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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市供銷社回訪談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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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訪談話對象:市聯社新任科級領導幹部和市直屬公司正副經理、直管基層社理監會正副主任,在新任職的第一年,接受組織上兩次回訪談話。

貴港市供銷社回訪談話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第一次回訪談話。在任期滿半年時進行第一次回訪談話。一是座談了解新任職幹部適應工作的情況。由監察室牽頭,組成考察組,採取個別座談的方式對新任幹部進行考察。主要了解幹部適應新的領導崗位和新的工作環境情況,與班子其他成員團結配合情況,調動幹部職工積極性情況,廉潔自律情況等。參加座談的範圍是:回訪談話對象所在單位副科級以上幹部、本單位的行政人員。二是形成考察材料。根據座談了解和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在肯定工作成績的.同時,找出幹部存在的缺點和不足,形成書面材料。三是向市聯社黨組彙報。形成有針對性的書面反饋意見,結合實際,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四是反饋意見。由原考察組採取單獨面談的形式,將形成的反饋意見及時反饋給回訪談話對象,對幹部的缺點和不足,採取既嚴肅又寬容的態度,方法上更多采取先揚後抑的做法,以客觀分析和積極引導爲主,堅持耐心與誠心、鼓勵與幫助並舉,使被談話對象從思想深處認識自身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明確下步努力方向。五是限期整改。被談話對象根據反饋的問題,制定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並將整改措施報交局監察室存檔

(二)第二次回訪談話。需進行回訪談話的幹部在新任職滿一年時,接受第二次回訪談話。屬新任職試用期一年的幹部,第二次回訪談話與試用期滿考覈一併進行。按照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個別座談等程序,對幹部在任職一年間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瞭解,重點考察上次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履行崗位職責、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和廉潔自律的情況。對適應工作比較快,工作業績比較突出的,及時給予表揚;對出現的苗頭性問題,或有惰性思想、進取心不足的,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談話或誡勉,指問題糾偏差;對暴露問題或不適宜擔任領導工作的,建議市聯社黨組及時按有關程序進行調整。

三、建立回訪檔案。根據回訪談話情況,填寫《新任科級領導(企業領導)幹部回訪談話記錄表》,建立新任科級領導(企業領導)幹部回訪談話檔案,內容包括談話時間、人員,新任職領導幹部半年、一年工作實績、主要表現和特點、主要缺點和不足、下步建議等,由談話人和被談話人簽字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