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遼寧關於失業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學問君 人氣:1.28W

  關於失業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遼人社[2012]343號)

遼寧關於失業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建立完善覆蓋城鄉勞動者的失業保險制度,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制度保障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現就失業保險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失業保險繳費率和待遇。用人單位和職工(包括農民工)都按統一的費率參加失業保險,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按照城鎮職工的`繳費比例參加失業保險,享受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待遇。此前,按照原農民工規定參保繳費的年限累計計算。

二、規範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單位以上月工資總額爲繳費基數,按基數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爲繳費基數,按基數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三、根據國家推進失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部署,參公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公益性崗位人員均應參加失業保險。

四、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與當地財政、地稅部門和就業服務機構的溝通與協商,完善資訊系統建設,實現參保人員基本資訊互通,準確把握參保人員就業、失業狀態,確保失業人員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2012年10月8日

TAGS:遼寧 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