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爲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爲設定的一些制約。爲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爲加強行業廉政建設,規範行政執法人員行爲,根據《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執法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1、依法給予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2、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3、在邊遠、交通不便的地區,經當事人提出,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三、行政執法人員施行現場處罰,必須出據省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
四、執法人員按照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當場收繳後,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應當在2日內將罰款繳納指定的銀行。
五、除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外,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由當事人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銀行交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