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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中國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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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中國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
[論文關鍵詞]高等職業藝術設計 藝術理論 設計思維 應用能力 
  [論文摘要]中國的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缺乏科學的體系難以適應時代的發展,其原因在於沒有處理好藝術理論與藝術設計思維、設計表現與技能應用的關係。
   
  高新技術生產部門和設計諮詢服務行業相當多的職業崗位,對藝術設計從業者的文化素質和技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爲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 
   
  一、我國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存在的問題 
   
  藝術設計教育可以追溯至1919年成立於德國的包豪斯學校,而我國的藝術設計教育起步較晚,直至1998年,教育部才正式定名爲藝術設計專業學科,而且僅僅在藝術院校和傳統大學得以變革發展,至於在高等職業技術院校中的藝術設計教育則更短暫。在這樣特定的時代背景下,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缺乏科學的體系,難以適應時代的發展,畢業生難以適應社會及企業的需求。 
  藝術設計是一門實用性學科,藝術設計教育培養的學生應該具有很強的實際應用能力,而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是由社會、企業、客戶來評定的。中國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的新走向,歸根結底就是要解決好就業上崗的問題。藝術設計類專業,需要遵循市場規律、跟蹤市場動態把藝術設計專業辦好、辦活。 
  傳統的藝術設計教育模式忽視學生平時的實踐經驗,把學生關在課堂訓練,直到畢業在即,才讓學生走到社會進行短期的實習。此時,發現學生已經不適應社會和企業的現狀需求了,原因是長期處在封閉的訓練中,不瞭解社會、企業的發展狀況,不能及時根據需要調整自己的知識結構。而國外就非常注重解決這方面的問題,特別是德國的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更有獨到的一面,把校企合作擺在首位,合作方式主要有專題講座課的教學形式和企業實習。由此鍛鍊學生的合作能力、分析解決能力、交際能力及表達能力,同時使學生能及時掌握社會、企業所需的'設計潮流動態。而且,在注重實踐經驗和實際應用技能的同時也不忽略藝術知識的掌握,因爲藝術設計首先要以藝術思維爲支配再借助實際的技術經驗得以表達和展現。較好地掌握了藝術理論與技能經驗兩者的平衡,避免產生片面和極端的現象。 
  目前,我國的一些職業藝術設計教育中存在着施教和受教雙方自覺或不自覺地將藝術設計教育做簡單化理解,即片面地將藝術設計教育視爲傳授某種操作技能的教育情形。如在教育實踐中誤將學校的非藝術性教育視爲專業或準專業訓練;又將專業教育等同於藝術技能技巧訓練,教會學生“手藝”和“技法”。片面注重藝術設計教育的操作技能訓練,可以培養出有熟練技巧、具備使用藝術來謀生的匠人,卻不能培養出有創新思維、具備較高審美能力和藝術修養,能夠創造出傳達人類審美理想、站在時代審美意識前列的藝術設計者。 二、加強藝術理論研究與設計思維訓練 
   
  藝術理論的研究需要教師的傳授和指導,設計思維的訓練與教師的引導和訓練方法息息相關。因此,提高設計專業師資水平,樹立藝術設計類專業人才的新觀念,教師是關鍵。 
  教師要樹立四個觀念:(1)大人才觀。高等職業藝術設計專業的教師要樹立正確的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觀,要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與所任課程有關的實踐經驗;(2)動態人才觀。機制上的動態,指在保持師資隊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根據發展的需要,鼓勵教師攻讀更高的學歷,加強學術交流;資格上的動態,指根據教學考覈及教學成果來評價;(3)可塑人才觀。把每位教師都看成可塑人才,爲他們提供深造、發展、提高的均等機會;(4)互動人才觀。努力協調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藝術設計人才之間的關係,使大家互相理解,相互支援。此外,還要處理好四者之間的關係,對藝術設計專業人才既注重引進,同時也注重已有人才的穩定,在政策上統籌協調,做到人盡其才。 
   
  三、積累實踐經驗以增強創新意識 
   
  要訓練應用能力、積累實踐經驗就必須要深入社會,深入企業,深入到具體設計案例的操作,走校企合作的道路。我國的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剛剛起步,應參考國外的教育體系,根據實際情況,探索適合自己發展的教育體系,因此,國內的高等職業藝術設計教育走與企業合作的道路應按以下步驟進行:(1)學校應與企業建立長期合作伙伴,或者學校成立附屬的設計企業,把企業作爲第二個學習場所。學生入學時,首先到企業去了解環境,瞭解企業現在及將來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幫助學生在早期確定自己的學習目標。(2)學生開始學習專業課以後,應該經常參與企業提出個案的設計與點評。以鍛鍊學生的表達能力,保持學生與社會、企業的接觸,得到合理的資訊,確定學習方向。(3)學生畢業時,校企雙方應該要求學生以一個準設計師的身份參與企業的設計開發工作,鍛鍊學生的獨立工作能力和社會協作能力。 
   
  參考文獻: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職高專教育改革與建設》,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2.凌繼堯、徐恆醇:《藝術設計學》,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賀質樸、姜敏:《藝術教育學》,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