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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建立幹部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制度作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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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廉政教育,前移監督關口,積極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黨風廉政建設的新途徑,現就建立和實施我校幹部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制度作出如下決定:

爲建立幹部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制度作出的決定

一、目的意義

幹部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制度,是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作風,從政治上關心愛護幹部的一種思想教

育方法。其目的是幫助各級領導幹部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經受住執政、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經濟的三大考驗,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僕。

二、廉政談話

1、談話對象:新提拔聘任的,或幹部交流聘任新崗的副科級以上幹部。

2、談話內容:

(1)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主要內容是黨紀政紀條規。要求新任領導幹部加強黨性修養,帶頭模範遵紀守法,以身作則,廉潔自律,嚴格按照《廉政準則》規範自己的行爲,管好自己,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言行一致,自覺地接受組織和羣衆的監督;不僅要對本部門分管的各項業務工作負責,還要認真落實省、市和學校黨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2)發放“領導幹部廉政手冊”。

(3)轉達幹部、羣衆的希望和意見。

三、誡勉談話

1、談話對象:有輕微違紀行爲,尚不夠立案查處的,或羣衆有較多反映,但尚未發現有明顯違紀行爲的付科級以上幹部。

2、談話內容:

(1)根據羣衆的反映,或已經存在的違紀行爲,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要求,提醒其正視自己的問題,限期予以改正,以防微杜漸。

(2)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就羣衆反映或舉報的問題作出口頭或書面說明,使其警覺,以期提高認識,加強自律。

四、組織實施

1、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中層黨政正職的廉政談話或誡勉談話由分管組織工作的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或分管校領導組織進行;中層副職由組織部長、紀檢監察室主任或該部門正職組織進行。遇有特殊情況可委託有關領導談話。

2、廉政談話在幹部聘任一個月內進行,誡勉談話則視需要進行。具體談話時間、地點及內容應提前通知被談話人。

3、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記錄應存入幹部個人廉政檔案。

4、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的具體事項由黨委組織部、紀檢監察室聯合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