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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員工思想動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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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工作壓力大,公司是否關心員工的要和想法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力員工思想動態分析,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電力員工思想動態分析

1.目的

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前瞻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維護企業我局發展穩定大局。

2.適用範圍

制度適用於新化電力局及所屬各單位。

3.職責

3.1綜合管理辦公室是思想動態分析上報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3.1.1定期歸納整理各黨支部思想動態分析報告的內容;

3.1.2定期有針對性地開展調研工作。

3.2各部門負責人爲承辦人,主要職責是:

3.2.1按照局領導的批示和分析報告涉及到各部門、所屬各單位需要解決的問題,對承辦事項予以執行落實;

3.2.2配合開展調研工作。

4.職工思想動態分析的內容

職工思想動態分析分爲定期分析和“事故”調查分析。定期分析是指黨總支、黨支部月度分析。“事故”調查分析是指發生本制度規定的“事故”後,黨總支在規定的時間內從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組織對“事故”的調查分析。

4.1定期分析的內容

各黨總支、黨支部要圍繞員工安全生產、營銷服務和廉政建設等工作中的焦點、難點、熱點問題及影響員工隊伍穩定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進行思想動態分析。

4.2“事故”調查分析內容

發生以下“事故’之一的,黨總支要及時開展“事故”調查分析,瞭解當事人、責任人的思想根源,查找日常員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

4.2.1發生企業精神文明建設特大“事故”包括:

單位生產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上級或本局的.相關規章制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嚴重經濟損失;

領導班子成員和部門負責人有違法違紀行爲,受到法律、黨紀、政紀處分;

員工違法構成重大政治、經濟、刑事犯罪;員工聚衆鬧事或因集體上訪、越級上訪而造成社會惡劣影響;

影響企業形象、影響員工隊伍穩定的突發事件和危急情況;

4.2.l.5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出現計劃外生育。

4.2.2發生企業精神文明建設重大“事故”包括:

單位生產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上級或本局的相關規章制度,情節較輕、損失較小的;

領導班子成員和部門負責人 發生違法違紀行爲;

員工發生違法違紀行爲,情節嚴重,涉及面廣,影響惡劣的;

員工發生違反職業道德在社會和企業造成不良影響,或違反社會公德,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事件。

4.2.3發生其他突發事件或危急情況。

5.職工思想動態分析的形式

5.1黨支部分析

每月召開一次職工思想動態分析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參加人員爲:支部委員、部門行政負責人。必要時可擴大到班組長及生產一線人員。

5.2黨總支分析

每季召開一次職工思想動態分析會,會議由黨總支書記主持,參加人員爲:總支委員、所屬黨支部書記、部門行政負責人。必要時可擴大到班組長及生產一線人員。

5.3相關要求

企業發生精神文明特大、重大“事故”,以及其他突發事件或危急情況時,應立即上報婁底電業局,由黨總支書記組織人員深入現場,召開針對“事故”的員工思想調查分析。調查分析要做到“三不放過”,即查不清引起“事故”的思想原因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應對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6.職工思想動態分析報告的內容

6.1職工思想動態分析報告內容包括:

6.1.1員工思想狀況:

6.1.2員工當前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及影響員工隊伍穩定的潛在性、苗頭性問題;

6.1.3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6.1.4已採取或擬採取的對策、措施。

6.2針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內容包括:

6.2.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當事人、責任人及簡要經過;

6.2.2“事故”調查分析的過程、發生的主客觀原因及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6.2.3“事故”有關部門和人員應負的責任、暴露的問題及吸取的教訓;

6.2.4對有關部門、當事人及有關責任人的教育、處理情況;

6.2.5今後防止同類“事故”發生採取的對策和措施。

7.分析上報的程序

7.1各黨支部深入一線班組,對員工思想狀況進行調查、收集和整理彙總,每月分析會後,於20日前以《職工思想動態分析報表》的形式向局黨總支上報分析報告。

7.2黨總支每季對各黨支部提交的分析報告進行及時歸納整理,由分管領導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限期處理解決。重大問題和不能解決的問題,於每季度第三個月份25日前以《職工思想動態分析報告》的形式上報婁底電業局思想政治工作部。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調研工作,加強思想教育和宣傳,採取有效措施,促進員工隊伍穩定。

7.3黨總支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要在“事故”發生後l0個工作日內上報婁底電業局思想政治工作部。

8.檢查考覈

8.1局黨總支書記是我局落實職工思想動態分析上報制度執行情況的第一責任人,我局所屬各黨支部書記是本支部所轄部門落實職工思想動態分析上報制度執行情況的第一責任人,局綜合辦是本單位落實職工思想動態分析上報制度的責任部門。

8.2局綜合辦負責對所屬各部門職工思想動態分析上報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覈。

8.3職工思想動態分析上報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我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和思想政治工作評比考覈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