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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學生自我發展的音樂課堂的教學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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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指出,要“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瞭解學生髮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發展”。倡導發展性評價觀,突出評價促進學生髮展的教育功能。要求構建一整套與素質教育相適應的學生評價體系。 成功的教育教學包括三大要素:課程、教學、評價。而評價則是影響學生潛能開發、智能開發的關鍵所在。《音樂課程標準》指出:音樂課程的學生評價應充分體現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精神,着眼於評價的教育、激勵與改善的功能。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的實現爲評價的出發點,評價不僅要涵蓋音樂的不同教學領域,更應關注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情感反應、參與態度和程度,體現社會發展,人自身發展的需要。根據新課標的基本理念,進行可行的音樂課堂教學評價,讓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自主學習,自我發展。

促進學生自我發展的音樂課堂的教學評價

一、明確音樂教學評價原則

任何評價都不是隨意的,音樂教學的評價也不例外,爲了獲得理想的`評價效果,中小學音樂教育應遵循以下原則:

1、根據教學目標評價的原則 國家《音樂課程標準》寫道:“應在體現素質教育的前提下,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的實現爲評價的出發點,建立綜合評價面制。”根據標準制定的單元教學目標或每課教學目標評價。按照這種目標,既要從學生音樂興趣愛好、情感反饋、參與態度和程度等考慮音樂能力的評價,又注重對其人文素質的評價。注重評價過程對學生自我發展的促進作用。

2、評價與教學活動有機結合的原則 評價應該是服務於學生的學習,而不僅僅是反映學生的學習,從這個意義上說,評價本身就應該是一種教學。任何評價,不管是教師的評價還是同學的評價,其最終的目的都是促使學生建立一種評價自己和改進自己的標準、原則,以求得更新的理解。因此,評價應當與學生和課堂實踐密切結合,與學生的學習同步,評價活動和學習活動有機地融爲一體,大大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二、評價形式

新課程理念下的音樂課堂教學評價形式,應該是創立多元化的課堂評價制,從多角度、多方位、多標準地對學生學習效果進行及時的評價。

三、評價方法

1、自我評價

發展性評價強調學生的主體地位,音樂課堂上的評價其目的就是爲了讓學生透過評價,使自己形成學習的積極態度,幫助他們認識自我,樹立信心,給自己提供表現自己能力和成就的機會,同時創造寬鬆的學習氛圍,鼓勵學生提出學習過程中的困難和疑惑。在音樂課堂上開展的自身評價,對於評價和事實是否有距離,不必苛責,只要學生能講清自己爲什麼這麼評價的理由就可以了。例如:在學唱《兩隻小象》這首歌后,我請學生評價自己時,其中有一名學生對自己的評價是:“老師,我覺得自己唱得很好,我對自己很滿意。”這位學生雖然沒有說自己怎麼唱得好,可我已經能夠想象到,他在接下來的學習中的學習態度一定的積極的,因爲他已經爲自己樹立了信心。

2、自主參與

全面發展的學生評價是縱向、橫向交錯,動靜結合的評價活動。傳統教學中受傳統學生評價觀念的影響,評價過程往往是統一考試與抽測,教師是評價者,是絕對權威,學生處於被動地接受及受制於他人的評價的現狀。新課程評價觀創造了學生參與評價過程的空間和環境。 對學生的評價除了教師用描述性評價與鼓勵性評價爲主以外,讓學生參與到評價過程中也可有效提高學生音樂學習與參與音樂活動的主動性與積極性。自評、互評及他評三種方式相結合實現學生評價的多個緯度的結合。學生自評應以描述性評價爲主。讓學生對自己的音樂學習進行總結、回顧和比較,承認音樂學習的個體差異、關注自我發展。如“班級音樂會”是學生間相互展示、相互評價的有效途徑之一。透過多樣的音樂表現活動表現音樂特長,學生吹、拉、彈、唱形式不限,一改往日緊張、嚴肅的考試局面,是一種生動活潑的評價方式。學生既是評價者又是被評價者,每一次評價前,學生自己選擇唱(奏)得最好的音樂作品進行表演,進行相互評價與自我評價,每人都希望自己是一個好的評委,因此他們總能全神貫注地欣賞別人演唱(奏),客觀地自我評價並給每一位同學做出公正的評價。另外,每一次學生的音樂活動展示與音樂要素闡述,都是學生進行分析與評價的機會。爲了評價的深入、準確,自然促使學生對相應的技能與音樂要素更準確的掌握與理解。實踐中我深深感到這樣的評價能營造和諧、團結的評價氛圍,有利於調節學生的心理,使每個學生都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華,提高他們學習音樂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3、小組內評價

音樂課堂教學中,在小組內互評時,能使學生懂得互相商量,探討着去評價,培養了他們與人合作的能力,同時,在小組內互評,還可以透過組內同學的鼓勵,把那些在課堂上表現不太積極的同學有效地組織起來。 課堂上,我在組織學生進行組內互評時,總不失時機的去指導學生在互評時,除了要向那些課堂表現不錯的同學表示祝賀,更重要的是用一句鼓勵的話,去調動那些課堂表現不自信的同學。學生聽了小組內的評價後,自然而然的在心裏就形成了一種積極要求進步的想法,使課堂上學習氛圍始終保持一種積極向上的狀態。

4、師生互評

學生是課堂教學的主體,教師是學習的組織者、引導者和合作者,教師要正確地認識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使每個學生都在原有的基礎上,得到充分的發展,要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更要關注學生在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健康和諧發展;不但要關注課堂教學的結果,更要關注課堂教學的過程。 教師在音樂課堂上的評價對學生可能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評價的針對性要強、體現個性、語言力求簡明扼要、具體,要避免一般化,儘量使用鼓勵性的語言,客觀、全面地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充分肯定學生的進步和發展,同時,還應指出學生在哪些方面具有潛能,哪些方面存在不足,使評價有利於樹立學生學習的自信心,提高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明確自己的努力方向,促進學生進一步發展。 建立評價指標多元,評價形式多樣,既關注結果,更重視過程的評價學生的體系。打破單一的量化評價形式,注重質性評價。學生的學習活動不應該被量化爲僵硬的數據,教師可以用諸如檔案袋評定、研討式評價等等評價方式,只有這樣,才能對課程與教學以及學生的表現進行全面深入的評價。 面對新課程,我們教師關於音樂課堂評價的探索肯定爲步履艱辛,但我們有理由相信,只要我們能遵循音樂學科的特點,積極大膽地探索就一定能找到一條符合素質教育的音樂課堂教學評價的新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