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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關於美的本質命題的合理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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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關於美的本質命題的合理性問題
  論文關鍵詞:美的本質;主觀性;客觀性
  論文摘要:傳統美學依據實體本體論,以美爲研究對象,美的本質問題成爲美學的基本問題。但美的本質問題是不合理的問題,因爲不存在所謂“美”這種客體,美不是實體.從存在本體論出發,應該提出審美的本質問題,審美是一種超越性的存在,而審美對象(‘·美”)只是一種存在的意義.同樣,美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問題也隨之解決,審美對象不是主觀的,也不是客觀的,而是超越主觀與客觀的對立,是二者的絕對同一。

    在美學史上,一直把美的本質問題作爲美學研究的基本問題,在研究方法上也往往從考察美的本質問題入手。這出自人們的一種思維習慣,就像研究任何一件事物一樣,人們很少反思它是否合理。其實,這種問題的提出方式和研究方法一開始就錯了,致使美學基本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現在,應當對美的本質命題的合理性進行反思,並找出科學的研究方法。簡要地說,就是由研究美的本質改爲研究審美的本質,而把美的本質問題從屬於審美的本質問題。
    提出“美”的本質問題,實際上提出了“美”是什麼的命題,這是一個語言的陷阱,因爲這個命題已經暗含了“美”是一個實體或實體的屬性,從而誤導人們循着實體論的思路,從認識論的角度去進行美學研究。這種實體論是古代哲學形成的。古代哲學是實體本體論,人們直觀地認爲世界是外在於主體的實體,主體與實體無關;實體是存在的本原,萬事萬物都是實體的屬性。於是人們也認爲美理所當然的是實體或實體的屬性,因此美學一開始遇到的問題就是美是什麼或者美的本質問題,於是就有了“美是數量關係的和諧”、“美是理念的顯現”、“美是上帝的屬性”、“美是物質的屬性”之類的命題。實體本體論以及依附於它的認識論被現代存在論、解釋學所取代.現代分析哲學認爲美是什麼的問題是一個假問題,因爲美不是客觀的實在,而是一種主觀的評價。現代解釋學認爲世界不是實體,而是主觀闡釋的意義世界。這意味着,美也不能作爲實體或它的屬性來研究。海德格爾在討論“存在”的問題時曾經區分了“存在”與“存在者”,認爲“存在”不是一個實體,不是“存在者”,而是世界顯現本身。如果本體論離開了對“存在”本身的追問而僅僅考察“存在者”,就走錯了路。美學也是這樣,如果不去探討“美”何以可能,而去研究作爲實體或實體的屬性的“美”本身。或者不把美當作一種意義,而當作實體或其屬性,就走錯了路。美學作爲哲學的分支,需要對日常思維和日常語言進行反思、批判,而不能順從它們,因爲日常思維和日常語言受到實體觀念的支配。在日常經驗中和科學研究中,探討一個事物是什麼,就是把這個事物當作一個實體,一個客觀的對象,研究主體必須與之分離。比如你研究花朵,就必須把花朵當作客體,主體與之分離,以冷靜、客觀的態度進行研究,才能得出花朵的植物學屬性。但是“美”作爲研究對象卻不是一個實體,它不是客觀的事物或者它的屬性。“美”也不能與審美主體相分離,一旦把“美”與審美主體分離,“美”就不復存在。“美”也不能離開主體的美感態度,不能冷靜地對待它。比如你對花朵進行審美,這時你與作爲審美對象的花融合爲一,無法分離。你的感情都寄託在花朵上了,花朵已經與你融合在一起了,它已經不是一個實體性的對象了。如果你把花作爲客體進行研究,把它與自己分離,以客觀態度對待它,花就成爲一個客觀對象,而不是審美對象,美感消失了,從而美也消失了,而你研究的就不是花的美,而是花的自然或者社會屬性。事實上“美”不是實體,也不是實體的屬性。如果把“美”當作客觀的實體或實體的屬性,那麼它便是可以實證的。但“美”是不能實證的,無論用什麼儀器和自然科學的方法都不能檢驗出“美”是什麼;無論用什麼實驗和社會學的方法都不能統計出“美”的性質。“美”作爲審美對象是各種各樣的,不能把它們歸結於某種共同的屬性之中。正因爲如此,現代分析哲學把美的本質問題歸入假命題,認爲美不是客觀的屬性,而是主觀的感覺。但是,作爲價值屬性的美仍然可以研究,就像對於道德諸範疇的研究一樣。問題在於,如果把“美”當作主觀的感覺和事物的價值屬性也同樣遇到了不可解決的矛盾。如果美是一種感覺,那麼它來自何方?它與審美對象有什麼關係?這樣就又回到審美對象的性質問題上來。這就意味着說,美是一種價值,是事物的價值屬性。但是,美也不是一種現實的價值。所謂價值,是指事物對於人的需要具有的意義,是人的需要的對象化。如果把美當作一種價值屬性來研究,那麼它就應當具有實用性,同樣可以實證。比如財富是一種經濟價值,它能滿足人的物質需要,這是可以證明的,如透過社會調查可以證明這一點。但美卻不能夠實證,沒有實用性。美確實滿足了人的某種精神需要,但是你不能統計出什麼樣的東西是美的,因爲它不具有實用性,不同的審美對象滿足着不同的人的不同的審美需要。因此,柏拉圖認爲“美是難的”。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美的本質問題暗含着一個錯誤的觀念,即把狹義的“美”即優美作爲美學研究的對象。在中國,這種誤解與Aesthetik的誤譯有關:本來“美學之父”鮑姆加登命名的原意爲“感性學,,被日本翻譯爲“美學,,中國從日本接受了這個譯名。於是,美學是研究美的學科的觀念就產生了。其實,審美對象不僅包括美(優美)即好聽好看的東西,而且還包括醜陋、崇高、荒誕、悲劇、喜劇等,它們不是通常所說的美(優美)。所以,不可能找到各種各樣的“美,的共同的本質。既然“美學”的名稱已經確定,難以更改,我們只好把“美,的範圍擴大,它不僅指優美,還包括醜陋、崇高、荒誕、悲劇、喜劇等一切審美對象,這是一種無可奈何的辦法。實際上,沒有所謂確定的“美’的事物或屬性,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能成爲審美對象,都可能具有特殊的審美意義,如醜陋、崇高等。
    解決問題的辦法是研究“美”何以可能而不是“美”本身,即把審美活動而不是審美對象(美)作爲研究對象,研究審美活動的性質和意義。審美活動是實際存在的,它區別於現實活動,這是無可懷疑的,因此可以把審美活動作爲研究對象。審美包含着審美主體,也包含着審美對象,一旦審美的性質解決了,美的性質向題就迎刃而解了。“美”存在於審美之中,脫離了審美,“美,就不復存在。像前面講的,花朵一旦脫離審美,成爲科學研究的對象,就不再具有審美意義,也就不再是“美’了。正因爲如此美的本質問題從屬於審美的本質問題,不能脫離對審美本質的研究,先行研究美的本質。首先研究審美活動的性質,然後作爲審美對象的美的本質問題就隨之解決了。這就是說,應當首先研究審美的性質問題,然後才探討美的本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