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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申請書模板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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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行政複議申請書是作爲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時提交的,據以引起行政複議程序發生的法律文書

行政複議申請書模板2篇

行政複議申請書模板一

申 請 人:姓名張XX_性別男出生年月X年X月X日身份證號碼449711XXXXXXXX聯繫電話138XXXXXXX住址XXX市XXX路XX號。

委託代理人:姓名劉XX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名稱江門市XX區人民政府地址XXX市XX區XXX路XX號。

行政複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江門市XX區政府於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府〔20xx〕XX號《江門市XX區人民政府關於房屋徵收的決定》的具體行政行爲。

事實和理由:XX年XX月XX日,申請人從被申請人於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府〔20xx〕XX號《江門市XX區人民政府關於房屋徵收的決定》公告中獲悉,該徵收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房屋被徵收,故與申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申請人認爲,被申請人作出的涉案具體行政行爲違法、錯誤,應予以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1、該徵收決定所依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未廣泛徵求社會公衆意見,未經過科學論證,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有關政府部門在制定前述規劃時並未廣泛徵求社會公衆意見,並經過科學認證……。

2、被申請人在作出徵收決定前未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在作出徵收決定前並未進行充分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3、徵收補償費用未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但被申請人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徵收補償費用並未做到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和專款專用……。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徵收決定違法、錯誤,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予撤銷。爲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申請行政複議,請求複議機關本着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支援申請人的複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行政複議申請書模板二

申請人:喬* 性別:男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址: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蔡緒安?? 職務:市長

行政複議請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爲,對我的資訊公開申請置若罔聞;請求黃岡市人民政府責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對我的申請作出明確的書面回覆並向我道歉。

事實和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十條、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我的資訊公開申請完全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種不作爲的行政行爲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權益,我向貴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貴政府能儘快給予我回復!

爲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更多的公民監督政府,請查明有關事實,依法支援申請人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