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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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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倉儲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倉儲部管理制度

倉儲部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爲了加強倉庫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做好防火、防電、防盜、防機械安全事故、防資料資訊泄密等預防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二、 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三、內容:

(一)倉庫防火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1 倉庫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倉庫範轉不準吸菸、點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3 消防器材應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 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貯存物品的名稱、危險特性、滅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嚴格執行倉庫的有關制度。

5 倉庫應根據貯存物品的危險特性和數量,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並保持長期有效。

6 倉庫內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現場必須有人監督。

7 倉庫應定期每週檢查防火設施,做好《消防設施安全檢查記錄表》。

(二)倉庫防電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1 倉庫內除了固定的照明燈具外,不允許使用其他電器。個別存放特殊物資的倉庫確實需要使用抽溼、降溫、排風設備,應單獨設定。

2 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並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缺。

3 倉庫人員不準私自架設臨時電源線路。

4 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內,電源應設總閘和分閘。

5 倉庫的電線、電路改裝必須由相關專業電工人員進行操作。

6 倉庫管理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飲水機的電源開關方可下班離開。

(三)倉庫庫存防盜、防資料、資訊泄密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1 庫房防盜設施,防護欄、門、窗、鎖等牢固完好,並定期檢查。

2 特殊藥品庫必須執人雙人雙鎖管理,並安裝防盜報警設備及安裝防盜報警系統並與當地公安局聯網。

3 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非庫房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藥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爲。

4 倉庫範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閒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範圍參觀。

5 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

(1) 進倉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

(2) 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 進倉人員不準攝像、拍照。

6 倉庫無用的賬務單據要及時銷燬處理。

7 倉庫值班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消除隱患,關好門窗。

倉儲部管理制度2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程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執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後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後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佔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溼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並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後方可鎖門。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透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覈,取得特種操作證,並經公司同意後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後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閒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爲。

3.車輛啓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於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檢視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後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於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後傾到上坡限。

7.應於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執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並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啓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衝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後禁止將貨物懸於空中,卸貨後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後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範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櫃車前,應先觀察貨櫃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裏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後再進行裝卸。

18.儘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並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於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啓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後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於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後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範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開啟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並開啟氣蓋。

5.不許開啟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啓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菸,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爲,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於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於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淨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乾燥,並塗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麪高度,按規定的液麪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爲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面板、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後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後再用弱鹼性皁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並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執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題。

2.開啓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後,開啟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執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啓。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啓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啓閉作爲電梯的啓動。

4.執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啓。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並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並關閉層轎門後,電梯不能啓動。

在廳、轎門開啓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啓動。

廳、轎門關閉後未加指令,電梯啓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控。

電梯以額定速度執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執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衝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後,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後,將轎廂停於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並做好執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程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啓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啓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啓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後,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並做好記錄。

倉儲部管理制度3

1目的

爲了進一步規範倉儲部庫房賬、物、卡管理,及時瞭解庫存資訊,提高庫房賬、物、卡的準確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倉儲部各庫房。

3檔案的換版說明

本制度實施日期爲20xx年第一版本

4工作標準

4.1盤點工作標準

倉儲部統計對倉儲庫房庫存物料及產品每月至少盤點兩次,且盤點表必須要有保管簽字確認。

統計可以單獨盤點也可以集體進行盤點,每月盤點次數至少兩次,但每月必須查出至少3條賬務卡問題。

具體盤點時間依據實際情況而定,相關盤點記錄儲存期限爲半年以上。

盤點完畢後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盤點結果發至相關人員。

在統計日常盤點庫房時,保管必須保證庫存數據、標識與實物相符。

每月財務人員進行盤點庫房時,各保管必須積極配合,同時對財務盤點結果認真核實。

4.2查帳工作標準

每天早9:30前保管將前一天單據處理完畢並將前一天的入庫單及部分領料單交於統計處,統計收到單據後檢查填寫是否標準(日期、名稱、數量、廠家名稱)。

由統計每日檢查保管庫存數據,如有不符再根據每日的出入庫量進行覈對,最終使每日的出入庫量在系統帳上清楚體現。

保管員做手工檯帳時必須書寫規範,且每登入一筆均得有可靠性票據支援,不得隨意塗改,如確需改賬,均需要有效票據支援。

保管員必須保護手工檯帳及各類票據的完好不得隨意丟棄,已用過的臺帳必須留存兩年以上。

5考覈標準

具體考覈標準如下:

(1)未進行庫房盤點,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2)盤點未發現3條問題,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月;(3)盤點記錄保管員未簽字確認視爲未盤點,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

(4)盤點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發至相關人員,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天;

(5)統計發現問題隱瞞,對統計與保管各負激勵50元/次;

(6)盤點記錄儲存出現問題,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

(7)保管未在9:30前將單據上交或發現單據錯誤,每晚交或出錯負激勵5元/次/處;

(8)如保管員出現臺帳混亂,視情節嚴重對當事人負2激勵10元/次,如保管員隨意丟棄臺帳及票據,對當事人負激勵50元/次,並限期補上;

(9)出現盤盈盤虧情況時依物料含稅價10%對第一責任人考覈,直接上級50%連帶考覈,封頂考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