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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五代趙廷隱墓伎樂俑的藝術造型特徵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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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淺析五代趙廷隱墓伎樂俑的藝術造型特徵論文

趙廷隱墓是2010年於成都龍泉驛區十陵鎮青龍村出土的五代時期大型磚室墓,在上百件精美的出土隨葬品中,有20餘件伎樂陶俑尤爲令人矚目。這批陶俑表面全綵繪製,姿態各異,在後室一字排開。陶俑之間分工明確,形成一支完整的彩繪陶俑樂隊。由於墓主人趙廷隱身份顯赫,爲後蜀太尉位列三公,地位極高,因此作爲其墓陪葬品,這批伎樂俑理應出自能工巧匠之手,反映五代時期四川地區陶俑製造的技術水準。所以,該墓伎樂俑爲今人瞭解彼時彼地陶俑造型技藝提供了絕好機會。本文從美術技法層面對趙廷隱墓伎樂俑(以下簡稱“趙墓樂俑”)進行造型特徵分析,以求獲得對五代時期四川地區陶俑塑造技藝的深入認識。

陶俑妝容和服飾樣式的演變與本文範疇不同,不予論述。

二、趙廷隱墓伎樂俑的造型特徵

趙墓樂俑各執樂器,或吹拉彈唱,或談笑起舞,形態各異。對照大量此前歷史時期出土的伎樂陶俑,趙墓樂俑在輪廓形象和姿態塑造方面有着顯著的不同。然而,趙墓樂俑很好的繼承了隋唐盛世以來造型藝術對人體結構和姿態的認識成果,其表現客觀生動,其塑造嫺熟細膩,人物舉手投足之間,昔日輝煌的藝術神韻隱約可見。要了解趙墓樂俑這種特性和共性並存的藝術特點,最直接的方法是從最基本、最普遍的造型因素中尋找線索,即比例、結構姿態和細節刻畫。無論何種技法,或是何種風格,造型始終會圍繞這幾個因素進行。因此,這些因素是認識趙墓樂俑藝術特點最客觀的途徑。

(一)比例

比例是人物輪廓形象的最基本因素,是建立視覺印象首要特徵。藝術造型中講究的比例實際上不是某個絕對值,而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要判斷一個人的高矮特徵,大多數情況下是依據此人身體各部分之間的相對長短來進行。由於人體結構不外乎體腔和肢體,基本結構都相同,所以不同人物之間這個比值的橫向差異就是高矮差別的本質。在今天的藝術造型中,頭身比例是普遍的比值形式,即人物的整體身高和其頭部長度之比。習慣上,一般用“多少頭身”來形容人物的身高特徵,例如正常成年人的普遍身高就被描述爲“七頭身”左右。頭身比之所以重要,就是因爲頭身比的設定關係到其他造型要素的處理和取捨,如解剖結構的變化和誇張、動作姿態的設計等。因此人物頭身比的不同,往往反映出其藝術造型傾向的差異。在不同頭身比下對解剖結構和動作的處理差異,很多時候可以被理解爲造型“風格”的不同(頭身比的差異可以被用於描述同一造型風格下不同個體之間的身高差異,特別是不同年齡個體之間,同時頭身比差異也可以反映出不同的造型風格)。

由於其客觀性和便捷性,頭身比非常適合作爲一個基本要素被運用在不同時代造像藝術作品的審美對比中(頭身比更適用於站姿或直立姿態的藝術造像案例,而在坐、臥、跪姿態條件下,頭身比可能不便作爲主要因素進行觀察,即便如此,對這些非直立姿態中的很多案例而言頭身比仍具備一定的適用價值。對於本文所探討的陶俑對象來說,頭身比是非常適於觀察分析的造型因素)。對趙墓樂俑而言,個體之間的頭身比差異可以幫助今人瞭解其人物塑造是否嚴謹細膩,趙墓樂俑頭身比與其他陶俑造像之間的差別則能清晰說明各自在造型上的側重和取捨。透過分析趙墓樂俑的頭身比,可以獲得對趙墓樂俑藝術風格的直觀認識。

1.趙墓樂俑的頭身比計算標準

頭部作爲頭身比例判定的關鍵參照物,其尺寸的判定實際上是取頭部整體的高度,這就需要排除髮型、帽飾這樣的裝飾性因素(髮型帽飾的面貌變化多樣,無法計入參照考量)。這一點對趙墓樂俑也一樣。排除發帽因素的關鍵在於人物頭顱的解剖規律。在撰寫過程中對趙墓樂俑二十四件個體進行了比對,發現趙墓樂俑頭部和真人頭顱之間未出現改變顱面整體結構的情況,也沒有發現顱面各部位相對位置、角度、轉折關係存在明顯的異化,所以這裏使用真人頭顱的解剖規律對趙墓樂俑頭部的度量起始進行判斷。

以趙墓樂俑爲例,頭部的高度理應由顱頂計算到下頦結節。但是實際情況是顱頂被頭髮遮蓋,所以無法獲得顱頂的準確位置。然而,在人頭部的構造中,前方顱面交界的區域有兩處成對凸現的轉折點稱之爲額丘,額丘到顱頂的距離基本不會有大變化,且沒有被頭髮遮擋(對趙墓樂俑而言)。所以,透過額丘這裏可以對顱頂位置進行估算。此外,在人面部的間距關係中,眼眶大約位於顱頂到下頦的二分之一處,這也是判斷頭部長度的輔助性因素。綜上,透過額丘和眼眶所在位置可以排除趙墓樂俑的發帽等裝飾性因素,對其頭長進行判斷。

2.趙墓樂俑個體間的頭身比差異

基於前一小節,在撰寫中對趙墓樂俑二十四件個體進行了頭身比判斷,得到趙墓樂俑的頭身比普遍爲5頭身左右(出於篇幅考慮,文中表格僅列出趙墓樂俑中最具代表性的幾件陶俑。其他陶俑的頭部造型特徵、頭身比和這些案例基本一致,所以不予列出)。

趙墓樂俑個體頭身比差距很小,證明其塑造過程中遵循了嚴格的比例規範。同時,小範圍的頭身比差異,反映出陶俑人物之間身高差別,結合人物頭與肩寬、肩與腰之間的橫向比例關係,可以發現趙墓樂俑的人物塑造充分考慮了個體特徵,或纖弱清瘦,或緊湊結實,這從側面說明每件樂俑的塑造過程都是獨立的藝術創作,這些藝術作品體現出作者嫺熟的造型經驗和精工細作的藝術追求。

3.趙墓樂俑和此前歷史時期其他陶俑的頭身比差異

通常真人的頭身比例在7~8左右(成年人)。作爲人俑造像來說,秦皇陵兵馬俑的頭身比例爲7;洛陽市孟津縣西漢彩繪女侍立俑和唐代壁畫墓出土人俑均在6以上;唐天王踏鬼立像(美國弗吉尼亞美術博物館藏)頭身比例爲6;南京祖堂山南唐男舞俑爲4;與趙廷隱墓同時期的四川萬縣唐墓,其人俑形象從3.5~5不等。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極有可能與陶俑用途有關。陶俑作爲陪葬品需要考慮體積大小和空間佔位,所以以小尺寸居多。尺寸小意味着用於表現細節的空間少。如果以頭部作爲重點表現內容,適當增加頭部佔全身的比例可以增加頭部細節的刻畫空間,強化造型特徵使其更鮮明生動(祖堂山南唐男舞俑);而減小頭部比值可以更接近真人,身體區域的增加更便於表現細膩寫實的服飾和動作,強化現實感(秦皇陵兵馬俑)。在這個比值上的側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陶俑對人物表現重點的選擇。相較之下,趙墓樂俑的平均身高達到60釐米左右,本已提供了不小的塑造刻畫面積。在60釐米身高的條件下沒有采用真人的7頭身,而是採用略顯矮小的5頭身設計,唯一合理的解釋是趙墓樂俑的製作者對人物面部的表現非常重視,既要爲身體姿態和服飾的塑造留下儘可能充裕的表現空間,又要極盡所能保證頭部面部細節能夠得到充分刻畫,其造型側重由此可見。

透過分析趙墓樂俑的比例設定,今人可以清晰的看到五代後蜀時期工匠對於陶俑造型藝術經驗的運用,以及對於該批伎樂陶俑表現方向的理解和取捨。

(二)身體結構與姿態動作

人物雕塑是人物形象在三維立體空間中的再現,陶俑亦然。三維空間的基本因素是長寬高,實質上是空間的變化。因而從雕塑實現層面上講,人物表現本質上是如何用人體佔用空間的問題。人物動態的自然合理性、表現速度力量的有效性實際上都依賴於人物形象和動作如何利用空間。繪畫因爲在平面上進行,因此繪畫可以對平面因素進行改變,佔用平面的空間。例如線條和色彩。而佔用三維空間的是體積,具體來說是人體各部分體腔和肢體。體腔和肢體之間的運動關係必然要求特定的解剖結構作爲支撐,因此解剖結構上的處理最終決定了整個形象在空間中的呈現。本文認爲所謂“栩栩如生”,即是對趙墓樂俑空間佔用結果的判斷,要深入理解“栩栩如生”的本質,必須從人體結構的角度對趙墓樂俑的造型特徵進行分析。

趙墓樂俑皆爲站立姿態,並且動作富於變化。一衆樂俑手持琵琶、羌鼓、篳篥、齊鼓、排簫、笙等,彈吹擊唱各有不同。樂器的操作會改變人體的姿態,這包括肢體的擺動和重心的偏移。要生動自然的再現這些樂器的操作,趙墓樂俑就必須對肢體擺動和重心偏移進行正確的空間表現,這就要求對人物身體的塑造必須做到真實正確。

以趙墓樂俑進行的吹笛動作爲例,人要實施這個行爲,必然要求頭部前伸和擡臂。要在三維空間中表現這一動作必須要求作者對頭頸關係和肩臂關係有清晰的認識和區分。同時,這幾部分在相互銜接配合時,必須在準確的關節位置發生扭轉。對比同時期或五代前的很多陶俑,趙墓樂俑擁有清晰分明的脖子,並且直徑適中,與頭部、兩肩進行了協調,空間位置準確。趙墓樂俑的頸部爲斜向前傾的圓柱體,從軀幹伸出插入面部後方的頭顱中心點,非完全的垂直矗立,這是非常寫實的頭頸結構關係,與真人頸椎從胸腔後側向斜上方向延伸進頭顱一致。其他趙墓樂俑也同樣具備這樣的特點,這與其他側重於形式表現,對人物進行誇張變形的陶俑造型形成了明顯差別。這種頭頸關係保證了趙墓樂俑能夠完成頭部自然前伸的動作。若不具備這種結構關係,頭部只能以頸部支點爲圓心做向下旋轉運動,進行“垂頭”而非“前伸”動作。觀察趙墓樂俑的頸部起始關節(第七頸椎附近),能夠發現其雙肩輪廓高度明顯更高,這使得擡臂動作得以完美實施——如果肩關節的高度恆定不變,那麼人物在舉手的時候將如木偶般缺乏運動的趨勢與力量,顯得機械僵硬。這樣的特點也可以在趙墓樂俑身上再次看到。擡臂前傾動作中的趙墓樂俑清晰的表現出雙肩關節的上擡和肩臂肌肉的隆起(擡臂過程中斜方肌三角肌共同組成的肩臂輪廓),傳達出身體支架的負重感覺,使整個擡臂動作真實可信。

另一個例子是進行屈腿動作中的趙墓樂俑,其屈腿動作並非孤立存在,而是伴隨上半身的前傾。在腹腔以下甚至還能發現骨盆結構的存在。這樣的身體構造極大的幫助陶俑表現出上半身前傾——髖部後坐——兩腿前屈過程中的重心變化,空間上的造型變化顯著增加了人物身體的體量感。對於吹笛動作中的趙墓樂俑而言,重心的調整則發生在身體不同部分的反向平移中。趙墓樂俑在身體右傾動作中,以腰部和髖關節爲支點,其上半身與下肢向相反方向傾斜移動,最終完成對重心的再平衡。其頭部在這一過程中相對軀幹向左擺動到垂直位置,以加強配平效果。此類空間上的身體調整對錶現重心的偏移和平衡具有決定作用。

類似的姿態微調措施在趙墓樂俑身上普遍存在。這些擡臂、斜肩、側身、俯仰動作,都是基於人體各個獨立部分而進行,它們圍繞精確的關節支點,同時作用於三軸空間中,相互配合協調有序進行。這些特徵的存在說明趙墓樂俑在人體塑造上具有鮮明的寫實性傾向,只是其寫實側重於身體結構和姿態的再現,而不是個別局部肌肉的細節模擬。

趙墓樂俑在結構姿態上的另一大特徵是細膩的局部動作。展示了陶俑之間頭部動作的豐富變化:僅僅是一個偏頭動作,就同時包括了俯仰(X軸上的旋轉)、擺動(Z軸上的旋轉)和偏轉(Y軸上的旋轉)。趙墓樂俑多樣而細膩的頭部動作源於其頸部的寫實塑造。趙墓樂俑寫實的頭頸肩結構爲各種頭頸動作提供了合理可靠的支點,保證了頭部動作順暢和自然。

觀察趙墓樂俑這樣的例子還可以發現更多局部動作的處理。例如在擡臂過程中爲了實現雙臂的前後擺動,其上半身相對於軀幹下部存在明顯的扭轉。這種扭腰造成的上身扭轉不單使雙臂的前後擺動更加合理,而且還利用空間上的差異對人物運動的方向和趨勢進行了暗示。這種暗示不禁讓人想到了東漢的說書俑。在對照中,可以明顯感受到趙墓樂俑對身體結構真實性的竭力追求,以及在保證寫實前提下透過身體局部動作表現動態趨勢的努力。

由此可以看出,趙墓樂俑的造型遠非概念化組裝和木偶式拼接。趙墓樂俑“栩栩如生”的姿態反映出製作者對人體結構,尤其是體腔和肢體關節有着清晰正確的認識,對人體運動規律有着細緻的觀察和深入的理解。

(三)細節刻畫

從面容造型和服飾處理兩方面對趙墓樂俑的細節刻畫進行分析。

1.面容

趙墓樂俑的面容刻畫是其藝術表現的重點內容。爲了便於對面部進行充分塑造,趙墓樂俑甚至不惜在頭身比例上進行了調整。趙墓樂俑在面部塑造上沒有脫離寫實範圍,面部比例、五官位置也未出現明顯的異化誇張,其面部和五官細節表現出高度的模式化特徵。

本文所參照的二十四件趙墓樂俑均面容圓潤,面部細節起伏較淺,五官輪廓過渡平緩,造型細膩。所有樂俑眼睛輪廓和嘴脣造型總體特徵一致。這種面部特徵在面龐結構上明顯帶有隋唐時期造像特徵,同時在局部五官的塑造上則更爲含蓄。具體而言,趙墓樂俑的面容特徵可以概括爲:

①額頭飽滿,眉弓淺。面頰輪廓圓潤,肌肉感明顯。下巴呈弧形翹起。

②眼球弧度明顯,眼輪廓呈柳葉狀,單眼瞼,眼角較長,眼苔飽滿明顯。

③幾何化的鼻子,管型鼻樑。飽滿的鼻頭與鼻翼。由於面頰圓潤,鼻脣溝塑造明顯。

④嘴脣結構明顯。嘴角於顴大肌附近形成三面內陷的凹坑。

對比初唐河北邢窯彩繪陶男立俑、四川萬縣唐墓人俑,人物的面龐和五官細節特徵和趙墓樂俑高度相仿,特別是在面頰輪廓、眉弓、眼苔的表現上有着非常類似的處理手法。與趙墓樂俑同時同地的`成都永陵二十四伎樂雕像,雖爲石刻,但其面部處理手法更與趙墓樂俑如出一轍。仔細分析這些類似因素,其共通之處可以歸納爲:(1)面部大起伏結構過渡平緩趨於圓潤,局部細微轉折儘可能被併入額頭、顴骨、下頦三大隆起之間的銜接中(下文稱面部三大隆起特徵);(2)五官塑造公式化,且造型具有簡化後的局部體積。

透過與此前歷史時期造像特徵的比對,這裏猜測以上共通特徵的形成首先是源於對真實造型相同的簡化途徑,即大家都是根據真人面龐進行簡化,受限於相同的材料和類似的尺寸,能夠保留的主要起伏特徵自然趨於相同。用演化的觀點作比喻即是趨同進化。因此,早至漢代近到隨唐,以上面龐起伏特徵普遍存在並一直延續。其次,共通特徵的形成可以視爲造型技術手法在歷代傳承中固化爲套路使然。再次,社會文化決定藝術造型,文化環境對審美的影響會在不同歷史時期沿續,因而可以從不同時期案例上找到這些共通特徵。趙墓樂俑製作於五代後蜀,這一歷史時期緊接繁榮的隋唐時代,前朝空前強大的文化力量必然會持續影響此時的藝術審美和技法。綜合以上三者,可以理解趙墓樂俑的雍容氣質很大程度上源於高度模式化的塑造方法。

另一方面,在和其他陶俑案例的比對中,趙墓樂俑的面容造型更多一份真實自然的氣息。趙墓樂俑面龐五官的尺寸比例和空間間距側重寫實,沒有過分的誇張。“含蓄”的五官塑造正是源於這種寫實傾向使然。在細緻寫實的五官造型支撐下,趙墓樂俑具有更多表現細微動作差異的空間,其眼瞼、眼苔、嘴脣得以進行變化豐富的輪廓刻畫,在一些微笑表情中甚至還表現了牙齒與嘴脣間的空間落差,完美呈現了面容特點和表情差異,個性十足。這些藝術特徵與前文所述的共性並存,互爲補充,使趙墓樂俑具備了複合的藝術氣質。

2.服飾處理

趙墓樂俑細節上的另一個特點是對服飾的處理。得益於準確的人體結構起伏,趙墓樂俑對衣物處理真實而細膩,在表現布料質地、樣式細節方面尤爲出色。趙墓女樂俑身上普遍爲短襦長裙與褙子搭配,雙層領口從後頸貼身繞過,領口立面自然的扭轉準確表現出布料的厚薄差異與軟硬質地。位於胸側與兩臂的褶皺造型嚴謹,每一條褶皺都可以追溯到肩頭轉折點上,完美的表現出布料受重力作用自然下垂並相互併攏的情況。在手肘附近的褶皺疏密安排得當,關節處的褶皺是真正的隆起和凹陷起伏,空間落差大,排列密集;而非活動關節處的起伏凹陷則更爲舒緩,這種差別處理很好的體現了衣服在肢體運動中不同的受力情況。趙墓樂俑的盔帽細節惟妙惟肖,與頭顱的包覆關係準確。紅色飄帶沿肩膀搭下,隨頸肩起伏發生彎曲變化,再於前傾的胸口離開身體自然下垂,準確交待出前傾身體在腹部形成的傾斜空間關係。在腰帶下墜的部分,褶皺不但具備相互堆疊的關係,甚至還有空間高低的差異。這些細節處理極大的提升了趙墓樂俑造型的生動性,其處理技巧之嫺熟令人驚歎。同時,陶俑服飾之間不但樣式各有變化,衣物袖口的拉伸和翻折,在每個個體身上也各不相同,製作者精益求精的製作態度由此可見。

三、結語

綜合來看,趙墓樂俑對人物比例的取捨,對結構動作的處理,以及對面部和服飾細節的刻畫展現出製作者豐富的經驗和精湛的技藝,在兼顧造型寫實性和藝術表現性方面達到了相當高的水準,可以視爲五代後蜀時期四川地區陶俑造型藝術的代表。在經歷了民族融合、社會發展和動盪之後,歷史在趙墓樂俑身上留下了縮影。透過對趙墓樂俑藝術造型規律的分析,今人可以找到彼時彼地藝術脈絡傳承和演化的部分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