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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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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申請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利用申請書我們可以表達自己的願望和訴求。什麼樣的申請書纔是合理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

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複議申請書1

申請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傑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xx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xx屬於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並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xx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xx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xx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xx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於趙xx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後,趙xx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爲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爲或者雖有違章行爲,但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xx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x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爲,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係,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x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xx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係。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xx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x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xx年第5期和20xx年第5期公佈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進階、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爲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佈的法律有關行政複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爲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應該爲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是錯誤的。

爲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白xx

  二〇xx年二月十六日

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複議申請書2

申請人:張某某(死者之妻),女,漢族,身份證號410xxxxxxx,住xx市xx區xx路xxx號

委託代理人:江偉,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魏xx,男,x歲,住河南省xx市xx鎮xx村x組

申請人於x月x日收到鄭州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提出複覈申請。

複覈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鄭州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被申請人魏xx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鄭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責任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鄭州市交警x大隊未查清事故車輛豫Axxxx重型自卸貨車事發時的駕駛人,在未查清其車輛事發時的駕駛人就作出事故認定責任書,嚴重影響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x月x日x時許,xx駕駛的豫Axxxx號車與豫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當時xx所駕駛的車上就只有xx一人,而豫Axxx重型自卸貨車上卻有兩人,至於該兩人哪一人是事發時的駕駛人,鄭州市交警x大隊未查清。而查清豫Axxx號車事發時的車輛駕駛人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至關重要,因爲該車上駕駛人存在酒駕、疲勞駕駛及無證駕駛等諸多違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頂替當時車輛的駕駛人。所以,鄭州市交警x大隊在未查清事發時豫Axxx的駕駛人,而作出事故認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車輛豫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未年審,也未購買交強險就違法上路行駛,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交通法規的.規定,車輛都必須按時參加年檢,在上路行駛之前也必須購買交強險,這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事故車輛豫Axxxx號車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及不夠買交強險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駛,這種無視法律的規定、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爲,應當對發生嚴重損失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綜上,事故車輛豫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有諸多違法違規情形,對造成死亡一人的嚴重交通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事故雙方的實際情況,事故車輛豫Axxxx號車最低也應當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鄭州市交警x大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前提下,認定申請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是錯誤的,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起復核申請,望支援申請人的複覈請求。

此致

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複議申請書3

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住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系__________牌電動車駕駛人,聯繫電話: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住______,系______轎車駕駛人,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申請事項:申請人______因對______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公交認定[______]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1、______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2、______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不服,申請人認爲被申請人______應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故依法申請複覈。

事實及理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駕駛______牌電動車,由______往______方向行駛,______時______分,行至______,當時申請人______已經打了左轉向燈,可由於被申請人______系醉酒駕駛______號轎車,且車速較快而與申請人駕駛的______牌電動車相撞,造成申請人______、乘車人______受傷、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這個事故的發生,完全是因爲被申請人______違法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所致,已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故被申請人______應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而______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卻作出雙方承擔同等責任的認定,這有違法律規定。爲此,申請人特書面向______公安局交警支隊申請複覈,望予以支援申請人的複覈請求爲謝!

特此申請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

1、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2、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______公交認字[______]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複印件一份。

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複議申請書4

申請人蔣xxx,男,漢族,戶籍地xxxxx,現住賀蘭縣xxxxxx,持C1證,駕駛寧AB5082號轎車。

被申請人靈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銀公交認字[20xx]第00097號、銀公交認字[20xx]第00097-C04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重新做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xxxx承擔全部責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分別於20xx年8月20日、20xx年10月20日做出的銀公交認字[20xx]第00097號、銀公交認字[20xx]第00097-C04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xxxx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發生交通事故的路段是彎道,根本不具備超車條件,xxxx不顧道路條件,高速行駛,強行超車,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

2、xxxx所駕車輛在超車時越過了路中間線,駛入申請人所在車道,並且高速行使,採取緊急避讓措施不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1、申請人駕車正常行使,沒有違反交通管理法規,與本次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係,不應當承擔責任。

2、申請人在發現xxxx超速駕車進入申請人行使車道時,採取了向右急打方向避讓、緊急剎車等制動措施,但由於xxxx車速過快,逆向行使,纔不可避免地導致本次事故的發生。

三、被申請人兩次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先後對事故責任做出不同認定,劃分責任錯誤,隨意變更認定結果,極不嚴肅,屬於程序違法。

如果xxxx遵守交通規則,在不具備超車條件的彎道行使時不強行超車,或者超車時不越過道路中心線,則本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所以xxxx應該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被申請人置xxxx嚴重違反交通法規於不顧,故意加重申請人事故責任,隨意變更認定結果,程序違法,極不嚴肅,難以令申請人信服。

爲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銀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申請人:

  二Oxx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