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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落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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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落戶政策對於想要在廊坊落戶的人來說是比較重要的。下面提供相關資訊,歡迎參考!

廊坊落戶政策

  

廊坊市區戶口遷入政策:

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職業者落戶

在我市區就業且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申請戶口遷入的人員,滿足以下條件,准予遷入:

1.在本市區就業的應屆畢業生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三個月以上養老保險金的人員;

2.在本市區就業的往屆畢業生(畢業未滿兩年)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三個月以上養老保險金的人員;

3.在本市區就業的往屆畢業生(畢業未滿三年)與人才中心簽訂代理協議,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三個月以上養老保險金的人員;

4.因工作變動,調入市區企業就業,依法繳納三個月以上養老保險金的人員;

5.本市、區級行政單位錄用的公務員以及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

符合優秀人才計劃人員落戶

符合我市優秀人才計劃,在我市就業且具有合法穩定住所,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養老保險金,申請戶口遷入的人員,滿足以下條件,准予遷入:

1.在市區就業,取得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2.在市區就業,獲得我市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人員;

3.獲得研究生以上學歷,在我市就業人員。

經商落戶

1.市轄區以外常住戶口人員經商滿五年或市轄區內的常住戶口人員經商滿一年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並依法納稅的個體經商戶;

2.對市區設有單位集體戶的企業,按照年度納稅額實施戶口獎勵遷入。企業年度納稅額在500萬至1000萬(含1000萬)的,每年申請5名優秀員工落戶指標;企業年度納稅額在1000萬至5000萬(含5000萬)的,每年可申請10名優秀員工落戶指標;企業年度納稅額在5000萬以上的,可申請15名優秀員工落戶指標。

投靠落戶

1.市區城鎮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常住戶口人員可申請配偶、子女、父母、(外)孫子女戶口遷入;

2.具有合法收養關係,且收養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3.軍官家屬隨軍遷入。

其他符合市區戶口遷入的政策人員

1.安置部門安置市區城鎮的退伍轉業軍人及軍隊離退休人員;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到我市市區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居民、外國友人和無國籍人員在我市具有固定住所人員。

廊坊農村戶口遷入條件

投靠落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在農村地區實際居住的,准予遷入:

1.夫妻投靠;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成年子女因婚姻關係戶口遷入其他農村地區,離異後,無合法穩定住所,投靠直系親屬,申請遷回原農村戶口所在地;

4.由民政部門安置回農村原籍的退伍軍人投靠直系親屬。

其他符合農村戶口遷入政策人員

1.大、中專院校學生中途退學或畢(肄)業後,未就業持《戶口遷移證》,申請遷回原農村戶口所在地;

2.本人在農村有合法固定住所,無合法穩定職業者,可申請將戶口遷回農村。

相關: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已取得宅基地使用證的房屋或設有單位集體戶的員工宿舍。

合法穩定職業是指有傳統固定工作,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或取得營業執照、具有穩定收入並依法納稅。

親屬關係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公證書、收養證、戶口簿以及原籍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認定。

市區各戶籍科電話

安次區戶籍科電話:2265070

大學城戶籍科電話:2333670

開發區戶籍科電話:5896363

廣陽區戶籍科電話:2333830

廊坊戶口遷入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對到建制鎮(含縣城鎮)落戶的人員

2、對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達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

3、對新生嬰兒或未落戶的未成年子女,均可在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戶口,

4、對公民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以及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和繼子女。

5、對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的,可在當地申請辦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直系親屬的常住戶口。

6、人才引進落戶

辦理材料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爲基本落戶條件,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切實解決當前戶口遷移、登記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1、對到建制鎮(含縣城鎮)落戶的人員,不受居住年限限制,並可根據本人意願,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允許農民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嚴格執行承包合同,防止進城農民的耕地撂荒和非法改變用途。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視窗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址

廊坊市北艾派出所

地址:廊坊 廣陽區 友好街附近

電話:0316-2551110

小廊坊派出所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解放道

電話:0316-2012034