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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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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

  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

爲在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中更好地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作用,激勵企業承擔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6號)以及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現就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以下企業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

(一)實施兼併重組企業。指按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指導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4〕91號)等規定,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發生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並使企業經營管理控制權發生轉移,包括實施兼併、收購、合併、分立、債務重組等經濟行爲的企業。

(二)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指按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省政府《關於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10號)等規定,淘汰過剩產能的企業。

(三)淘汰落後產能企業。指按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12〕12號)等規定,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

(四)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行業、企業。

二、基本條件

(一)失業保險統籌地區實施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具備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使用規範。

(二)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按規定積極推進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和淘汰落後產能等工作;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執行規範。

三、資金使用

各地對符合上述政策範圍和基本條件的企業,在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和淘汰落後產能等工作期間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同一年度內,企業享受的穩崗補貼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穩崗補貼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到2020年底。

四、實施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失業保險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書面申請穩崗補貼,並提供《四川省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審覈表》、營業執照複印件、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的證明材料等資料。企業在同一年度內書面申請一次穩崗補貼;2014年符合條件的,可在2015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二)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發改、經信等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對企業類型進行認定後,對申請穩崗補貼企業的`基本條件、補貼金額進行審定。

(三)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在門戶網站和企業內公示相關資訊,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的,財政部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定的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按失業保險基金撥付程序及時劃撥補貼資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收到財政部門撥付的補貼資金後,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入企業帳戶。

(五)企業按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補貼資金落實情況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是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過程中一項重要政策,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改、經信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嚴格把關,及時兌現政策,並督促企業採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維護社會穩定。

(二)加強基金監管。各地要在確保按時足額兌現各項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統籌考慮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按照“突出重點、總量控制、嚴格把握、動態管理”的原則,將穩崗補貼支出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加強監管,公開透明,規範運作,切實保證失業保險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續。

(三)加強跟蹤監測。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納入失業動態監測範圍,動態掌握企業崗位變化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定期分析穩崗補貼政策效果。財政部門要對轄區內失業動態監測工作給予必要經費保障。

各地實施辦法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備案。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省本級參保企業的穩崗補貼實施辦法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附件:《四川省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審覈表(樣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