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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倉庫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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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零件倉庫的管理制度

制度對於零部件倉庫的收、發、貯、管作了規定,以確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入庫、不發出,貯存時不變質、不損壞、不丟失。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零部件庫、半成品庫。

三、內容

1. 職責

零部件庫、半成品庫管理員負責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收、發、管工作。

2. 入庫

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入庫:

① 原材料、外協品到公司後,由倉庫管理員指定放置於倉庫待驗區內,大宗的貨物可以直接放在倉庫合格區內,但應做出“待驗”標識,然後,倉庫管理員進行到貨驗證。

驗證的內容包括:品名、型號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數量、包裝狀況和合格證明等。經驗證合格的,倉庫管理員辦理入庫手續;經驗證不合格的,通知採購部進行交涉或辦理退貨。

② 採購部填寫入庫單交倉庫管理員作爲收貨入庫憑證。

③ 半成品經經驗合格後,檢驗結論爲合格的採購填寫入庫單後交於倉庫管理員辦理半成品入庫手續,倉庫管理員應覈對半成品的品名、數量、批號、生產日期,無誤後方可入庫。

3. 貯存

貯存產品的庫房應乾淨整潔,便於通風換氣、有防鼠、防蟲設施,已防止庫存產品損壞或變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