爲熟練,在每一樂章中,都會將小的音羣應用在Ritornello開始的主題部分,長度上一般爲2小節或4小節。在《四季》的各個樂章中,這些音羣既能夠單獨應用在後面的音樂中,同時也能夠與新的元素相融合併再次應用於Ritornello。雙主題表現形式是維瓦爾第在《四季》樂章中的一大創新,他將《四季》樂隊的獨奏和全奏反覆交替演奏樂章中的某一主題,或利用獨奏插部部分演奏相同的主題,從而形成全新的主題結構,從而使樂章更緊湊、連貫,富有生機。

三、音樂論述與音樂實踐的結合

嚴格來說,音樂論述也是樂理教學的一部分,我國著名教育家葉瀾教授曾指出,教學,就其本質來說就是交往的過程、互動的活動,而課堂教學中的有效互動,簡言之,就是師生之間“有科學並意義的交流與互動”。那麼,在師生互動的過程中,音樂論述是爲其間的媒介,聯繫了整個互動的過程。互動,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互動,在師範高專樂理教學中,互動也是音樂論述與音樂實踐的互動,是音樂理論與音樂實踐的結合。在實踐中,這種結合主要體現在兩個層面。第一,多元互動,強化音樂基本功訓練。學習音樂非常考驗學生的演唱技巧和基本功,如關於二聲部旋律、音色、音區的教學,在實踐中,很多學生對於主旋律的聲部一般學生很快就可以聽出來,稍加練習即會唱。但二聲部促使另一個旋律突然加入進來,很容易對學生造成聽覺上的混亂,影響學生的學習,同時二聲部旋律音高相對來說要低一些,對於初次接觸二聲部的學生來說,聲音分辨上會有一定困難。對此,教師需要參考音樂論述,教會學生“聽”的方法,如在教“草原之歌”時,透過歌曲的反覆播放,讓學生用耳朵去尋找“象老牛沉悶叫聲”的一種低層聲音,讓學生學會應如何去聽二聲部。第二,引導學生從難到易練習。學生們在音樂學習中,總有先入爲主的習慣,先聽到、唱到、學到的旋律印象會更加深刻,因此,可以適當調整練習順序,將較爲難學的二聲部放在練習的第一步,讓學生做發聲練習或者是模唱,學生掌握熟練後再進行一聲部的練習,讓學生形成“合唱練習越來越容易”的印象,使學習效果更加明顯。如此,則使音樂實踐與音樂論述有機的結合起來,不僅鞏固了學生的基本功,更提升了學生演繹音樂時的表現力。結語總之,在師範高專樂理教學中,音樂論述既是一個載體,又是一劑“靈藥”,消除學生學習上的躁動,集中學生的注意力,讓學生懷着興趣與期待去學,提升學生的學習效率。只有科學組織,精心設計,強化音樂論述及其它教學資源的運用,才能切實打造高效教學模式,提升音樂教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