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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校環境法學實踐教學改革的思考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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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學科,而兩型社會建設需要大量環境法律人才,這就要求“環境法學”加強實踐教學,要克服目前我國“環境法學”實踐教學的不足,就需要改變實踐教學觀念、更新實踐教學體系、豐富實踐教學方法、完善實踐教學考覈機制、建立實踐教學保障機制。

對高校環境法學實踐教學改革的思考論文

實踐教學是將社會學研究方法運用到教學活動中,其優勢在於“能給學習者提供系統的觀點”。環境法學作爲一門新興的應用性學科,實踐教學應當是其重要的教學方法,但長期以來,實踐教學在我國“環境法學”教學中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隨着我國提出“兩型社會’建設的目標和“環境法學”被教育部高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確定爲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探討“環境法學”實踐教學的改革和完善就有了更深的意義。

一、實踐教學在“環境法學”教學中的定位

現代環境法學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其產生根源在於人類對環境問題的反思和加強環境管理的要求。在環境和資源危機的嚴重威脅下,人們接受了環境保護的理念,並希望透過現代社會的利器——法律來保護環境,這使得環境法學在產生之時,就負有規範環境資源開發利用、改善保護活動的使命。“環境法學”的實踐性使學生對“環境法學”產生背景和使命的認識只有透過實踐教學才能更深刻。同時作爲一門法學與環境科學相結合的交叉學科,大量的環境標準、技術規範、操作規程、污染控制的各種工藝技術、資源利用的技術要求等都被納入到法律體系之中。這使得環境法律規範與普通法律規範不同,是社會性與科學性高度統一的法律規範,因而環境法律也就顯現出高度的專業性,與此相對應,環境執法與司法顯現出高度的專門性。所以,對環境法律的理解和適用,對環境執法與司法狀況的把握,是純粹的理論教學無法做到的,這需要透過實踐教學,引導學生理解環境法律的特性、制度和手段,瞭解環境法的實務操作流程及重心。

“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目標是針對我國環境與資源狀況惡化、環境法律滯後、環境司法和執法環境較差的現實狀況而提出來的。“兩型社會”建設的緊迫性和現實性要求“環境法學”的教學改變以前“填鴨式”教育,將理論問題與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將前沿問題與現實問題結合起來,加大實踐教學力度,培養既具有可持續發展環境觀,又具有實際應用能力的專業化的環境法律人才。透過實踐教學,指導學生參與具體的環保實踐和“兩型社會”建設實踐,提高學生的“兩型社會”認同感、使命感和動手操作能力;透過實踐教學,鼓勵學生參與兩型社會試驗區的環境法制創新課題研究,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理解環境保護制度建設的必要性和規則設計的妥當性,透過實踐教學,指導學生參與具體的環境執法、環境司法實踐,瞭解我國環境法制運作的基本情況,明確“兩型社會”建設環境法制的基本內容。

因此可知,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在,環境法學”的教學過程中,應當處於同等重要的地位,並且二者不是截然分開的,“環境法學”的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應當相互融合、相互支撐,透過理論教學指導實踐教學的方向,透過實踐教學檢驗和促進理論教學的成效。

二、“環境法學”實踐教學的問題

我國環境法學創建於上世紀80年代,比西方晚了近20年。“環境法學”教學最早開始於1980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作爲一門新興學科,“環境法學”教學在一開始就具有強烈的理論化傾向並延續至今,理論教學佔據了“環境法學”的幾乎所有課時,實踐教學有限。就目前的“環境法學”實踐教學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 教學體系欠缺

在“環境法學”的教學體系中,沒有對實踐教學進行專門和系統的安排,教學環節不完整,在現有的“環境法學”的教學大綱和考試大綱中,實踐教學被理論教學所涵蓋,沒有就實踐教學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考覈制度作專門的規定,沒有形成完整的.實踐教學鏈,沒有明確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的關係。這使得實踐教學的地位與安排,完全取決於任課教師對實踐教學的態度。具有不規範性和不科學性。

2 教學方法有限

目前“環境法學”實踐教學的主要方法是案例教學和畢業論文設計。但是,案例教學中所採用的案例都是已知的或虛擬的案件,老師講解的目的在於理論或法條的闡釋,案情限於簡單化和標準化,忽視影響法律實踐的社會事實,難以培養和訓練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而畢業論文設計由於“環境法學”在法學整個教學體系中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選擇“環境法學”研究的學生較少。由於“環境法學’的實踐教學在教學方法上單一和缺乏創新以及對理論教學服務的定位使“環境法學”的實踐教學缺乏實踐性和技術性。

3 教學課時有限

我國的環境法學由於產生較晚,直到2007年底才被教育部確認爲法學本科專業核心課程。大多數高校法學專業“環境法學”的教學課時爲32至 36課時,極少數學校如北京大學爲54課時。由於“環境法學”課程內容龐大,基礎理論與傳統部門法相比,具有很多前沿性內容,而分論部分則包括了污染防治法、生態保護法,涵蓋二十多部法律,這使得在有限的課時中,教學主要集中於理論教學,實踐教學具有偶然性。

4 教學條件有限

“環境法學’要開展體系完整、豐富多樣的實踐教學活動,就需要教學大綱靈活、實踐場所保障、經費保障、師資保障等各方面的條件支撐。而這都是現階段比較缺乏的,因此也就直接影響着實踐教學質量的提高。

三、“環境法學”實踐教學改革的建議

我國的“環境法學”實踐教學還處於起步階段,“兩型社會”的理念和“環境法學”進入法學專業核心課程爲實踐教學的改革提供了契機和平臺,使我們可以在以下方面進行探索。

1 “環境法學”實踐教學理念的改變

“環境法學’的教學不僅僅是單純的環境的傳授和環境法律的解惑,還要培養環境法律人才所需要的批判精神和創新思維,培養參與環境法制建設所需要的動手能力和應用技巧。因此“環境法學”教學要改變以往視實踐教學爲理論教學的補充和輔助的看法,要避免以往單向教學所帶來的學生學習興趣不足的弊端,把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放在同等地位,透過系統的實踐環節和豐富的實踐活動,促進學生對我國環保問題的認識,對專業性的環境法律問題的理解、對靈活運用環境法律的各種技巧、方法和能力的掌握。更重要的是,實踐教學改變了理論教學無法克服的學生始終處於被動接受地位的不足, 而真正能夠以學生爲主體,他們以不同的身份參與真實的或模擬的環境案件處理,參與環境保護活動,而教師始終處於指導者、交流者地位。這樣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也提高了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

2 “環境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更新

要實現“環境法學”實踐教學的目標,就需要改變以前零散的、碎片式的教學,建立完整的教學體系。該體系由兩個環節、三個子體系構成。兩個環節是指課堂內和課堂外實踐教學兩個環節。課堂內實踐教學要突破傳統的“以教師爲中心”而轉變爲“師生共同探索”。就現實生活中案例和社會焦點的環境法律問題進行研討式教學。課堂外實踐教學透過教學方法的創新,指導學生參與具體的環保實踐活動來增強其法律運用能力和實現環境保護目標,同時。透過課堂教學對課堂外環保實踐活動的討論實現課堂內與課堂外教學內容的融合和理論的昇華。三個子體系包括模擬實踐體系、創新研究體系和社會實踐體系。模擬實踐是對已經發生的或者虛擬設計的環境案件或事件進行分析和演練,其重心在於發現並探討其中的環境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法,瞭解環境執法、司法的基本環節和程序。創新研究是對 “兩型社會”建設的現實性問題和環境法學的前沿性問題進行制度和規則探討,其重心在於培養開拓式思維和研究能力。社會實踐則是學生親自參加環保活動或參與真實環境案件的處理,其重心在於培養學生的社會溝通和協調能力。瞭解環境法制執行現狀,承擔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

3 “環境法學”實踐教學方法的豐富

這體現在模擬實踐、創新研究和社會實踐體系中教學方法的充實和擴展方面。在模擬實踐方面,以本科實習和模擬法庭爲基礎,瞭解環境司法、執法的基本運作環節與機制,以案例分析爲方法,理解環境法基本原理和環境法律規範,在創新研究方面,以學年論文、畢業論文爲形式,探討“環境法學”的前沿性問題。以大學生創新基金研究項目爲平臺,指導學生進行環境法實施的調研並撰寫有價值的報告和論文。以專題辯論會、講座爲載體,探討焦點環境法律問題,在社會實踐方面,以學校所在地或學校自辦法律援助中心爲依託,指導學生對環境案件的受害人提供法律諮詢。以公益訴訟爲方式,指導學生提起或參與環境公益訴訟,履行社會責任,以大學生環保社團爲組織,指導學生進行環保公益活動,親身參與環境法制實踐,進行環境法律知識普及教育。

4 “環境法學”實踐教學考覈機制的探索

實踐教學是“環境法學”教學的新生事物,由於其教學方式的多樣性和學生參與的分散性,確立其科學的考覈機制是保證教學目的實現的必然要求。 “環境法學’實踐教學考覈機制要改變以往的一次性考試的評價體系,既有階段性評價又有總結性評價,既注重結果又反映過程,全面考查學生的創新與實踐能力。因此,根據不同的教學方式。應當設定不同的考覈體系,其考覈要素有三:學習效果、社會效果、溝通與執行能力。考覈主體既包括老師。也包括學生、相關環保實踐關係人。而考覈方法是多方面的,如實習階段,由實習指導老師根據學生的平時表現和起草的法律文書來考覈;模擬法庭和創新研究方面,則可以由學生自我評價、學習或項目小組相互評價、老師評價共同考覈,而社會實踐方面,還可以增加實踐活動的組織者、相對人和利益相關方的評價。

5 “環境法學”實踐教學保障機制的建立

“環境法學,實踐教學要順利進行並取得良好效果,必須要建立保障機制。首先,實踐教學要納入教學計劃,並安排總課時1/3左右的課時。當然這建立在各高校根據教育部要求,將“環境法學”調整爲法學專業核心課程基礎之上。其次,建設高素質的師資隊伍,保證實踐教學的廣度和深度。實踐教學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實踐性,很多老師往往理論功底紮實,實踐能力不足,因此一方面要加強對師資的培訓,給予實踐部門從事法律事務的平臺,另一方面從實踐部門聘請專業人員進行某些階段的實踐教學。另外考慮到實踐教學需要指導教師精心籌劃並組織實施,其付出的時間和精力並不比課堂教學活動少,甚至更多,因而也要改變以往的教師考覈評價機制,將實踐教學情況納入其中,以調動教師的積極性。最後,加強經費和硬件保障。實踐教學活動的開展,需要一定的資金投入和儀器、場所方面的硬件設施,這就需要獲得院校專項資金支援或爭取中外環保NGO的資金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