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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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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員工要儘量留 存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然後依據證據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需注意的是, 申請仲裁的時效性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 日起計算。北京張穎律師本文就沒有勞動合同拖欠工資的維權法律知識詳細介紹。

沒簽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遭遇企業欠薪,勞動者需要及時維權:

(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一方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 日起計算。如果超出了一年,即使申請人申請了勞動仲裁,其仲裁請求一般不能得到 勞動仲裁委的支援。

(二)勞動者可申請補償的情形另一方面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想要討要雙倍工資也是有時效性的。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從第2個月到第12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 兩倍的工資,從第十二個月開始,視爲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