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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學的素養訴求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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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樂教學不能僅僅滿足於雙基和三維目標,必須以素養爲導向,爲發展學生的音樂素養而教。爲此,一方面要明確音樂素養的基本內涵,另一方面要明確音樂素養髮展的特點和教學要求。要着力改變枯燥乏味、缺乏活力的音樂教學現狀,從素養的高度來定位音樂教學的目標和意義,要把音樂教學納入人的生命的成長過程之中。

音樂教學的素養訴求分析論文

[關鍵詞]音樂教學;音樂興趣;樂感;表現力;鑑賞力;音樂素養

音樂是人類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音樂教學必須體現音樂的特性,進入學生的精神世界,成爲學生的一種精神生活,這樣的音樂教學才能具有素養的功能。愛因斯坦曾說過:“教育無非是將一切已學過(教過)的東西都遺忘後所剩下來的東西。”遺忘掉的東西是學生所學的具體知識和內容,而剩下來的就是人的素養。顯然,素養來自於知識技能,但卻是比它們更爲深刻和內在的東西,素養還包含情意、態度和精神,它和人的整個生命融爲一體,變成人的一種天性、習慣、氣質、性格、品格和智慧,所以它會在一切場合、一切活動中自然流露、表現出來,素養和人具有同一性,素養就是人的精神存在,這是素養最本質的特點。只有有效地達成了素養的教學纔是真正的深刻的教學,纔是一種好的教學,所以,音樂教學必須以素養爲導向,爲發展學生的音樂素養而教。爲此,一方面要明確音樂素養的基本內涵,另一方面要明確音樂素養髮展的特點和教學要求。

一、發展學生的音樂興趣和需要,培養音樂的內需力

關注和重視學生音樂興趣和愛好,是音樂課程的基本理念也是目標之一,是學生在音樂學習上可持續發展的保證。音樂興趣和需要是學生內心對音樂的一種傾向性、佔有性,它的滿足和實現會給學生帶來愉悅的心理體驗。音樂只有成爲學生的一種興趣、愛好、需要,成爲學生生活的一部分,才能進入學生的生命,成爲學生的一種素養。素養是關乎生活和生命的,不能進入生活和生命的東西,都不能構成學生的素養。第一,音樂本身是有趣的好玩的,教師要善於挖掘和展示音樂本身的魅力和藝術特點,讓一個個紙上音符躍然於教室,變成天籟之音迴旋於學生的耳畔,讓學生領略音樂動聽的樂聲、婉轉的旋律,把音樂當成一種美的享受。第二,教師要有意識地引導學生主動地參與音樂實踐。“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強調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演唱、演奏、聆聽、綜合性藝術表演和即興編創等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爲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1]值得強調的是,學生的參與不能只是形式的參與,要重在生命參與,即學生的參與不能只是動動嘴巴、動動身體,而是要把自己的情感、態度、個性和想象都融入其中,用生命來擁抱音樂、感悟音樂、表達音樂。在參與中體驗音樂的真諦和美妙。在參與中克服自己的障礙,感受自己的進步。第三,音樂教學要多采取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特別是遊戲的方式,增強音樂的生動性、形象性和趣味性,提高音樂對學生的吸引力。第四,善於發現和培養學生的音樂興趣和需要,引導學生把對音樂的熱愛和生活、學習活動有機地融合起來,讓音樂走進學生的學習、生活,讓學習和生活因音樂而變得富有色彩和意義,最終使音樂活動成爲學生的一種生活方式。正如匈牙利所強調的學校音樂教育的重要理念是“讓音樂屬於每個人”“音樂將伴隨每個人的生存與發展”。生活因爲音樂而變得美好(美妙),生命因爲音樂而變得豐富。所以,教學中要注重激發、培養、保持、增進學生對音樂的興趣,讓學生每天都期待音樂課的到來,每天都想“玩”音樂。音樂成爲學生的一大愛好,即便是所謂“五音不全”的學生也都迷上了音樂,爲學生終身學習音樂、享受音樂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培養學生的樂感,增強音樂的感受力

樂感即對聲音的敏感(聲音是音樂的立科之本)。樂感對音樂學習和學生音樂素養髮展的重要性猶如語感對語文學習和語文素養髮展的重要性。樂感的本質是學生對音樂藝術的審美感受力。作爲一門藝術,音樂意味着傳達一種感覺(而不是一種簡單的聽覺),而樂感是人們理解它的感覺能力,它可以被繼承或培養。如果說“美術是一門視覺化的藝術”,那麼“音樂就是一門聽覺的藝術”。聽到樂音就會有身體、情感乃至生命的反應。音樂教學要十分注重培養這種對聲音的知覺,養成尋找樂音、發現音樂的習慣,進而慢慢形成一種意識和無意識,成爲特別有樂感的人。樂感就是對音樂的感受力,正如費爾巴哈所說的,“如果你對音樂沒有欣賞力,沒有感情,那麼你聽到最美的音樂,也只是像聽到耳邊吹過的風,或者腳下流過的水一樣”[2]。由於現實生活中充滿了良莠混雜、雅俗交織的音樂,學生每天經常被迫接受許多音樂資訊,又往往是“聽而不聞”,因此,教學中透過對音響的聆聽,實現對音樂美的感受,包括對音樂的辨別、感受、記憶以及理解,從而逐步形成良好的樂感。樂感是一種特殊的音樂直覺能力,在表現形式上是感性的.,在內容實質上卻具有理性和思維的成分。我們知道直覺的特點就是直接,似乎是不經過腦子的,它與一般的認知過程不同,即它不是以概念和邏輯的方式認識、分析和理解音樂對象,而是在感性的層面上整體地把握音樂對象的內涵和意味。當然,它同普通的感知覺或純粹的感性認識也不同,它不僅感知音樂對象的表層意義,它還抓住音樂對象的本質,直接參透音樂對象的深層意義。總之,有一種敏感而豐富的音樂感覺,你會接觸到音樂的本質,更深體悟音樂的內涵;反之,聽到美妙的音樂卻無動於衷,那就是缺乏敏感性和豐富的音樂感。從音樂教學實踐角度來說,樂感的培養首先要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在小學階段,我們要特別強調音準感和節奏感的培養,這是基礎中的基礎,是每個學生都必須掌握的基本功,當然,這個基本功也不是可以一步到位的,爲了達到微妙而敏感的聲音,準確而穩定的節奏,複雜和複合的節奏感,是需要長期訓練的。其次要遵循針對性的原則,針對音樂作品的教學重點和要求,強化某種樂感的培養;針對學生音樂學習和表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指導和訓練。從學生個體音樂素養髮展的角度看,樂感的形成一般要經歷感知、體驗和領悟三個階段。感知即認知參與,注重把握樂感的外在表現;體驗即情感參與,注重把握樂感的內在要素;領悟即精神參與,注重把握樂感的靈魂。

三、激發學生的音樂表現,發展音樂表現力

在音樂課程中,“表現”是一個重要的領域,是音樂學習活動的基本形式之一。音樂是表演藝術,學生透過欣賞音樂表演滿足對音樂審美需求,同時亦透過參與音樂表演滿足自己的音樂表現需求。演唱、演奏是音樂學科最具本質性的教學內容。透過讓學生親身參與音樂活動的表演,獲得直接體驗,享受音樂表現的樂趣,在活動中陶冶情操,提高音樂表現能力,強調“自信心”和表現能力的培養,透過藝術實踐,有效提高音樂素養。“音樂教育存在的理由已經不是因爲要學習更多的知識,而是要發展並鍛煉出一種人類的重要品質,挖掘那種我們每個人都具有的創作藝術與音樂的潛力。”[3]音樂在表現情感的力量上可謂獨一無二,它能最直接、最強烈、最細膩、最充分地傾瀉內心的感情,“語言的終止是音樂的開始”。一方面我們要學會感受、體驗音樂中的情感,另一方面要讓學生學會用音樂表達自己的喜怒哀樂,學會用音樂跟人交流。音樂沒有國界、沒有種族之分,音樂沒有性別、沒有年齡界限,她們無須翻譯、無須解釋,便能通暢無阻地跨越語言和種族的藩籬,溝通人的心靈。人們可以用音樂“表情達意”,表達對世界的看法、對自然的熱愛、對生活的嚮往,抒發心中的詩意,她的意蘊、她的豐富是語言和其他門類所無法表達的。在音樂表現活動中,不能只滿足於學生的參與度,而不對音樂技能提出相應要求。音樂的表現力包括一些基本技能:小學生應該能夠初步學會運用樂譜學習唱歌,特別是對一些簡單的、一般常見的歌曲曲譜,能夠比較好地掌握,並比較準確地演唱出來。在此基礎上,培養學生的一些必要的歌唱技能,如:歌唱的姿勢、咬文嚼字、發聲、共鳴、呼吸、情感表現等。歌唱表現,不僅僅是張開嘴巴唱歌,同時還需要一定的面部、肢體、行爲的表現力,這樣纔會構成一個比較完整的表現力,從而產生比較理想的表達效果。值得強調的是,這些歌唱技能的學習必須有機地融入歌唱的實踐活動之中,並且與歌唱表現音樂情感、塑造音樂形象形成相輔相成的良性關係。唯有如此,音樂表現力才能成爲一種音樂素養,而不僅僅是一種表現力。音樂表達可以分爲:其一是再現式的表達。把音樂作品的情感和意義準確完整地“表現—再現”出來,具體就是要讓學生學會唱一些自己喜歡的歌,唱得準確、有情感、有感覺。其二是個性式的表達。首先,在再現音樂作品時加上自己的理解、感悟、情感,使作品染上個人的色彩,在歌唱上表現爲唱得很得意、有個性、有感染力。其次,把自己的情感、想法和個性用音樂的方式(演唱)表達出來,甚至改編或創作作品,來實現自己的音樂追求和見解。在培養音樂表現力上,教師要善於發現、欣賞學生在音樂方面的表演天賦,哪怕是極其微小的成就和表現,都不放過;要營造一種沒有“害怕”的課堂文化和氛圍,鼓勵學生大膽地唱,大膽地表現,要十分注重保護學生的自信心,激發學生的成就感。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可以嘲笑、諷刺和輕視任何一個學生的音樂表現,哪怕是有“錯誤”的表現。在具體的音樂教學實踐中,教師要注重讓學生透過自己的活動來自我表達和表現;要積極創造條件,提供讓學生展示個人音樂見解的舞臺。

四、注重學生對音樂的理解,提升音樂的鑑賞力

樂感和音樂表演是需要一點天賦的,音樂教學也不可能要求每個學生都有一個優美的聲音並能夠熟練地演奏樂器,但所有的學生都應該具備基本的音樂文化素養,聽音樂,欣賞音樂,識別音樂,對音樂知識和相關文化有一定的理解和掌握。欣賞音樂作品必須基於基本的樂理知識。爲此,首先要讓學生掌握必要的音樂基礎知識和識譜記譜技能,一方面這是學生理解、感受、表達音樂的前提;另一方面這本身也是一種文化的形式。“音樂是現存各種符號體系中最有力和最深邃的一種,正如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學習語言和數學符號體系一樣,音樂和美術所呈現的各種符號體系也是每個人所必須學習的。”[4]只有藉助這種形式,學生才能更好地理解所學音樂的文化內涵和作品的人文意義,從而使音樂學習到達更高的層次。離開了必要的音樂基礎知識,音樂的審美活動和鑑賞水平一定是盲目和低層次的。值得強調的是,“樂譜是一件不可缺少的音樂工具;而在教得正確的時候,它是發展音樂靈性的一個媒介”。對此,“我們主要強調的應當是:精通樂譜的正確途徑不可依靠形式上的操練或對記譜法做近似數學的研究,而是必須透過音樂。樂譜的介紹和教學應當同創作和演出的計劃結合起來。我們應當教給兒童對音樂思想的要素做出反應,而不僅僅是對個別的音符做出反應。”[5]總之,作爲音樂素養的音樂知識和技能不是孤立抽象的一套知識符號體系,也不能要求學生進行單純的識記和了解,它必須融入音樂活動之中,同具體的審美活動和情感體驗結合在一起。爲此,在音樂教學中,特別需要設定情境,一方面使音樂知識和技能形象化、生動化;另一方面激發和引導學生用心去感受、體驗和理解藝術知識。提高學生的音樂鑑賞能力也需要培養學生良好的音樂審美趣味,要透過生動活潑的符合兒童身心發展特點的優秀音樂作品的薰陶,不斷地促進學生音樂審美趣味和審美素養的提高。這個過程要特別注重處理好尊重兒童偏好與正面引導的關係,兒童的音樂偏好和特殊傾向是音樂審美和素養髮展的基礎和前提,教師要好好利用、尊重和保護,但音樂教學和音樂審美素養的提高不能僅僅侷限於此,一方面要發展學生更開闊的視野,另一方面對學生的偏愛也需要深化和引導。總之,爲了達成上述音樂素養的發展,當前的音樂教學必須進行系統的深化改革。首先,要亟須改變枯燥乏味、缺乏活力的音樂教學狀況,要切合學生的興趣和經驗,激活學生的音樂細胞,挖掘和展示音樂的內在魅力,讓學生愛學樂學,從容、自由、真誠地投入音樂課堂。其次,要從素養的高度來定位音樂教學的目標和意義,不能只是從“知識和技能”的角度來設計和展開音樂教學,要把音樂教學納入人的生命的成長過程之中,讓音樂走進兒童的生命,成爲兒童的一種生命活動,成爲學生音樂素養乃至人文素養全面提升的一個過程。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

[2]莊志民.審美心理的奧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95.

[3]虞蔚英.音樂課可以有不及格嗎?[J].中國音樂教育,2004(4):40.

[4]朱曉娜.奏響教學三部曲,建設小學音樂有效課堂[J].今日教育,2015(12):56.

[5]尹愛青.20世紀音樂審美教育實踐透視和思考[J].中國音樂教育,200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