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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醫保報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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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都不清楚門診的醫保報銷比例的,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門診醫保報銷比例,供大家閱讀參考。

門診醫保報銷比例

門診醫保報銷比例:

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相關問題

一是報銷比例高保障待遇就高嗎?

不一定。決定待遇的還有三個目錄範圍和起付線、共付段、封頂線,還有支付標準、支付方式,是一套政策組合,不同組合會產生不同效果,報銷比例只是其中一個調節指標。由於存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兩種制度,即使同樣的制度由於地區之間發展水平(如籌資和醫療服務價格)不同,以及決策部門較多、決策層次又較低,報銷比例的規範性可比性較差,單一比較報銷比例說明不了什麼。

二是報銷比例高政策績效就好嗎?

不一定。當報銷比例處於較低水平時,提高報銷比例與提高政策績效呈正相關關係。但當報銷比例達到相當水平時如果繼續提高,政策績效不僅不會提高反而會降低,甚至會對制度的可持續帶來危害,理由如下:

首先,從學理上說,報銷比例不僅有體現待遇的功能,而且有責任分擔和防範道德風險的功能。報銷比例較高反映基金承受能力較強,但基金承受能力再強也不可違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責任分擔原則而把報銷比例提得很高,否則會滑向“免費醫療”或福利制度。

其次,報銷比例是個區間性指標。像人的血壓一樣,太低不好,太高也不好,應穩定在適當的水平。國家要求“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過高的報銷率不僅使醫保基金不堪重負而最終不可持續,而且也不利於約束過度醫療行爲。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認爲,利用報銷比例普調待遇的空間有限,尤其對報銷比例已經較高的地區和人羣而言。

此外,醫保的複雜性在於其更多地受制於外部環境。包括經濟發展水平、醫療衛生體制、藥品流通體制,以及政府職能定位等,外部環境越不友好、不確定性越多,報銷比例優化的空間越窄。

三是看病貴是因爲報銷比例低嗎?

我們知道,職工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已超過80%,自不必說,居民醫保對應於較低的籌資水平而言報銷比例並不算低,已達到或超過70%,許多靈活就業人員選擇“職轉居”的現實就很能說明問題。就醫經歷告訴我們,醫生選用自付比例高或完全自費的藥品、檢查越多,患者的負擔就越重,藥品、耗材虛價越高,患者的負擔就越重。

一句話,只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到位,報銷比例傳遞給患者的政策效應會被嚴重稀釋,這就是爲什麼報銷比例達80%或70%,但住院患者有時候自已卻要掏一半甚至更多醫療費用的原因。

四是差異化的'報銷比例設定能否引導患者到基層就醫?

醫保報銷比例只有當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只是分工不同而沒有質量差異的情況下才會有分流患者的作用。因爲既然到哪去看病都一樣,去社區又方便又便宜何樂而不爲呢?如果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水平相差很大,即便社區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再高,患者也不會去。因爲此時患者出於對自己生命的基本尊重,首先要的是有效治病,而不是便宜。

在當前醫療衛生資源極不平衡(三級公立醫院越來越強、基層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過弱)的狀況下,用報銷比例分流患者,並作爲實現分級診療的主要政策措施,無異於頭痛醫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