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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學年度深圳少兒醫保申報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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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2016學年度深圳少兒醫保應該如何申報,又有何注意事項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2016學年度深圳少兒醫保申報攻略

  2016學年度深圳少兒醫保申報攻略

申報對象

深圳市人社局昨日介紹,申報對象包括入園入校新生(含幼兒園、小一、初一、高一、轉校生等,轉校生在原學校已參保的,轉校後也必須透過新轉入學校重新申報),由學校統一申報;去年本園本校已申報參保成功的學生,除了今年就讀幼兒園大大班的,不需重新申報;已畢業學生,也不需申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將按照原來已登記的畢業時間自動辦理停交。

首次申辦

深圳在園在校學生首次申辦少兒醫保。首先,學校將本校新入學學生名單上傳給市社保機構後,通知各學生或監護人上網錄入及確認參保資訊。接到學校通知後,如果申請參保的學生已在深圳參加過醫療保險,則不需要重新申辦,市社保局將默認爲續保狀態,仍然按學年度繼續繳費,不中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如沒有上網條件的,可統一交由學校進行參保資訊錄入。如發現網上已填資料不準確的,請報給學校,由學校負責予以更改。

參保待遇

深圳市人社局介紹,少兒醫保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少兒醫保部分參保待遇包括,參保人因病情需要發生的普通門診輸血費,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和三檔參保人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支付70%。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支付給每位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總額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等。

另外,每個醫療保險年度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限額,根據參保人連續參加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的時間按相關標準執行。

繳費時段

社保機構審覈符合參保條件的從所提交的銀行帳戶扣取醫療保險費。具體如下:

9月5日至11月15日期間完成申報的參保學生,收取本學年(該年9月至次年8月,12個月)的醫療保險費;

11月15日後完成申報的參保學生,以申報完成的月份開始參保時間,繳費從申報月開始計算到次年8月。

【延伸閱讀】深圳少兒醫保辦理指南

少兒醫保適用範圍

深戶:未入學入園或在市外定居,未滿18週歲的本市戶籍少年兒童。

非深戶:外來建設者的'孩子,本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的非本市戶籍,與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兒童,且其在申請參加少兒醫療保險時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並滿一年以上的。

少兒醫保繳費標準

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0.8*12個月。自2012年9月起,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少年兒童及大學生醫療保險參保人的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2014年財政補貼提高至324元,其中困難人員補助360元。

繳費標準爲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0.8%×12個月。以2013學年爲例,繳費標準爲每人472元(4918×0.8%×12),其中個人繳納190元,財政補助282元。

(未按要求提供本市計劃生育證明的,不享受財政補助)少兒醫保繳費方式按照學年度(當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繳費,每年收一次,在參保人或監護人的存摺中扣去。

辦理材料

1、提供《深圳市少兒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加蓋學校公章);

2、驗參保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及參保人與監護人的關係證明或少兒的出生證明原件且提供複印件(該複印件請貼在登記表上);

3、提供深圳市公安局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照相點的數碼照相回執,並在回執上註明姓名與身份證號;

4、驗監護人的銀行存摺原件且提供複印件;

5、驗監護人(1和2)的戶口本原件且提供複印件;

6、如監護人爲港澳臺或外籍人員,驗有效證件(永久性證件)原件且提供複印件;

7、如監護人爲現役軍人,可驗有效的軍人證件原件且提供複印件;

8、驗非深戶學生的本市計劃生育證明原件且提供複印件。

由學校統一辦理參保手續:

(一)學校透過市社保局網站中的深圳市少兒醫療保險網上申報系統將所有在冊學生資訊上傳給社保機構;

(二)申請參保的學生或監護人登入:網頁中的“學生醫保網上申報”中的“深圳市少兒醫療保險網上申報”中的“一、少兒醫療保險個人網上申報系統”中的“首次參保”,輸入身份證查詢本人資料,資料不準確的向學校反映,由學校予以更正;資料準確的予以確認參保申請,並打印或填寫《深圳市少年兒童參加住院醫療保險資訊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沒有上網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填好《登記表》後到學校辦理確認參保申請。

(三)參保人向學校提交以下材料,學校審覈後遞交到社保機構。

辦理時限

1、9月20日至10 月30日期間完成申報的參保人,11月份統一託收本學年(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個月)的醫療保險費。

2、10月30日後完成申報的參保人,在申報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報的,繳費從申報月開始計算到次年8月份,統一託收時間爲申報月。在申報月份的19日後申報的,繳費從申報月的次月開始計算到次年8月份,統一託收時間爲申報月的次月。

非在園在校兒童參保

辦理條件

未入學入園或在市外定居,未滿18週歲的本市戶籍少年兒童。

申請材料

1、《深圳市少年兒童參加住院醫療保險資訊登記表》;

2、少兒的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複印件(驗原件);

3、監護人的戶口本原件,如監護人是軍人的,驗軍人的軍官證且受理複印件及駐深部隊證明;

4、驗證明少兒與監護人之間關係的有效證件;

5、參保人或監護人的銀行存摺原件且提供複印件;

6、新生兒還需提供出生證明及母親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注:以上參保材料如是社區受理並初審後遞交到社保機構的,可提供以上材料的複印件。

辦理時間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向居住地社區、街道提交申報材料,由社區、街道受理申報材料並初審後報社保機構;

2、參保人向居住地的社保機構提交申報材料,由社保機構受理申報材料,即進入審覈程序。

辦理時限

1、新生兒入戶日起1個月內申報的:繳費從出生月份開始計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報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報的,統一託收時間爲申報月。在申報月份的19日後申報的,統一託收時間爲申報月的次月。

2、新生兒入戶日起1個月後申報的:在申報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報的,繳費從申報月開始計算到次年8月份,統一託收時間爲申報月。在申報月份的19日後申報的,繳費從申報月的次月開始計算到次年8月份,統一託收時間爲申報月的次月。

3、不在園不在校首次參保的深戶少兒:在申報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報的,繳費從申報月開始計算到次年8月份,統一託收時間爲申報月。在申報月份的19日後申報的,繳費從申報月的次月開始計算到次年8月份,統一託收時間爲申報月的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