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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學院經濟法教學改革研究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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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學院立足於21世紀發展的戰略高度,根據市場要求,提高教學質量,積極的探索與實踐經管類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力求培養出既要精經濟又要懂法律的經濟類專業人才。獨立學院經管類學生如果能學好經濟法,培養出實踐能力,那就能規範其今後實際工作中的經濟行爲,也能用法律手段維護本單位和自身的合法權益,這對於保護社會經濟秩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對獨立學院經濟法課程教學實踐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積極的探索,指出經濟法作爲獨立學院經濟類、管理類專業的基礎課,如能在教學內容、課時安排、法律社會實踐和教學評價體系等方面加以改進就能實現這一培養目標,提高教學質量。

獨立學院經濟法教學改革研究的論文

很久以來,重知識輕能力是我國傳統的人才培養模式的弊端所在,這越來越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立足於21世紀發展的獨立學院,以市場爲導向,以提高人才質量爲目的,不斷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尤其積極探索與實踐對經管類專業人才的培養模式,力圖培養出既精經濟又懂法律的複合型人才。獨立學院經管類學生如果能學好經濟法,培養出實踐能力,那就能規範其今後實際工作中的經濟行爲,也能用法律手段維護本單位和自身的合法權益,這對於保護社會經濟秩序也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傳統的經濟法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對經管類人才素質的培養越來越力不從心,矛盾和問題在教學中也層出不窮,既要在教學實踐中保留經濟法的自有理論體系,又要與其他學科相互融合,從而使學生能夠融會貫通,這個重要問題應該在教學中不斷研究和深入探討。只有解決這些問題,才能實現經濟法素質教育的培養目標。

1 經濟法課程教學在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在獨立學院的經濟法課程在教學內容、課時安排、法律社會實踐和評價體系等方面都不符合培養既精經濟又懂法律的複合型人才的需要,需要改進地方很多。

1.1 不同的專業對經濟法內容需求不同,用的卻是一樣的教材

目前,經管類專業衆多,專業不同培養目標就不相同,因此就需要根據不同的專業情況來選擇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進行教學。但事實上,目前並沒有針對專業進行編寫的經濟法教材,大多數經濟法教材只能適應普通教學的需求。因此各院校對於教材的選擇面很窄,選用的通用教材不符合專業需求的情況較爲常見。而教師選用這種通用教材後,往往會忽視不同專業學生知識結構的差異性,導致不同專業的學生應用相同的教案,這在實際上制約了經管類專業學生法律素質的提高。

1.2 社會實踐非常必要,卻沒有或很少安排

經濟法本身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課程,經管類院校培養的學生也是應用型爲主的人才,這就使得培養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成爲任課教師在教學過程需要重點關注的內容,但是經濟法課程的課時非常有限,學生又沒有相關的法學基礎,課堂講授與社會實踐之間就會產生矛盾:課堂講授不夠,學生對基本理論知識就不能掌握,就不能獨立分析解決實際問題;但若教師仔細講授,這樣能夠加深學生對基本理論知識的理解,卻因課堂講授佔用大量時間,導致學生已經沒有時間安排課外實踐,如去地方法院、檢察院甚至監獄進行觀摩教學。長此以往,學生的積極性會受到影響,甚至對經濟法課程失去興趣。

1.3 教學目標多樣化,考覈方式卻很單一

經濟法是經管專業的基礎課,不同的專業,授課的側重點不同,那麼就應根據其授課的具體內容、不同專業的教學目標要求進行考覈。但絕大多數院校目前仍是採用統一的考試模式,透過學生考取的分數作爲衡量教師和學生水平的尺度。這種看起來很公平的考覈方式,實際上無法考覈出不同學生的真實水平。事實上,考覈也是一種培養學生個人能力的手段。例如,閉卷考試會引導學生對所學知識的加強記憶,寫論文則可以督促學生廣泛閱讀,開闊眼界;社會實踐能提高學生學習經濟法的興趣;甚至口試也可以作爲訓練學生口才和即時思維的一種方式。教師如果能夠綜合運用多種考覈方式,將有利於督促學生學好經濟法課程,從而促進學生各方面能力的提高。

2 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應如何在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展開

2.1 專業需求與教學內容匹配

除了儘可能選用優秀教材以外,教師還應在教學中努力探索,依據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與專業的實際需求,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對上課內容要進行進行精選,以便形成適合專業要求的授課內容,儘量提高教學質量。如除了把經濟法中的基礎理論部分作爲教學重點外,還要結合不同專業特點調整教學內容。比如針對會計專業學生,會計法、稅法、票據法、銀行法就很適合;市場營銷專業的就需要重點講授合同法,特別是各種具體合同的簽訂;而外貿易法、合同法、反傾銷法等則適合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這樣就能夠做到針對性地滿足不同專業的法律需求。同時,教師應時關注和思考社會熱點問題,對於經濟法中新出現的熱點問題和最新立法,及時地在教學中加以體現,從而使教學內容跟得上立法進程。

2.2 適量安排法律社會實踐

在課堂講述過程中,採取豐富多樣的教學方法,如課堂案例教學法,實物法,提問法等,着重啓發學生的思維和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努力將課堂所學知識轉化爲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這就要求經濟法教師注重由淺入深、由簡單到複雜、由模擬實務到真實環境實務的綜合運用;經濟法教師還應密切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法律機構的溝通與聯繫,大力開展法律諮詢與援助活動,定期邀請司法部門人員講座,爲學生提供真實的法律服務平臺和實務環境。

2.3 教學評價體系應該科學

對經濟法的考覈內容和考覈方式進行創新,使之適合不同的專業需求,這一問題值得我們深入思考。打破完全統一的考試模式,採取多種方式進行考評,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體系是解決這一問題首先應該考慮的。第一,在日常教學過程中,隨時根據學習內容透過課堂測試或單元測試甚至口試,檢測教學重點和教學效果,對學生的實際案例分析處理能力進行測評,此爲課堂平時成績,透過這種方式可以夯實學生的基礎,對調動學生的查閱資料和思考問題的積極性,加強對經濟法的掌握和應用有顯著作用,同時又能給學生更多自由發揮的思考空間;第二,閉卷考試的方式則是適於學期末的考覈,以選擇、判斷、案例分析爲主,重點檢測學生掌握基礎知識的情況,促進學生掌握和記憶基礎知識,給日後的專業課學習奠定基礎。同時因爲不同專業對法律的需求不同,教師對所講內容有所側重,所以也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價。比如一份試卷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爲基礎試題部分,佔試題總量70%,第二部分爲專業試題部分,各專業選做不同的題目,佔試題總量30%,所得成績爲試卷成績;最後,根據學生的社會實踐效果,得出社會實踐成績;所以學生的最終得分由三部分組成:課堂平時成績,試卷成績和社會實踐成績,這三部分最後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加總,來綜合評定學生的最終成績。

總而言之,經濟法是一門學起來比較枯燥但實用性很強的課程,透過經濟法教學措施的改革,積極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更好地學習和掌握這門課程的相關知識,進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獨立學院經管類經濟法教學中的首要問題也是根本問題,只有解決了這些問題,才能夠培養既精經濟又懂法律的複合型人才,爲社會的發展輸送精英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