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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臺縣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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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邢臺縣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作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邢臺縣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一、邢臺縣農村宅基地改革堅持的七項原則:堅持農村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保障農民權益,堅持統籌兼顧,堅持循序漸進、試點先行,堅持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

深化農村改革要聚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農業經營制度、農業支援保護制度、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和農村社會治理制度等5大領域。

二、完善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土地徵收範圍,探索制定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範圍,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政策解讀:國家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爲名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建設等。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徵收後建成樓房,一平米就要賣5000元!

三、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範圍途徑。

政策解讀: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併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類似於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並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四、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戶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戶多宅或宅基地閒置,國家可能採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徵稅!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徵稅!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透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一戶一宅。而對於那些在城鎮落戶的農民,他們村裏的宅基地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已經出臺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相關新聞:邢臺農村房屋無此三證,拆遷可能將無法獲得補償

農房的三個手續

所謂農房一般需要有三個手續

一是本次農村土地確權後新發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

二是當地政府規劃建設部門發的規劃許可、用地許可、施工許可(由於是各省獨自細化,因此不同地方各有區別)。

三是部分試點地區農房確權發的房產證(目前合併爲不動產統一登記證)

相關法規這樣規定

我國《城鄉規劃法》第41條第2款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違章建築認定依據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房屋所有權登記工作中對違章建築處理的原則意見》規定:“一、關於時間界限。考慮到《城市規劃條例》是國務院一九八四年新頒發的,各地制定審批城市規劃也有先有後,各市、縣可根據實際情況合情合理地確定處理違章建築的時間界限。各地在處理違章建築時,對時限以前的可適當放寬,時限以後的應從嚴處理。”因此,1984年是個重要的時間界限。

被認定違章建築怎麼辦

證件不全和手續不完整,不一定就是違法建築。

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補辦手續:

(1)1984 年1 月5 日至1990 年4 月1 日期間建成,取得建築工程許可證並按照許可內容明確的層次、面積及房屋用途進行建設或已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但因歷史原因審批手續不完整而未登記的房屋;

(2)1990 年4 月1 日後建成,因歷史原因審批手續不完整而未登記的建築,①未經相關部門驗收的房屋;②按照灰頂繳納城市基礎設備配套費的房屋;③已領取土地使用權且經相關部門罰款處罰的房屋)

(3)經縣政府批准,因歷史原因遺留的可視爲合法建築的其他類型未登記房屋

無證農房的補償規定

倘若實在不能補辦,大部分也是有相應賠償的。

具體規則如下:

1、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得知拆遷搶建的,一定是違法建築,建築拆遷不予補償,但建築下面的土地還是要補償的。

2、被認定爲違法建築的,但有歷史和現實的原因,要給予當事人適當的補償

國家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1、戶口遷出的農戶,其宅基地將被集體收回

現如今,農民的經濟條件好了,一部分農民到城裏買房住了,戶口也遷到了城裏。然而,殊不知,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能是集體的成員,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是不可以享有集體的宅基地的。換句話說,只要是集體經濟的成員,在享有宅基地的情況下是可以到城市居住的,但是如果不是這個村集體的人,就不能享受村集體的任何權益,包括宅基地。所以,一旦戶口遷出,隨着而來,宅基地也將會被集體收回。

2、閒置兩年及以上的宅基地也將被收回

據小編了解,導致宅基地閒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房屋倒塌、搬遷等等。如果房屋倒塌,需要儘快對房屋進行修繕或者重建,當然了,在翻修或者重建之前需要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如果閒置超過兩年,很有可能將會被集體收回,用以發放給其他更有需要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3、依法徵地,宅基地將會被收回

目前,農村城鎮化的發展步伐是挺快的,不少地區的農戶都面臨着拆遷的情況。不過,咱農民遇到拆遷也不要擔心,因爲拆遷是需要經過你本人同意的。拆遷之後,農戶獲得一定的經濟賠償,有宅基地需求的可以再次向集體提出宅基地申請。

全國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一、宅基地審批越來越困難

目前,大部分農村地區預留的機動地面積都很少了,隨着國家對土地的嚴格管控,從今年起,再想向集體申請宅基地並獲得審批將會越來越困難。

二、宅基地確權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土地確權是爲了三權分置,明確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且,宅基地確權後還會爲村民頒發土地確權證書,讓農民享受到相應的權利。

三、提升自願退出宅基地的補償金額

現如今,很多人進城買房落戶之後仍不願退出宅基地,主要還是因爲宅基地的補償金額少。然而,隨着宅基地制度試點地區改革後,國家或將提升自願退出宅基地的補償金額,以便村集體合理利用土地資源。

四、農村宅基地將可能入市

近些年,爲了加快推進農村的城鎮化建設,大量農村土地被依法徵收,其中不乏大片的宅基地。然而,宅基地被依法徵收後,農民獲得的補償卻比較少。所以,爲了解決此類問題,我國農村的集體經營性建設(其中一部分就是宅基地性質)用地將很可能入市。

12月中旬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明年經濟工作的任務,“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可見,推動全國農村土地入市或箭在弦上。目前,國土資源部已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初稿。

五、多餘宅基地將被收回或有償使用

目前的農村還存在一戶多宅的現象,隨着土地制度的改革,多餘的宅基地將會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用以發放給其他更有需要的村民,或者收費使用,具體的收費標準還不得知。

六、進一步推進宅基地抵押貸款

在部分試點地區,有資金需求的農民可以把自己的宅基地當作抵押物,向信用社或者銀行申請貸款。2017年底,當試點地區的土改工作完成後,很大程度上宅基地抵押貸款的措施將會被應用到全國更多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